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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危险驾驶犯罪案件的调查报告
——以福建某法院审理情况为例

2017-01-27何嫄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7年24期

何 嫄

(362011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福建 泉州)

关于危险驾驶犯罪案件的调查报告
——以福建某法院审理情况为例

何 嫄

(362011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福建 泉州)

一、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基本情况

(1)总数居高不下,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2017年前三季度,共受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89件,占刑事收案数的41.2%。去年同期受理的危险驾驶罪案件82件,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2)全部并处罚金,缓刑适用率高。前三季度共有98件危险驾驶犯罪生效,仅1件免于刑事处罚,其余97件并处罚金,其中59人适用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缓刑适用率达到60.82%。拘役38人,未判处有期徒刑。

(3)审判周期短,服判息诉率高。危险驾驶犯罪案件进入法院后,平均审理天数仅为一周,且被告人一般均主动认罪,所判案件无一起上诉、信访。服判息诉率高的主要原因是危险驾驶犯罪基本属于现行犯,证据比较容易固定,且法官自由裁量权空间较少,不易出现被告人感受强烈的量刑失衡问题。

二、危险驾驶犯罪案件特点及原因分析

1.犯罪主体

(1)农民成犯罪“主角”。从被告人的身份情况看,农民52人,占53.06%,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主11人、职员11人。

(2)犯罪主体基本为男性。从被告人的情况看,90名被告人中均为男性。由此可见,危险驾驶犯罪案件男性发案率远高于女性。

(3)犯罪成因分析。一是该地山区多,农业人口多,农村被告人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多数人虽知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但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没有清晰的认识,“醉驾”危害性在农村的宣传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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