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易场所类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投诉处置与思考
2017-01-28伦祖炜张璟霖
消费导刊 2017年21期
关键词:银行
伦祖炜 张璟霖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
对交易场所类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投诉处置与思考
伦祖炜 张璟霖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
自2016年国务院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以来,涉及商品交易场所的投诉及举报事件不断增多,投资者也逐步将投诉举报对象转向人民银行,投诉银行为交易场所提供资金划转、账户开立等支付服务存在瑕迹,当投资者挽回经济损失的诉求无法满足时,可能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本文以XX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为例,对投资者举报交易场所涉及支付服务问题予以剖析,并提出有关对策。
一、投诉基本情况
人民银行XX中支接到XX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支付结算类举报及依申请政务公开,要求明确银行是否为交易中心提供资金第三方存管,第三方存管协议是否向人民银行备案,申请公开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并要求对合作银行涉嫌默认、纵容诈骗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等。XX中支围绕银行、交易中心和投资者关系,资金扣划违规性、结算账户使用合规性认定以及人行管辖权认定等,多角度回应了政务公开和信访人诉求。
二、投诉关键点分析
(一)为交易场所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是否合规
人民银行目前对现货类商品交易场所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尚无特别规定,只能参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专用存款账户审查。该交易中心经省政府、省金融办批复同意设立,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具备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资质,银行留存的开立账户资料符合专用存款开立要求,账户开立合乎规定。……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