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刑法中关于职业禁止性规定的思考
——从《刑法修正案(九)》角度

2017-01-27张瑞婧

法制博览 2017年17期
关键词:法律制度

张瑞婧

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



刑法中关于职业禁止性规定的思考
——从《刑法修正案(九)》角度

张瑞婧

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

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随着《刑九》的颁布实施,我国的刑法体系得以进一步完整,但由于立法本身具有的理论滞后性,有关职业禁止的规定虽然更加精细具体,但仍存在许多缺陷。本着探讨研究的心态,就《刑九》中关于职业禁止方面的规定,笔者进行了思考,就该条文修改涉及的立法背景、具体法律条文、在具体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以及弥补缺陷的具体举措等方面提出了建议,以期为完善我国刑法体系建设做出应有努力。

职业禁止;刑法修正案(九);解决对策

自由的选择职业当然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权利,但同时这种自由选择是相对的,如果公民的职业选择侵害了别人的合法权益甚至公共利益,那么法律应当做出相应的禁止性规定。关键在于,作为规范社会生活底线性的法律(尤其是刑法)如何正确的发挥其作用,恰当的扮演强制性规范的角色。

一、职业禁止的理论剖析

(一)职业禁止的性质

首先,刑法从法律后果的角度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刑罚,一类是非刑罚。职业禁止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创新,而非新刑种的增加,很明显不属于刑罚。除此之外,刑九把职业禁止的规定增加在了第37条之后,第37条是非刑罚处罚措施,这从另一个侧面辅证了职业禁止的规定属于非刑罚的观点。……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法律制度
法律推理与法律一体化
法律解释与自然法
浅探辽代捺钵制度及其形成与层次
法律适用中的逻辑思维
签约制度怎么落到实处
构建好制度 织牢保障网
一项完善中的制度
论让与担保制度在我国的立法选择
让人死亡的法律
“互助献血”质疑声背后的法律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