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英美法系双层因果关系理论看刑法中的因果关系问题
2017-01-27吴伟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7年24期
吴 伟
(650500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 云南 昆明 653203 云南省文山市人民检察院 云南 文山)
从英美法系双层因果关系理论看刑法中的因果关系问题
吴 伟
(650500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 云南 昆明 653203 云南省文山市人民检察院 云南 文山)
本文通过对英美法系双层因果关系相关理论的梳理,阐明这一双层因果关系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并从中进一步分析法律中的因果关系,尤其是刑法因果关系,应当包括归因与归责的双重属性,不应当孤立地看待因果关系的客观属性,而是要主客观相结合地在事实层面和规范层面综合分析。
双层因果关系;事实原因;法律原因;综合因果关系
一、引论
因果关系问题,是自然科学领域、社会科学领域乃至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认识对象之一。我们在研究各种各样的科学问题时,始终无法绕开对某一现象或某一结论作以因果关系的分析。研究因果关系问题,不但有助于对具体问题的探究和解决,更是影响了人们对客观世界的了解程度和认知程度。
在法律领域中,特别是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已经成为学者们挖掘最深入但依然未能完全解决的一项核心问题。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一方面,刑法因果关系是对自然意义上的事实的原因与结果之间关系的高度凝炼,反映了客观世界各种现象的引起和被引起的基本规律;另一方面,刑法因果关系也是联接法律意义上的行为与责任之间关系的重要纽带,是法律对行为人课以责任的根据,是罪责自负原则的必然要求,体现了法律领域中归因与归责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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