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商科人才法律素质培养研究
2017-01-28贺志军1袁艳霞2
消费导刊 2017年21期
贺志军1. 袁艳霞2.
1.湖南商学院廉政法治研究所; 2.湖南商学院财政与金融学院
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商科人才法律素质培养研究
贺志军1. 袁艳霞2.
1.湖南商学院廉政法治研究所; 2.湖南商学院财政与金融学院
全面依法治国是我国发展进程中鲜明的时代特征,在法治社会与全民守法的目标追求下,法律素质是商科人才应有的基本规格。“营商法治”应当成为商科人才法律素质培养的基本理念,“商、法”结合是商科人才法律素质培养的特色所在。实现课程“立体化”、教材清新化、教法得体化和师资专业化是商科人才法律素质培养可行的实施途径。
全面依法治国 商科人才 法律素质
一、商科人才法律素质培养的时代价值
(一)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特征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就“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进一步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笔者认为,在新时代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可谓是我国发展进程中最鲜明的时代特征。其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也内含着法治社会的建成之义。……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