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与社会管理创新
2017-01-27李悦
法制博览 2017年33期
李 悦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检察院,辽宁 本溪 117000
检察机关与社会管理创新
李 悦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检察院,辽宁 本溪 117000
新形势下,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已经成为检察机关的职责任务之一。社会管理创新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也是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的重要领域,更是检察机关需要担负的社会责任。对于检察机关与社会管理创新,要从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哲学分析、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能定位、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探析四个角度进行分析,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检察机关;社会管理创新;职能定位;措施建议
我国当前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这对我们来说既是一个新的挑战,又是一个急需面临的社会矛盾凸显期。一方面我们的经济在较长的时间中实现了平稳的增长,社会在不断的进步;另一方面我们也面临着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包括地区差、城乡差与行业差。这种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均使得各种利益冲突加剧。如何实现分配正义,如何消弭利益冲突与社会矛盾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
一、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哲学分析
(一)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正当性分析
法治是和谐社会发展的基石,社会的安定有序离不开法治的实现。而法治的实现更加离不开检察机关的检察工作,因为检察部门承担着法律监督的职责,这项职责正是法的良好运行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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