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增量”趋向下法学研究之批判
2017-01-27张富利陈翔
枣庄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研究
张富利,陈翔
(福建农林大学文法学院,福建福州 350002)
“知识增量”趋向下法学研究之批判
张富利,陈翔
(福建农林大学文法学院,福建福州 350002)
在社会科学愈见强调“知识增量”的趋向下,法学研究研究空前繁荣的同时,却陷入了巨大困境。对此,应对当下的知识生产体制进行全方位的反思。法学研究的突出问题在于法学学科的定位长期以来过于狭隘,始终立足于一隅之地;研究范式缺乏交叉性的整合;国家课题经费审批制度带来的大量资金涌入,实际上影响了法学研究的独立性、自主性与科学性。故此,应对“计划经济”下的学术生产方式进行检视,强调多元学科交融的研究方法,从学术史的角度探讨学术规范,推进法学学术研究的规范化。
研究范式;计划经济;学术规范①
20余年来,在学界日益强调社会科学的“知识增量”的背景下,中国的知识生产也进入到一个数量扩张与质量提升严重不对称的状况,简单的泡沫化与低水平重复发展,导致伪劣之作盛行。同时,法学学术的研究日益封闭,在量化考评的体制下,法学界形成了法学核心期刊的衡量体系标准化圈子,然而实际上,一个学科的成熟,不仅仅要看学科内部的引用量,更要看其他学科的引用量和关注度。而以此角度来衡量,那么绝大多数所谓的法律学人,尤其是部门法专家,则仅仅是在法学部门学科的内享有一定的知名度,而在其他领域甚至相近学科均默默无名。一个标准的大家或大师的潜在要求是百科全书式的研究,其著作、成果不仅能在法学的小圈子内为学人喜闻乐见,更应为其他人文社科学者所引用、关注甚至耳熟能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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