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中基层法院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思考
2017-01-27丁晓华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7年22期
丁晓华
(317200 派驻天台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浙江 天台)
司法改革中基层法院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思考
丁晓华
(317200 派驻天台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浙江 天台)
本文旨在通过司法改革中基层法院纪检监察队伍为现状,从而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三大必要性进行分析,继而提出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三方面举措。
改革;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2016年司法改革在全国范围铺开。当我们把主要目光放在如何推动改革时,却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法院机关的内部监督工作,且未从法院工作全局对如何正确定位内部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如何在司法改革中强化监督力量予以足够重视。从目前来看,基层法院因为集中了大量的案件,理应需要更为强大且全面的监督,而当前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尚存在诸多问题,也缺乏足够的重视。如果我们的监督队伍建设跟不上,就有可能在廉政风险的防控上出现漏洞,从而影响司法改革的成效。
一、基层法院纪检监察队伍现状分析
从笔者所在的浙江省基层法院来看,派驻纪检监察组一般编有2~4人,司改后,纪检监督被归为司法行政人员,其职能除了执纪、监督、问责等外,还承担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协助管人管事等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机 构设置不够规范、职责不清
有的基层法院为了抽出更多的力量充实到办案一线,压缩综合部门的编制,将政工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室合署办公,分散了纪检工作人员的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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