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打击环境犯罪“三难”的若干思考
2017-02-05
方圆 2016年23期
关键词:环境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曾几何时,柴静的雾霾调查视频一度引发网络舆情热潮。生活在当下,资源的紧张、生态的恶化,环境恶化备受关注。生态环境不仅关乎我们每一个人,更关乎子孙后代。但是多年以来,对于环境犯罪的打击困难重重,一方面犯罪是否成立,往往取决于行政法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犯罪是否既遂,往往难以科学界定与把握。
难题一:取证难。目前环境刑事案件中,取证一般有两种渠道,一是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群众举报,二是由行政机关在办理查处环境污染破坏行政案件中发现后,移交司法机关。无论哪种取证方式,都由于环境污染的广辐射性、多因素性,导致困难重重。例如企业往往采用埋设暗管排污,或利用夜间、休息日违法排放废水、废气,除非企业的排污暗管被发现,否则很难查实是哪家企业在违法排污。
难题二:固证难。环境污染具有复杂性、多因性和长期性的特点,需要以专门的监测、检验为手段,法定的环境监测机构检验结果、监测记录、鉴定结论,来作为认定环境违法事实的依据。而现行办案机关自身现场采样缺乏专业取证手段和技巧,行政执法部门的监测数据时效不强,相关资料不全,取证设备落后,难以做到证据充足、确凿。例如污染物排放后往往会很快消散于无形,待有关部门着手查证时,往往已无从着手。
难题三:鉴定难。环境污染行为与其所造成的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认定不仅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往往还需要农林牧副渔、流行病理学、生态学等多方面的知识,是一项高度专业性的工作。……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