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序良俗原则及其司法适用研究
2017-01-28王阿妮
法制博览 2017年16期
关键词:法律
王阿妮
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北京 100083
公序良俗原则及其司法适用研究
王阿妮
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北京 100083
本文从对公序良俗原则的基本原理进行研究入手,阐述公序良俗原则在我国民事司法案件适用的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并探究引发问题的原因,为公序良俗制度更好的发挥作用提出几点完善建议。
公共秩序;善良风俗;自由裁量权;司法适用
一、公序良俗的概念及其特征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两个概念的简称,对规范法官合理利用其自由裁量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持社会秩序,提高我国的法律道德水平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周枏教授在《罗马法原论》中对善良风俗和公共秩序进行了解释:公共秩序主要是指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利益的秩序要求;善良风俗则是为市民的一般道德准则[1]。笔者认为,公序良俗原则虽然是对我国民法基本原则进行补充的规定,但它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占据着重要地位,对社会和国家产生着巨大的影响,对此概念应当定义为:公序良俗原则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过程中所必需的一般秩序和公民应当遵守的一般道德准则。
在我国现行《民法通则》的法律条文中,没有对“公序良俗”这一概念进行阐述,而是通过对“经济秩序及计划”和“社会利益及公德”等概念进行的论述和总结。从其基本含义来看,它除了具有其他原则共同特征外,其也有自身的特征:(1)公序良俗原则是一个不确定性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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