财经类高校法学课程课堂教学秩序:问题、成因及解决路径*
2017-02-18张美红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教书育人 2017年12期
■张美红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财经类高校法学课程课堂教学秩序:问题、成因及解决路径*
■张美红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良好的课堂秩序对于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尤其重要。目前,财经类高校法学课程课堂教学秩序普遍存在隐性逃课、懈怠参与、迟到和早退等问题。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应从教学要关注学生的内在需求和契合学生的兴趣点,运用多样化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参与积极性,以及不断优化教学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解决。
法学课程;课堂教学;教学秩序;隐性逃课
秩序是“有条理、不混乱的情况”。[1]课堂秩序是指老师与学生以及学生与学生之间在课堂情境中为达成预期教学目的而进行的情感、智慧交流的有效互动的活动状态,[2]它是教师对学生的期望与学生对教师的期望彼此矛盾、冲突,最后相互妥协,达成一致的产物。课堂秩序的好坏直接影响老师的授课效果,因此有必要重视对课堂教学秩序的维护,切实采取措施管理好课堂教学秩序。
财经类高校法学课程大多数都是实践性较强的课程,虽然课程内容,尤其是总论部分不乏有法学基本理论的介绍,但若要学生深入了解和掌握这些理论还需要结合具体的规则和案例来诠释和解析。因此,如果不针对法学课程的特点进行授课,就无法使课堂秩序保持好的状态,以使课堂教学有效顺利地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