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街道伦理精神及其建构探论
2017-02-01陈丛兰
伦理学研究 2017年3期
关键词:文化
陈丛兰
城市街道伦理精神及其建构探论
陈丛兰
城市自建立之初就是通过街道空间来彰显其品性。伟大的街道创造伟大的城市。传统中国城市街道空间以自然主义、等级主义和人本主义的伦理精神造就了许多伟大的城市。当代都市生活日益普遍化、精致化和审美化,街道空间却相反,其文化精神、场所精神与空间正义的缺失,使它失去了滋养与培育人们精神的功能。美丽城市与美丽中国的建设,应该从美丽街道建设着手,构筑立足传统、引领时代精神的文化街道空间,立足绿色、共享理念的“后人本主义”街道空间,立足协调发展理念的公平公正街道空间,是街道空间最内在也最根本的伦理建构和价值目标。
街道;街道空间伦理;人本主义;物本主义;
有了城市,就有了街道。在中国古典文献中,“街”的小篆是“”,为“四通道”,即纵横相交的十字路。“道”的小篆为“”,为“所行道”,即供行走的路。[1](P75、78)可见,街与道有着空间形态上的差异。结合释慧琳《一切经音义》对“街”的解说:“街,都邑中之大道也。”城市中的大道叫“街”,小道为“巷”,即俗语的“大街小巷”。这一词义的基本內涵被现代汉语继承。所以,城市街道是一个包括主要大街、市场街道和众多生活巷道,由建筑、环境设施和“建筑的空间领域”(芦原义信)等元素构成的交通空间系统。街道空间既是社会关系的容器,也建构着社会关系,承载连接、分割、凝聚人类精神的多重伦理功能。城市正是通过街道空间来彰显品性,伟大的街道创造伟大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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