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法官中立意识
——以全案移送制度回归为视角
2017-01-27夏春双
法制博览 2017年17期
夏春双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5
重塑法官中立意识
——以全案移送制度回归为视角
夏春双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5
法官不应仅是一份工作,更应是一个职业。新刑诉法恢复全案移送制度后,法律人多围绕该制度的回归是倒退还是进步,以及在这种模式下怎样防止法官预断而探讨。但却忽视了审判环节的核心人员——法官的中立思维意识的培养和提升。这无疑于治标不治本,再好的制度也要有相应水平的实施者才能有珠联璧合的效果,如果仅加强制度方面的构建而忽略人的意识的提升会使制度的效果大打折扣。本文先简述了当下移送制度的现状,又对中立意识的作用和特征进行了阐述,最后通过分析影响法官中立意识的因素,提出了重塑法官中立意识的方法途径。
全案移送;素质养成;中立意识
一、我国现阶段案卷移送的不足和保障
我国刑诉法移送制度经历了习惯性的全案移送主义、复印件移送主义和法定全案移送制度。新刑诉法第172条、181条[1]的规定表明了全案移送制度的恢复,但时下的全案移送制度已不同于早期的全案移送主义。它是在新的法制环境和土壤中形成的符合当前司法需求的制度。该制度的回归也是基于其顺应我国的诉讼模式和传统理念且有利于案件的集中审理的考量。虽然是目前符合现状的制度,但它仍有不容忽视的缺点。其中最严重的缺陷当属该制度下导致的法官预断,当然其引发的诸如默读审判、不当诉讼的危害也不容忽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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