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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检察”发展理念的基层践行

2017-01-25樊百安

中国检察官 2017年15期
关键词:检察工作办案检察

●樊百安/文

“绿色检察”发展理念的基层践行

●樊百安*/文

绿色发展是人类社会健康永续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在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刻,固原市检察机关将绿色发展理念寓于检察工作之中,提出了“依托固原文化,突出固原特色,打造固原亮点”的检察工作总体目标,确定了践行固原“绿色检察”发展理念的总体思路。践行路径有三:一是强化“绿色理念”,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夯实“绿色检察”的素能根基;二是强化“绿色办案”,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三是强化“绿色管理”,积极顺应改革发展需要,聚焦监督主责主业,改变监督方式,加强检察监督。

绿色检察 发展理念 践行路径

“绿色检察”发展理念是以司法规律为基本遵循,以平和、文明、理性、规范为核心,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为重点,以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为本质要求,以维护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更加注重案件质效,更加注重司法过程中执法动机、方式方法、质量效果均衡统一,更加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均衡统一,最大限度减少司法负面产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着力构建检察司法和谐关系,促进法治生态文明健康发展。

一、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的必要性认知

“绿色发展”是把马克思主义的生态理论与当今时代发展特征相结合,融汇了中华文明而形成的新发展理念,是自然生态、政治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与法治生态的有机统一。“绿色检察”理念是绿色发展理念在检察机关具体化,与绿色发展理念在本质和内容上是一致的。

(一)践行“绿色检察”是融汇自然政治经济生态、建立现代法治生态的需要

绿色是自然生命的起源、大自然的底色,是生命的象征。绿色代表健康、和谐、安全、和平。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特别强调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绿色发展理念,提出了“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要从严治党,实现绿色政治生态”等,不仅把绿色理念融入到自然、经济领域,而且进一步把绿色发展理念延伸到政治领域。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准确把握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建设良好的法治生态至关重要。固原市检察机关提出“绿色检察”就是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检察工作之中,以司法资源节约、检察环境和谐共生、永续发展为核心,体现的是规范理性文明的办案方式和公正与效率的结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贯通,法治生态与自然生态、经济生态、政治生态的有机统一、相得益彰。

(二)践行“绿色检察”是回归法律监督职能、履行监督主责主业的需要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公民是否遵纪守法实行监督。长期以来,我国司法的“粗放化”特征较为明显,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等现象普遍存在;司法不文明、不规范问题较为突出;履行监督主责主业和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与时代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曹建明检察长在今年的检察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牢牢把握宪法定位,积极回应改革发展需求,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加强检察监督”。“绿色检察”发展理念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回归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创新监督方式的重大部署和工作要求。在执法思想上,坚持“监督与追诉并存,监督优先”,以破解法律监督难题、增强主责主业动力、厚植发展优势为目标;在管理方法上,以重构检察内外人与人的关系、人与案的关系以及检察公共关系,以实现法治生态内外和谐为发展方向;在办案方式上,正确处理罪与罚、宽与严、打击与保护、公正与效益的关系,实现公正与效率、效果的均衡统一;在发展后劲上,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新模式,把“绿色检察”理念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方面和司法办案全过程。

(三)践行“绿色检察”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改进社会治理,实现社会善治的需要

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越来越高,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水平要求越来越高。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和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功能过程中,必须做到规范、理性、平和、文明。否则,就会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破坏公平正义,损害司法公信。因此,检察机关必须摒弃旧观念,树立新理念,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参与社会治理。在前行中始终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官职业道德,以丰富的人文情怀和坚定的法治信仰,回应人民关切,维护人民权益,推动社会善治。

(四)践行“绿色检察”是补齐检察工作短板,实现精细化执法办案的需要

“绿色检察”是为了改进简单机械的办案方式、解决考核唯办案数字论及司法资源配置不科学等问题而提出的引领性观念,必须要有解放思想、敢为人先、勇于突破的进取精神,需要前瞻性的工作思路和开创性的工作方式。为了补齐这一短板,固原市检察机关进行了持续探索实践,先后开展了“把更加严格化、更加规范化、更加精细化落实执法办案全过程”品牌创建活动,“规范司法推进年”“规范司法提升年”“规范司法巩固年”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了《固原市检察机关执法精细化基本规范》《固原市检察机关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暂行规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司法行政人员权力清单》《司法辅助人员权力清单》《检务督察办法》和《约谈问责办法》等。下一步,固原市检察机关将抓住“授权、明责”这两个关键环节,抓好制度办法的执行力,制定完善质效考核体系,确保检察事业高效、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二、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应突出的特质

“绿色检察”发展理念是在发展新常态下检察机关回归宪法监督定位,聚焦监督主责主业,秉持司法理性,树立平和、理性、文明、规范的执法观和质量、数量、效率、效果、安全并重的政绩观,坚持和谐永续发展的发展观,监督者自觉接受监督的权力观,确保办结的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必须突出“绿色检察”和谐、集约、能动、智慧等方面的特质。

(一)突出“绿色检察”和谐性

践行“绿色检察”是与社会良性互动,积极营造检察内外环境和谐,推进检察事业永续发展。在服务大局方面,要把主动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根本任务,通过保障服务,赢得党和人民群众的认同和信任。在构建内外关系方面,坚持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不断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积极推行检务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开通“两微一端”,加大宣传力度,善于和媒体沟通,实现良性互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行案件信息资源共享,完善行政与司法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优势互补,提高治理水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完善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机关公开审查案件和评议检察官出庭制度;坚持办案力度、办案时机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步调一致、同步合拍,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健全司法办案风险和效果评估及预警、处置、防范工作机制,全面评估、准确判断对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后果,防止办案时机不当影响企业发展。实行检察机关内外和谐共生,共同维护法律的权威,实现法治利益最大化,社会治理水平现代化。

(二)突出“绿色检察”集约性

“绿色检察”发展理念是优化检察资源配置,优化办案组织,合理高效整合检察资源,以消耗最低的司法成本实现司法利益或司法产出的最大化。要围绕“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主旋律,与政法各部门沟通协调、召开联席会等统一思想认识,统一搜集和调取证据标准,强化个案协商,发挥好引导侦查取证,把“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延伸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加快案件繁简分流,全面落实刑事速裁、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等制度,实行集约化高效率办案。

(三)突出“绿色检察”能动性

“绿色检察”发展理念要坚持全面的观点、辩证的观点考量司法办案,要把司法动机理性正当、方式方法文明规范、质量效果高效良好作为执法办案的着力点和归宿点。要高度重视党委政府的认可度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始终坚持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目前,检察机关三级审批案件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和司法地方化现象普遍存在,职能交叉、机构重叠掣肘检察机关发展。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要以检察改革为契机,遴选能办案、会办案的人员入额,建立符合司法规律要求的办案组织体系、管理体系,提高办案效率,实现司法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四)突出“绿色检察”智慧性

绿色检察要以现代科技为支撑。要深入推进科技强检战略,加强“广泛透彻感知、安全高效传输、智能信息服务、全面覆盖应用、先进适用管理”智慧检察体系建设,建成司法办案、司法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服务六大平台于一体的智慧型检务,为检察工作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供给,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大力推进检察由人力密集型向信息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转移。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以有限的司法资源实现司法产出的最大化。

三、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的路径

检察机关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必须厚植根基,加强队伍建设,以抓办案为抓手,聚焦监督主责主业,改变监督方式,强化监督。在此路径下,检察机关要把好改革主旋律,勇于自我革新,科学谋划,通过完善各项机制,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一)强化“绿色理念”,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夯实“绿色检察”的素能根基

“绿色检察”是一种全新的的司法发展理念,需要高素质的检察官队伍作保障。固原市检察机关要以培养根植绿色司法理念的人才为基础,以树立平和、理性、文明、规范办案的素质作风为保障,切实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为更好地保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作风和能力支撑。一是坚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固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暂行条例》和《执纪“问责约谈”办法》,动真碰硬强化队伍纪律作风,增强政治定力,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始终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市党委及上级检察机关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根植厚培绿色司法能力。积极构建适应改革要求的分类分层教育培训体系,大力提升全市检察人员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努力建成一支具有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毅的法治精神、博大的人文情怀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的检察队伍。三是造就扎实工作作风。在执法办案中坚持规范、理性、文明的司法方式,恪守司法良知,更好地体现人性化办案,依法办事的底线。树立精细化、精准化、精确化的办案观念,统筹好办案的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四是完善协作保障机制。要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的重视支持,争取各政法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协调配合及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推动绿色检察、绿色司法成为司法共识和共同行动,上升为全社会共识,形成社会合力,共同营造绿色司法良好生态。

(二)强化“绿色办案”,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坚持依法办案与善于办案相结合,防止和克服孤立办案,机械执法,防止片面强调办案数量,要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加强现代化检察管理保障,加强规范司法长效机制保障,健全完善以质量、数量、效率、效果、安全并重的工作绩效评价体系保障。充分发挥预防、打击、监督、教育、保护等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打好监督“组合拳”,保障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通过“五个并重”深入推进“绿色检察”。一要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要摒弃“重打击、轻保护”的陈旧观念,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的执法理念,既要保障被害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能够得到合法的实现,更要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受追究的过程中得到公正地对待;既要防止打击不力,更要保障人权。二要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是刑诉法的血肉与灵魂,要切实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强化程序意识,以程序公正保证办案质量、实现实体公正。三要坚持监督与追诉并重。法律监督和追诉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主业。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就要坚持监督与追诉并重,更要坚持监督优于追诉的观点,不断拓展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实效,切实保证监督和追诉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四要坚持效率与公正并重。公正和效率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追求的重要价值目标,是法律权威的直接体现。践行绿色检察理念,必须坚持以公正为核心和根本,以效率为基础和保证。通过执法的公正公平,促进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公平正义的实现提升检察公信力。五要坚持服务发展和查办职务犯罪并重。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有良好的法治生态来保障。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保障服务经济发展是检察机关应有之义。固原市检察机关要立足大局,通过大力查办职务犯罪,着力保障服务全市全域绿化、碧水蓝天保护、宜居环境创建和生态产业富民“四大行动”,全力保障服务全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生态。

(三)强化“绿色管理”,积极顺应改革发展需要,聚焦监督主责主业,改变监督方式,加强检察监督

对于职务犯罪侦防工作坚持“惩治腐败力度绝不减弱、零容忍态度绝不改变”的部署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注重整体推动,实行一体化办案,确保查处职务犯罪力度不减,确保办案数量、质量、效果、效率、安全的有机统一;对于刑事公诉工作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综合运用证据学、犯罪学和法学维度精准认定犯罪,既要揭露犯罪又要保障人权;对于法律监督工作,在执法理念上要从“以侦查为中心”的惯性思维向“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理念转变;在办案上方式上要从静态、书面、卷宗等审查模式向亲历、开放、互动等诉讼化模式方向转变;在证据审查上要从过分依赖口供向以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转变,从构罪即捕向有无羁押必要性方向转变,增强案件综合审查的系统性、互动感。民事检察工作要坚持公正与效率、监督与支持并重,综合运用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等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监督格局。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积极探索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共同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努力化解信访积案。对控告申诉案件实行网络、电话、信件、来访一体化办理机制,充分运用刑事和解、司法救助、量刑建议和不批捕、不起诉等机制,依法适用轻缓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综此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取得社会各界对司法的认同和支持,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7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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