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分析生成人文意义的独立性
——音乐学术研究的反思与探讨(一)
2017-02-15李诗原
黄钟-武汉音乐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李诗原
音乐分析生成人文意义的独立性
——音乐学术研究的反思与探讨(一)
李诗原
音乐分析虽然是一种纯“技术”的“文本分析”,但也不应是一种仅限于结构本身的“封闭性阅读”,还应注重“文本”的“整体上下文”(total context)和“互文本性”(intertextuality),并探寻蕴含在结构中的“共性写作原则”和“形式美法则”,体现出音乐分析的“开放性”,使其在形式范畴内生成“人文”意义成为可能。音乐分析生成“人文”意义,不假作品的思想内涵和其他“外在因素”,而直接依托音乐作品的“语言-形式”,具有其独立性。音乐分析独立生成“人文”意义更为重要,也更为可靠。
音乐分析;音乐学分析;文本分析;人文意义
⓪学术界对“音乐分析”(Musical Analysis)曾有这样一种认识:“音乐分析”是一种纯“技术”的“文本分析”,一种针对“文本”(text)的“封闭性阅读”,只能(或只需)解决结构问题,而不能(或无需)指涉历史与美学问题、文化与哲学问题。这意味着,音乐分析只能(或只需)生成“技术”意义,而不能(或无需)生成“人文”意义。那么,一部音乐作品的“人文”意义何以生成?学术界普遍认为,这必须依赖于润洋教授倡导的那种旨在“揭示音乐作品的社会历史内容,并做出历史的和现实的价值判断”的“音乐学分析①于润洋:《歌剧〈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前奏曲与终曲的音乐学分析》,《音乐研究》1993年第1、2期连载。“音乐学分析”作为一种音乐学理论和方法,在该文中提出。见1993年第1期,第100页。”(Musicological Analysis②姚亚平:《于润洋音乐学分析思想探讨》,《音乐研究》2008年第1期,第56页。文中对“音乐学分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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