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的“感知向度”与人的素质培养
——从“音乐鉴赏”谈起
2017-02-13刘元平
音乐传播 2017年1期
刘元平
(韩山师范学院,潮州,521041)
音乐的“感知向度”与人的素质培养
——从“音乐鉴赏”谈起
刘元平
(韩山师范学院,潮州,521041)
无论是我国两千多年以来的“乐教”传统,还是当今之美育,其根本意义都在于塑造合格的社会人,乃至对国民素质的提升。音乐作为听觉艺术,其独特性表现为音声感知的纯粹性、混沌性、模糊性和随意性。音乐听赏作为人的审美感性活动,在其过程中会自觉、无意识、潜移默化地改变和塑造人自身。一首(部)音乐作品呈现与感知的三维向度——音声逻辑、生命情感、文化表征,分别通过感性主体的“直觉”、“幻象”、“体认”,作用于人的感性素质、道德素质和人文素质。
音乐审美 感知向度 感性素质 道德素质 人文素质
音乐以其特殊的社会功用,开创了中华民族“礼乐文化”、“以乐教和”(《礼记·乐记》)的“乐教”传统。早在春秋时期,儒家就提倡“礼乐治国”,认为: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必“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一个国家的和谐稳固,必“合乎礼、正乎乐”。传为孔子所作的《孝经》,提出“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关于礼”;荀子《乐论》中提出“乐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乐教传统,对完善国民的道德心理结构、维护社会秩序与和谐人伦关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使中华文明在数千年的发展史上创造了许多辉煌。
回顾近百年来的音乐教育,从20世纪初的“废科举兴学校”开始,我国儒家“乐教”传统在国民音乐教育中可以说进入了几近中断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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