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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不是什么”的探问

2017-02-08左亚文谢月华

关键词:常识哲学经验

左亚文 谢月华

(武汉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协同创新中心, 湖北 武汉 430072)



“哲学不是什么”的探问

左亚文 谢月华

(武汉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协同创新中心, 湖北 武汉 430072)

“哲学是什么”与“哲学不是什么”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只有从反面阐明“哲学不是什么”,才能从正面理解“哲学是什么”。哲学不是客观知识,它指向的是具有无限性和终极性的对象,因而它没有确定的结论和标准答案。哲学不是经验常识,它源于经验而又高于经验,最终还要回归到“百姓日用”的经验生活中并为其服务。哲学不是工艺技术,其作为一门智慧之学,是一种自由探讨普遍性问题的科学。哲学不是小聪明,它是关于宇宙人生的通察和通观,因而是一种大智慧、大聪明、大觉悟。

哲学; 知识; 智慧

哲学的一个首要问题就是哲学的自身反思,即追究“哲学是什么”这样一个最具根本意义的问题。然而,“哲学是什么”与“哲学不是什么”是不可分割的,它不过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肯定就是否定,不从否定的角度弄清楚“哲学不是什么”,就不能从肯定的角度理解“哲学是什么”。“哲学是什么”的根据就存在于“哲学不是什么”之中。后者为前者划置了一条界线,在这个界线之外的不属于哲学研究的内容,在这个界线之中的才属于哲学研究的天地。但是长期以来,学界大都着重于前者的研究,而对于后者则较少关注,这就使得对于这个问题的探讨难以深化和取得一些基本的共识。正是基于这种思考,本文拟对此作一反向提问,即对“哲学不是什么”展开专门的研讨,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一、哲学不是客观知识

一般知识与哲学智慧是有所不同的。无论是其研究对象还是其本质特征,二者都呈现出根本性的差异,将其混淆或者等同起来,就会犯张冠李戴、牛身马首的错误。

所谓知识,如果要给它下一个定义的话,即知识是被人们的生活实践所验证并被普遍认同的关于某个或某类事物性状的正确认识。①知识分两类,一类是陈述性知识,另一类是本质性知识。所谓陈述性知识,是对事物现象形态和存在属性的认识,例如,这朵玫瑰花是红的,这张桌子是方的,这种气味是香的等等,这样的句子就属于陈述句,其所反映的是关于个别事物外表现象及其可感属性的一种知识。因为不管是红的颜色、方的形状和香的气味,都可以为我们的感官所感知。所谓本质性知识,是对事物之内在本质关系的认识。例如,关于玫瑰花以及其他植物生长发育性质及其规律的知识,属于本质性的知识;关于如何制作一张桌子必须掌握的几何学基本原理亦属于本质性的知识。知识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其可以被人们的经验生活所检验,因而能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具有相对固定和标准的答案。1+1 就等于 2,不能说它等于 3;三角形三内角之和等于180度,不能说等于160度,如此等等。

哲学智慧与我们通常所说的这种知识是有所不同的。首先,哲学智慧所指向的不是某个事物或某类事物,而是具有无限性和终极性的对象,它要研究这些具有无限性和终极性对象的本质规律。例如,它要研究宇宙世界的本质规律,研究人的终极价值,研究最高的善即“至善”问题,研究社会历史发展的最终根源,等等。正如苏格拉底所说的,哲学是研究最一般最普遍问题的学问,如什么是自由、平等、正义,什么是真、善、美等等。亦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哲学是研究一般存在即“存在之存在”的学问,而具体科学只是分别割取这个大存在的某一个部分进行研究。②

其次,哲学智慧的研究方法不可能是实证的方法,而只能是思辨的方法、抽象的方法。黑格尔曾经指出,哲学“它既不能从一门低级科学,例如数学那里借取方法,也不能听任内在直观的断言,或使用基于外在反思的推理。”③在他看来,哲学只能从“科学认识中运动着的内容的本性”中吸取和提炼自己的方法,这种方法就是精神自身运动的方法即辩证法。而辩证法在形式上又表现为对思维自身的思辨的和抽象的方法。当然,这种思辨和抽象不是主观的、随意的,而是基于理性的,是建立在已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成果基础之上的。无疑,这种思辨的抽象的方法带有想象、猜测、探索的性质而难于实证。这就好比盲人摸象。在宇宙世界这个无限性的对象面前,我们都是探索中的盲人,因为我们永远也不可能一览无余地把整个宇宙世界尽收眼底,看清它的“庐山真面目”。我们只能像盲人一样地对这个“宇宙之象”进行摸索和猜测。然而,尽管我们看不到作为一个整体的“全象”,但却可以通过实践的探索获得某些零星和片断的认识,而在这些认识里又多少包含了关于宇宙世界的片面的真理。

再次,哲学智慧所得出的结论不是唯一的,而是多样的、多元的。如1+1=2,这是一个公认的数学公理,它的答案只有一个。但哲学智慧却与此不同。哲学的智慧可以表述为:1+1=3=4=5=6……。这就是说,对于哲学来说,1+1可以等于2,也可以等于3,也可以等于4,乃至有无限个答案。

为什么说在哲学这里1+1可以等于3、等于4甚至无限呢?这就涉及到关于系统论的观点。系统论的创始人贝塔朗菲认为,系统论的一般观点具有应用到其他学科甚至一切事物之上的普遍适用性,它的丰富的原理、思想和见解已经为生物学、心理学、物理学以及社会科学等许多领域带来了更高的科学秩序和更深入的了解,因而系统论所提出的基本理论实际上已经构成了一种新型哲学,这种哲学可以称之为系统哲学。④在我国,最早对系统哲学展开具体和深入研究的是乌杰先生,他于1988年公开出版了《系统辩证论》⑤,并主持创办了《系统辩证学学报》。经过这么多年的研究和发展,系统哲学作为哲学学科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已经得到学界的认可。

系统论有一个最基本的原理,就是“整体大于各孤立部分的总和”。这就是说,系统的属性并不是构成其要素的机械相加,当这些要素以一定的形式组合起来后就会突现出新的属性。比如,酸碱的中和反应,就是酸与碱二者发生溶合生成水与盐。水与盐作为新的第三者在酸与碱中是找不到的。在这里,1+1=3,而不是1+1=2。这当然是一个形象的方法,一个大致的比喻,不能将其作机械的理解。

对于一般的知识来说,1=1,不能等于2、等于3。但是,对于哲学智慧来说,1=2=3=4……,这就是辩证法。

何以1=2呢?这就是西方古希腊哲学家提出的对立统一的矛盾学说以及中国古代哲学家提出的一分为二、合二而一的思想。黑格尔说:“一切事物本身都自在地是矛盾的。”⑥列宁说,所谓矛盾,就是“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⑦在一般常人的眼睛里面,看似浑然一体的东西,在哲学家的眼睛里,一中却包含了二,即统一体中包含了阴阳矛盾对立面。所以,一可以等于二。

一还可以等于三。 黑格尔说,一分为二在另外的意义上就是一分为三。一条向东的路和一条向西的路是同一条路,即是说,一条路包含了向东向西两个维度,实际上还有第三者,就是路本身;A既可以是+A,也可以是-A, A本身就是第三者。“所以某物本身就是那个应该被排除的第三者。”⑧

1还可以等于4。有的事物里面就包含了四个有机组成部分。在方位上,我们通常划分为东西南北,这就是一分为四;若划分为东西南北中,就是一分为五。古代将音乐区分为宫商角徵羽五个音阶,所谓“五音相和”是也,这也是一分为五。现代音乐区分为1234567七个音阶,这就是一分为七。实际上,任何事物都是无限可分的,总之是一分为多,我们完全可以根据研究的需要进行具体划分。

然而,遗憾的是,我们的哲学教科书以及各种哲学考试,却把哲学的观点当成了客观知识,变成了像数学和几何学一样的标准公式和一般公理。例如,无论是本科政治考试还是研究生的政治考试,其中哲学题目都被设计成打勾打圈的选择模型,只能按标准答案进行回答。“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可以认识的”;“生产力是社会发展最终动力,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直接动力”;“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生产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等等,都成了不可更改的神圣教义。如此来念哲学智慧之经,当然也就与智慧风马牛不相及了。

因此,对于哲学研究来说,一定要注意区分哲学智慧与客观知识的差别,不能把哲学智慧变质为客观知识,否则,哲学智慧就会向愚蠢、愚昧转化。

二、哲学不是经验常识

哲学史上的经验主义特别强调感性经验对于人们认识的基础和源泉作用,认为“凡是存在于理性中的,没有不是先已存在于感性知觉中的”。这种观点无疑有其合理性。人的知识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人的头脑里所固有的,它归根结底源自于人的感性经验。

然而,即便是经验主义者,也认为人们的认识不能停留在感性经验上,而应该超越经验常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水平。哲学属于人的理性认识的范畴,但是,哲学又与具体的实证的理性认识不同,它要阐明和揭示蕴涵于这些理性认识中的最普遍的本质和方法论原则,以便为人们的认识活动指明道路。

勿庸置疑,在日常生活的范围内,人们的经验知识十分管用。千百年来,人们依靠这些经验知识来进行生产和生活,并据此应付各种矛盾,似乎既管用,也够用。老百姓不一定要成为哲学家,而哲学家也不一定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农夫或工匠等。

例如,在古代,人们世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并且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延续着前辈这种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他们“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易传·系辞下》),主要根据前辈传授的生活经验从事简单再生产。这样的生活他们过了几千年。即便对于一个科学家和哲学家来说,他们也大多依靠经验常识而生活。在现实中,即便是科学家和哲学家,也无需事事处处先进行一番科学或哲学的研究然后才开始行动,对于油盐酱酷茶、吃穿住用行这些日用伦常,人们大都按习惯常规行事,没有也不必作一番深入的探究。

但是,经验常识毕竟是有局限性的。它知其流而不知其源、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特别是其中往往渗透着一些保守落后的东西,呈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的状态。而且,经验常识的视野也比较狭隘,对于更广范围的新鲜事物知之甚少,这也限制了人们的眼界。因此,在现代,即使对于广大农民来说,经验常识也已经显得不够用了。

同时,人们除了要突破经验常识的局限学习科学知识之外,还应该懂一点哲学的智慧。实际上,自古以来,一个理智正常的人,多少都会自觉不自觉地运用一些哲学的智慧来指导自己的生活和人生。即便对于一个不识字的老人来说,他们通过前辈的教诲、生活的积淀或农村的各种文化活动,多少懂得一些为人处世的哲理。如他们都知道做人要将心比心,以己之心度人之心;处世要忠厚老实,以诚信待人接物。他们敬畏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天理,崇奉礼义廉耻、忠孝仁义的信条,并运用其教育自己的子女。他们甚至多少懂得一些阴阳五行的道理,用以指导自己的生活实践。不少从未进过校门的老农,会大段大段背诵《三字经》、《增广贤文》、《朱子治家格言》、《教儿经》、《女儿经》等。正是这些流传于民间且具有深厚哲理的经典,对于广大民众修身齐家、安身立命起到了一种潜移默化的教化作用。

由此可见,在实际生活中,无论何人都离不开哲学智慧的引导。我们不能设想,一个完全没有哲学智慧的人如何能够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去。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黑格尔说:“人乃是能思维的动物,天生的形而上学家。”⑨甚至我们可以说,哲学是人的一种存在方式,因为人是有思想的存在物。

《易大传·系辞上》说:“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鲜矣!”对于哲学家来说,他要所做的就是要从“百姓日用而不知”的日常经验中揭示出其隐藏背后的哲理。哲学源于经验常识,不离于经验常识,但又超越于经验常识,高于经验常识。否则,就不能称之为哲学的智慧。

之所以说哲学的智慧超越于经验常识,乃是因为其通过归纳、演绎、分析、综合,使狭隘的有限的感性的经验上升到了普遍的无限的理性的高度,揭示了隐蔽在感性背后的那些为一般常识所不知的秘密。

例如,对于“这朵玫瑰花是红的”这个命题如何看?如果我的视力正常且看到的颜色确实是红的,那么,我作出这个经验判断无疑是正确的。但黑格尔说它不是真理,更不是哲学的智慧,至多只能说不错。

在哲学史上,围绕着花的颜色引发了许多哲学论争。王阳明游南镇赏花树的故事是人所尽知的。据《传习录》载:“先生游南镇,一友指岩中花树问曰: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先生曰: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

王阳明先生的解释很简单,但其意至深。在他看来,花树本无颜色,其所呈现在人眼中的颜色并非其本色,而是人眼所感受到的颜色,所以,一种感性颜色的形成与其看它的主体有关。这个道理由于超越了一般的经验常识,因而为一般常人所不能理解。通常认为,一种花的颜色是客观存在的,人对颜色的感知不过是对花的这种客观属性的反映。假如花的颜色是红的或绿的,它反映在人的眼睛里就是红的或绿的,于是人们就据此作出“这朵花的颜色是红的或绿的”判断。问题是,这朵花的颜色果真是红的或绿的吗?还是我的眼睛在看花时附加上去的呢?抑或是主体和客体交互作用的产物呢?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不是人而是其他动物如狗、牛、羊、蛇等去观察一朵花,那么,在这些动物的眼睛里面这朵花的颜色与人的感知一样吗?现代科学实验已经证明,正常人的眼睛除能感知红、橙、黄、绿、青、蓝、紫外,还能识别多种过渡色,其总数达60多种。而牛、羊、马、狗、猫等大多数哺乳动物几乎都是色盲,只能感知黑、白、灰三种颜色,它们看景物就如同看一张黑白照片。长颈鹿能分辨黄色、绿色和橘黄色等三种颜色。绝大多数飞禽有色彩的感觉,蜜蜂能分辨青、黄、蓝三种颜色,而且能看见人所看不见的紫外线,并能准确地把紫外线和各种深浅不同的白色和灰色区别开来,但却是红色盲。

实际上,一种颜色的形成是光、物体和视觉器官等多种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就光和物体来说,它们本无所谓的颜色。光实质上是一种以不同频率振动的电磁波,当它遇到不同的物体时就会发生反射现象,由于物体的性质不同,其所选择性吸收光波的情况有别,因而反射光的光谱作用也会有所不同。当人眼中的视锥细胞与物体的反射光谱发生交互作用时,就发生合成效应而形成一定的颜色。

可见,一种颜色的形成需要三个要素:环境条件即光的作用、物质本身的特性、视觉器官。颜色就是这三种要素互相作用的结果,其中一种要素改变,其颜色就会随之改变。例如,光线改变,其他两个要素不变,颜色也会改变;同样,其他两个要素不变,视觉改变,颜色也会改变。

从认识论上看,颜色是主体和客体即人与物(包括光线与物质)交互作用的结果,离开了人,它就不能形成。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阳明先生提出了“心外无物”的命题。现在看来,阳明先生的思想何等超前,在500多年前他就超越经验常识而认识到了这个道理。这才是真正的哲学智慧。

关于客体色、声、香、味的形成,英国17世纪的经验主义者洛克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讨,提出了自己颇有见地的观点。他认为,一个客体的体积、广延、形相、动静、数目等这样一些性质是不论其处于何种状态都不能与之分开的,因而是其所固有的,我们可以将其称为“第一性的质”。人们对于这种性质的观念是对于客体的“真正的肖象”。至于客体色、声、香、味等性质,洛克将其称为“第二性的质”。在他看来,这种性质不是客体所固有的,仅仅是客体的一些能力作用于我们的感官而产生的观念。

应该说,洛克的这种观点已初步认识到事物的一些属性尤其是像色、声、香、味等这样一些带有较明显主观色彩的属性,是与主体的感觉密切相关的。在一定的意义上,它们可以说是主体和客体相互建构的产物。然而,洛克的思想又是不彻底的。他关于“第一性的质” 的观念虽然正确地肯定了物体的客观实在性,但又完全抽离了主体的作用。其实,不仅“第二性的质”,而且“第一性的质”即客体的体积、广延、形相、动静、数目等也是与主体的能动作用分不开的,同样是主体与客体相互建构的结果。

因此,真正的哲学智慧必须是超越经验常识的,停留于经验常识水平上的观念不是真正的哲学智慧。可是,我们过去却武断地把王阳明先生这样的哲学智慧命题斥之为主观唯心主义而加以摒弃,这是十分简单的做法。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哲学智慧来源于经验常识,又高于经验常识,它要揭示“百姓日用而不知”里面深藏的哲理,是不是就到此为止了呢?不是的。当哲学的智慧从经验常识中提升出来之后,最终还要回归到“百姓日用”的经验生活中来,为其服务。否则,哲学就成为有闲阶级手中的玩物了。例如,当我们掌握了孔子关于“过犹不及”这个中庸之道的哲学智慧之后,就要用它来指导生活实践,注意在为人处世中持中、守中、用中,且时时得中。当认识到我所看到的一切哪怕是一种颜色都是主客交互作用的产物因而打上了主观的烙印时,就要用它来破除固执己见的错误以及脱离人的非哲学的观点,用辩证的态度来看待存在的本质和主客之间的关系。

但遗憾的是,我们现在相当多的哲学教科书和哲学教学,却沦落到了经验常识的水平。例如,现行哲学教科书在讲到“世界是物质的”这个原理时,所使有的就是一种经验常识的论证。它通常会作出这样的证明:从宏观宇宙到微观世界,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从无机界到有机界,我们所看到的一切都是物质,人类社会也是物质世界的一部分,而思维也是人脑这块特殊物质的属性,这些都表明整个世界都是一个物质的统一体。显然,这样的论证没有超出经验常识的范畴。而且,这也是一个不言而喻而无需证明的简单事实,因为除了疯子,几乎没有人会怀疑这个世界的客观物质性。硬说唯心主义者否定了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把眼前的桌子、花树等说成是一团精神,而不是真实的存在,这样来批判唯心主义是没有说服力的。

三、哲学不是工艺技术

对于这一点,苏格拉底和柏拉图也说过,哲学不可能教给你修桥的技术、建筑的技术、看病的技术、种植的技术,甚至连补鞋的技术也不会。哲学没有这样的功能,这也不是哲学研究的对象。

也许有人说,哲学虽然不能直接教给我们工艺技术,但却能帮助我们更好地学习和掌握这样的技术。甚至有人认为,无论我们学习什么,我们都离不开哲学的指导。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又应该如何去看呢?

哲学在精神上的作用主要表现在认识论和价值观两个方面。在认识论上,它要揭示人类一切认识活动的本质规律及其一般方法,从而为人们提供实践上的指导。但对这种指导的作用我们要作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对于人们日常的生产和生活的实践活动,哲学的作用往往是间接的和潜移默化的。在千百年的文明进化过程中,人类通过世代传承和经验习得自在自然地掌握了一些哲学道理和方法。例如,根据季节更替的自然规律安排农时,按照阴阳相和的观点来调节饮食起居,遵从“将心比心,以己之心度人之心”原则来处理人际关系等。这些哲学观念已经化为经验常识。然而,在较为复杂和大型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中,哲学的作用却是不可替代的。例如,在治国理政的活动中,在教育教化的活动中,在经济和行政管理活动中,在文化建设活动中,哲学的出场就是至关重要的。在价值观上,哲学的作用就更加鲜明。可以说,关于修身、克己、义利、理欲、善恶、理想、信念、信仰等价值观问题属于哲学研究的专属领域,只有哲学才会研究也才可能解答这些问题。

可是,我们过去却强行把哲学变身为一种工艺技术,驱使哲学去作它力所不能及的事,结果把哲学弄到庸俗化的境地。例如,在“文化大革命”中,我们曾提出什么“种花生的哲学”、“养猪的哲学”、“种地的哲学”、“打乒乓球的哲学”等等。如前所述,在这些活动中,确也渗透着一定的哲学思想。但是,这些个别的特殊的活动都不能成为哲学专门研究的对象,它们至多只能成为哲学应用的一个案例。而且,在这些活动中,哲学也并非不可或缺。

哲学与任何其他的学科一样,也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这就是它所面对的和所感兴趣的是那些具有无限性和终极性特点的对象,是那些还不能对其进行实证研究的对象,是那些非要哲学出场的对象,这就是哲学的不可代替性。一旦哲学所研究的内容能够被实证了或可代替了,那它就毫不犹豫地将其交付给具体科学,而自己则满怀情愫地继续探索那些未可知的不能实证的领域。

四、哲学不是小聪明

我们常常说,哲学是使人聪明的学问。这种说法,严格地说是不准确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一般所说的聪明,往往是指某人心灵手巧、头脑灵活,或有心计、有城府、处世圆滑世故等。但哲学的智慧不是指这种小聪明,甚至与这种小聪明相对立。

首先,哲学不是脑筋急转弯。恰恰相反,哲学是要你沉下来,安静下来,思考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哲学所要锻炼的不是你脑筋急转弯的快速反应能力,而是透过现象看本质的逻辑推演和哲学思辨的能力。而这种思辨能力看起来是比较迟缓的,这是因为它深沉所以显得凝滞。有时候,一个哲学问题萦绕在哲学家的头脑里,一辈子都没有找到答案。像苏格拉底,他一生探讨什么是美德,至死都没有找到答案。但你不能说他的这一辈子没有意义,他的探讨也毫无价值。我们所看重的是他的探讨过程,而不是结论,而且哲学也不可能得出一个绝对的结论。所以,哲学的研究对象决定了其不可能运用小聪明对问题迅速作出解答,而是要通过长久的、深层的、缓慢的过程来对问题展开深入的探讨。

其次,哲学不是生活技巧。恰恰相反,哲学要你适当地远离物质生活,去追求一些思想心灵上的东西。正因为如此,哲学家在生活上的表现往往显得有点笨拙。当然不都是这样。但确有相当一部分哲学家不会生活,不修边幅,不追求物质生活,沉醉于自己的心灵世界。古希腊的苏格拉底,人称“西方的孔夫子”,他就是一个不讲究穿着、不追求生活质量的人。至于古希腊的第欧根尼,那更是如此。他出身高贵,本来可以享受王子般的生活,但是他自己却愿意行乞为生。哲学史上的这些例子是不胜枚举的。

再次,哲学不是圆滑处世之道。林语堂先生曾经写过《中国人之聪明》的文章,里面就批判了老庄教人糊涂处世、圆滑处世的哲学观点。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不错,在中国哲学里,特别是在老庄哲学中,确实有处世哲学的内容,其中就有糊涂学的成分。例如,它教人要大智若愚、外圆内方等。老子说:“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道德经·五十八章》)这里的所谓“方而不割”,实际上是一个比喻。这就是说,做人要外圆内方,把刺人的棱角磨去。如果内方外也方,就会割伤人。这是教我们在处理问题时要善于把内在的原则性和外在的灵活性结合起来,并非要你完全放弃原则,做一个圆滑处世的人。老庄哲学所提倡的以柔克刚、贵柔守雌的处世之道,并非圆滑奸狡之法,而是启发我们如何在错综复杂、充满风险的社会生活中保存和发展自己,而不是与丑恶势力同流合污、与世俯仰。

只要我们考察一下哲学史就可以知道,哲学家在日常生活中非但不聪明,反而显得有些怪异和愚蠢。因为他们不以追求物质财富和个人名利为要务,而是以追求真理和智慧为事业。哲学家追求的真理和智慧所关涉的是宇宙人生当中一些大是大非的问题。在常人看来,这些问题是大而无当、大而无用的,但需要人去探讨。一个社会需要人去探讨具体科学,以解决国计民生问题,但同样需要人去研究那些看似大而无当、大而无用的东西。那些看似大而无当、大而无用的东西,或许在将来会显示出它的作用。有的问题尽管没有确定的答案,但值得人们永远去研究。所以,那些看似大而无当、大而无用的东西,实则乃无当之大当、无用之大用。

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提出不少“哲学不是什么”的命题,如哲学不是诡辩,哲学不是经院神学,哲学不是科学的科学,哲学不是无所不知、包罗万象的学问等等。但上述几点是我们在思考“哲学不是什么”时所要着重加以把握的。

最后,要再次强调的是,我们探讨“哲学不是什么”,其目的不是要停留在这种否定性的结论上面,恰恰是为了从反面来说明“哲学是什么”。对于一个事物的认识,只有深入到它的内部,从正反两个方面来分析其内在矛盾,才能真正把握这个事物的本质属性。对于哲学本身的认识也是如此。

注释

①关于什么是知识,理论上并未能作出一个统一而明确的界定。柏拉图认为,一条陈述能称得上是知识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即它一定是被验证过的、正确的且为人所相信的。我认为,这一观点基本上揭示了知识的本质内涵。

③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66年,第4页。

④L·贝塔朗菲:《一般系统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7年,第5页。

⑤乌杰:《系统辩证论》,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8年。

⑦列宁:《哲学笔记》,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407页。

⑨黑格尔:《小逻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216页。

⑩转引自岳长龄、丁冬红:《当代西方哲学评介》,北京:求实出版社,1988年,第93页。

责任编辑 邓宏炎

The Inquiry on “What Is Not Philosophy”

Zuo Yawen Xie Yuehua

(School of Marxism,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on Marxist Theory and Chinese Practice, Wuhan University, Wuhan 430072)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What is philosophy” and “What is not philosophy” is dialectical unity. Only when people elucidate “What is not philosophy” from the reverse side, can they understand “What is philosophy” from the obverse side. Philosophy, points to the object that which is infinite and ultimate, is not the objective knowledge, so it has no definite conclusion and standard answer. Philosophy is not common sense. It originates from the experience and means more than experience, and finally returns to the experienced life of ordinary people’s daily use and serves it. Philosophy is not a technology. As a learning of wisdom, it is a kind of science that freely discusses the common problems. Philosophy is not the petty trick, but the observation and view about the universe and life; therefore, it is a kind of great wisdom, great intelligence, and great consciousness.

philosophy; knowledge; wisdom; inquiry

2016-11-1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逻辑建构研究”(12AKS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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