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社区矫正制度中的脱管、漏管问题
2017-01-27陈楚
法制博览 2017年31期
陈 楚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浙江 金华 321000
浅析社区矫正制度中的脱管、漏管问题
陈 楚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浙江 金华 321000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型刑罚执行方式,其中最突出,最不容忽视的就是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问题。本文旨在探讨脱管漏管的一些具体情形,从材料的交接、矫正对象自身以及司法行政机关本身三个角度出发,分析脱管、漏管现象的成因,就如何防止脱漏管现象的发生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社区矫正;罪犯;脱管;漏管
一、脱管、漏管的含义
(一)脱管的含义
脱管,是指社区服刑人员擅自离开执行机关的监督管理。漏管,是指社区服刑人员交付执行脱节,执行机关未将服刑人员列入监督管理。
造成脱管的几种情况:1、社区矫正人员按时到司法行政机关报到,但在法定期限内,司法局没有收到决定机关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2、司法行政机关收到决定机关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但是在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离开监所之日起的十日内,社区矫正人员未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3、社区矫正人员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到司法行政机关完成首次报到后,因各种原因,和司法行政机关失去联系,从而导致脱管。
(二)漏管的含义
漏管现象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发现的途径:1、《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执法环节实行法律监督。2、法院检查案卷发现没有执行回执,与司法行政机关联系后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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