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开网店要工商登记不是退步
2017-02-13何勇
21世纪 2017年11期
关键词:经营者
文/何勇
个人开网店要工商登记不是退步
文/何勇
根据对电商行业的现行监管制度,监管部门对个人网店经营者采取网开一面的态度,进行了模糊性处理,并不强制要求个人开网店必须进行工商登记。《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只是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按照《电子商务法》草案的规定,意味着,除了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特殊情况之外,绝大多数个人开网店都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现在很多开网店的个人需要补充工商登记手续。这对于广大开网店的个人来讲,无疑是多了一道程序,增添了一点麻烦,让人不太能接受,觉得是一种倒退。而且,个人开网店进行工商登记后,还涉及到纳税问题,这是很多卖家很难接受的事情,这也是个人开网店要不要进行工商登记一直没有进展的障碍之一。
但是,从电商行业的法治化角度说,个人开网店需要进行工商登记,并不是一种倒退。相反,是保障实体店与网店之间进行公平竞争的基本要求。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一致性和公平性是基本原则。不管是线上的网店,还是线下的网店,应当接受同等的监管。如果个人开实体店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纳税,而个人开网店就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不用纳税,这对实体店来说显然不公平,有悖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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