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机关刑事抗诉率低的原因分析*
2017-01-27赵海燕漆泽民
法制博览 2017年31期
赵海燕 漆泽民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河南 焦作 454000
基层检察机关刑事抗诉率低的原因分析*
赵海燕 漆泽民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河南 焦作 454000
当前基层检察院刑事抗诉工作存在不少问题,如抗诉率低、抗诉案件少等,工作难于开展,究其原因,有主观方面的,如抗诉意识缺乏、抗诉信心缺乏、抗诉能力缺乏。也有客观方面的,如考核机制对抗诉工作的影响等问题。作为基层检察机关的检察干警应增强抗诉意识,树立刑事审判监督新理念、不断提高抗诉技能,探索以抗诉工作的新思路、健全抗诉工作机制、提高干警素质,以适应抗诉工作的需求,确保公正司法得以落实。
基层检察机关;抗诉率低;原因分析
刑事抗诉既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又是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的主要形式。当前基层检察院刑事抗诉难、抗诉案件少、抗诉改判率低等问题比较突出,不仅制约了刑事抗诉工作,而且还削弱了检察审判监督职能。在焦作地区,解放区检察院起诉刑事案件在全市属于较多的院之一。本文以该院近5年来刑事抗诉工作的开展情况为依托,对基层检察机关刑事抗诉率低的原因进行分析。
一、近5年来的刑事抗诉工作
2012年至2017年,解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1715案2266人,其中提请抗诉的案件只有2件。检察抗诉职能基本上没有发挥,同检察机关其他职能不相匹配。抗诉多为实体问题,程序性几乎没有。程序抗诉的数量始终为零,对程序违法提请抗诉情况及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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