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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投资政策

2017-02-07

青年与社会 2016年36期

制造业/工业

1、允许外国投资者以100%的股份建立项目,无需经政府审批。

2、除以下4项产业外,所建立的其它领域的产业均无需经政府批准。

a、武器弹药

b、烈性炸药

c、放射性物质

d、证券,纸币,硬币印制。

3、禁止生产含酒精饮料或酒精。

4、除特殊地区外,在其它地方都可建立投资项目,无需地方政府出具

“无异议证书”。

非制造业

1、服务业(需要事先许可或政府出具的“无异议证书”)

a、外国投资应在30万美元以上。

b、外国投资者可以拥有100%的股权,5年内返还利润不得超过总股益或

总利润的60%,巴方的利润额不得低于40%。

2、基础设施(包括巴工业区开发)

a、外国投资应在30万美元以上。

b、外国投资者可以拥有100%的股权,允许返还100%利润。

3、社会领域(包括教育,技术/职业培训,人力资源开发,医疗保健服务)

a、外国投资应在30万美元以上。

b、外国投资者可以拥有100%的股权。

4、农业领域

为吸引外资,巴政府提出一揽子投资政策,现已开放的投资领域有:土地开发/荒地、沙漠、山地开垦用于农业目的的作物种植;水地/溪湾的开垦,作物、水果、蔬菜、花卉的种植/综合农业(耕种和粮食加工);灌溉设施的现代化和开发/水资源管理;种植园、林业和园艺。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开发——开垦荒地、沙漠、山丘地带,进行作物耕种或开展其它农

业活动。

2)水滩地带的开发利用。

3)包括作物、水果、蔬菜、花卉等在内的综合培植项目。

4)农产品加工。

5)灌溉设施的技术开发及水资源管理。

6)植树造林。

7)乳奶厂、牛羊等饲养基地的建设。

8)粮食储藏室、冷藏室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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