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度与审计规则
——基于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思考
2017-01-27王雪晴
法制博览 2017年34期
关键词:程序
王雪晴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四川 成都 611130
法律制度与审计规则
——基于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思考
王雪晴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四川 成都 611130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既要遵循审计规则,又要受到法律制度约束。然而关于独立审计准则能否作为认定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基础,司法界与审计界存在较大分歧。司法界普遍认为应以审计结果的偏差程度作为审计质量评价的核心;审计界则认为独立审计准则是判断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基础。对此笔者认为其核心在于程序正义与结果正义之争,本文通过对比分析在程序、结果正义中,司法与审计的共通性,说明独立审计准则应该成为判断注册会计师注意义务基础的原因及意义,并提议在确认审计责任的司法实践中,发挥法务会计师的作用。
法律制度;独立审计准则;法务会计师
关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认定,司法界和审计界的争论主要集中在独立审计准则是否是判断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基础,即注册会计师己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是否可以免责。审计界对此普遍呈肯定态度,即注册会计师只要在审计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审计准则,即使结果偏差也可免责。而司法界普遍认为即使注册会计师遵循了独立审计准则,其审计结果只要产生了公众期待所不能忍受的偏差,也要究其法律责任。如刘正峰认为审计准则规范的只是实现目的的手段,目的是保障验证过的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因而其不能作为认定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标准,应以审计结果的偏差程度作为审计质量评价的核心,其也是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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