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律师调查取证制度研究
2017-01-30金玉花
山西青年 2017年18期
关键词:制度
金玉花
南京工业大学,江苏 南京 211800
新形势下律师调查取证制度研究
金玉花
南京工业大学,江苏 南京 211800
律师调查取证制度,作为促进控辩双方平衡的武器越来越备受人们关注。伴随着新一轮的司法改革,法官、检察官队伍不断精英化、规范化,建立并规范律师调查取证制度,也是我国目前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开放的检察官、法官人事体系,检察官、法官与律师地位的互相转化,必将为律师调查取证制度的完善带来机遇。
律师;调查取证权;控辩平等
一、律师调查取证的概念
关于律师调查取证权的概念,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上的律师调查取证权是指律师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律的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证据和材料的权利。广义上指律师开展的一系列维护委托人权益的活动,包括调取证据权、阅卷权、会见、通信权等。笔者认为,阅卷权、会见权是辩护律师固有权利,现司法制度改革,法律越来越保障人权的实现,也同样对律师的权利给予一定程度的放宽,因此,在此应当采取广义说比较合适。
二、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内容
关于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内容,理论上探讨的也比较多,大部分学者认为律师有收集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申请鉴定等权利,而且实务调查显示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主要对象为言辞类证据。笔者认为决定律师调查取证权内容的因素应该是刑事诉讼种类,从法公平性的角度来讲,侦查机关和人民法院能够调取的证据,律师应当也可以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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