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学分析
2017-02-01邱怡慧苏时鹏
林业资源管理 2017年6期
邱怡慧,苏时鹏
(福建农林大学 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福州 350002)
为了大力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我国自2003年起逐步推进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至今已逾10几年。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林农营林自主权和积极性大幅度提高,其经营行为、经营规模和经营方式等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些都会对林业结构和林业生态功能产生一定影响。而这种影响是正是负、究竟多大、影响程度受哪些因素制约、是否可以调控等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因此,在当前的背景环境和现有的技术条件之下,有必要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所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适当评价和剖析。然而,对一项政策进行评价并非只是进行简单的前后对比,而是需要深层次地探究其内在的影响路径和作用机理[1]。鉴于此,本文着眼于政策环评方法研究的宏观层面,重点探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思路和评价程序,以期为实现新时期林业的跨越发展,保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提供方法论依据。
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环境影响客观评价
目前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环境影响的探讨仅停留在分析林改后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变化的层面上,较少考虑林种结构、树种结构及林龄结构等影响林业生态环境功能的结构因素,更缺乏对林改后林业水源涵养和固碳释氧等生态环境功能的变化进行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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