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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集中管理初探

2017-01-25孟海燕

知识产权 2017年7期
关键词:专利权人许可专利

孟海燕

专利集中管理初探

孟海燕

近年来,通过专利集中和商业化的经营,提高专利交易效率、规避侵权风险、获得市场收益,正在成为一种新的知识资产运作模式。专利集中管理是将特定领域分散在多个专利权人手中的专利按照一定的内在关系组合汇集起来集中管理和运营,以支持企业在市场上降低技术交易成本并获得差异化优势的行为。可将其分为基于交叉许可的封闭式专利联盟、专利联合经营、专利聚集运营这三种形式。这三种模式均体现了“由单项零散式转变为组合一体化管理,由单打独斗竞争转变为有组织的竞争,由专利产品管理转变为专利资产经营”的特征,较好地解决了专利丛林时代的反公共品悲剧和专利敲竹杠问题,是对专利丛林现象以及专利角色变化的响应,在经济学上有其积极意义。在创新驱动发展的国家战略背景下,我国应积极培育专利集中管理模式,支撑中国产业的国际化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专利集中 专利联盟 专利许可 专利运营

专利制度的真谛在于“为天才之火添加利益之油”。经济全球化使得专利制度的运行背景发生了新的改变,世界专利一体化正在多个层面加速形成a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编:《推动四种专利一体化》,载《知识产权竞争动态》第6 6期,2 0 1 3年1月2 5日,内容来自美国硅谷研究会网站,汤森路透数据库。。首先是“发明人趋向一体化”,近年来,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授权的发明专利中,美国与亚洲发明人合作署名的专利占比超过40%,并且这一比重仍在增加;其次是“专利实施一体化”,发达国家高度整合全球资源。美国专利商标局将专利授权的21%转让给美国在亚洲的企业或美亚企业,或由美亚两地企业共有;第三是“专利协同创造一体化”,发达国家整合全球市场资源,在上下游市场、垂直市场、平行市场、区域市场中建立了庞大的技术与产业联盟,以交叉许可等方式向专利池和专利联盟中注入的专利数以万计。这些变化体现了专利正在以更为自由、多元的方式流动,专利管理模式正在由单一分散向统一集中转变。

一、专利集中管理的概念内涵

(一)专利集中管理概念的提出

在与专利集中有关的概念问题上,国内学者袁晓东等人率先提出专利集中战略的概念雏形b袁晓东、孟奇勋:《开放式创新条件下的专利集中战略研究》,载《科研管理》2010年第5期,第157-163页。。此后,刘林青等人基于对专利悖论和专利组合引发的专利丛林现象和互补性问题,推导出通过专利交叉与集中许可组建专利联盟的意义,进而演绎为专利群战略c刘林青、谭力文、赵浩兴:《专利丛林、专利组合和专利联盟——从专利战略到专利群战略》,载《研究与发展管理》2006年第4期,第83-89页。。以上观点有助于我们认知专利的集中管理。本文所指的专利集中管理,是将分散在多个专利权人手中的专利按照一定的内在关系组合汇集起来,由统一的平台集中管理和运营,以支持企业在市场上降低技术交易成本与专利风险,获得市场收益。

从市场实践看,专利集中管理的实体要求包括四个方面:首先,以一个产品、产品系统或技术主题来聚集多个专利权人的专利,其中产品或技术主题应具备包含多项专利技术的容纳度;其次,专利的有效集中具有技术互补和实施有益的特征,为防御竞争对手潜在专利威胁而产生的一揽子交叉许可专利包或者具有战略合作意义的专利谅解协议也在此列;第三,集中管理包括关联专利集中和专利权人聚集两个层次,专利因为专利技术对特定产品或系列产品的互补性贡献(如联盟中的交叉许可专利或专利运营公司的专利包)而聚集,专利权人则因为专利交叉许可关系或许可获利中的利益分享规则而形成对应的权利义务关系。专利集中管理可能表现为将多项专利向一个机构的转移集中(即多集一),也可能是多个专利权人的多项专利由联盟集体管理(即多对多);第四,专利集中管理需要一个统一平台实施管理,无论是专利联盟、联合经营还是专利聚集运营,都需要建立与权利人保持一定权利义务关系的管理机构或章程,统一专利的管理与执行。

(二)专利集中管理的产生

专利集中通常由产业结构和市场竞争共同决定,主要包括四种情况:(1)基于供应链形成的专利集中,同处产业链上下游环节的企业,为实现专利实施与产品生产营销的一体化,而通过垂直整合实现专利集中;(2)基于创新链形成的专利集中,同一创新链条上,从事研究与开发的组织以技术转移形式将专利向创新链下游的生产企业集中,生产企业基于新技术的产业化实施实现了专利集中;(3)基于竞争形成的专利集中,处于横向竞争状态的生产制造企业,为达成竞争平衡而通过建立专利联盟达成专利交叉许可协议,此时由于不转移专利所有权,每个企业仅拥有受限制的专利实施权;(4)基于专利直接经营形成的专利集中,通过专利许可运营或诉讼威胁获取许可金、赔偿金的非专利实施机构。在专利集中后,接受专利的一方就需要结合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专利集中管理模式以实现专利集中目的。

专利集中管理通常包括“主题范围设定”“选择与谈判”与“集中管理”三个阶段。“主题范围设定”一般特指确定专利集中的目标和涉及的专利范围,既包括专利权涉及领域,也包括相关专利权人设定,这是个顶层设计过程;“选择与谈判”是指从众多专利中,选择互补性强、且适合专业管理的专利或专利组合,之后经过谈判合意建立权利义务关系;“集中管理”是指在专利集中后通过一定的管理模式,达成既定目标并进行权益分配。在专利集中管理顶层设计阶段,往往需要开展针对拟集中的专利实力、产业链专利布局态势、自身发展优劣势以及竞争对手之间的互补性进行分析,以此确定目标专利和目标专利权人。“集中”是通过获得许可、转让、并购、信托等方式,将特定领域分散在不同专利权人手中的专利汇集起来集中管理d同注释c。。这种集中管理不仅涉及到专利法律合同,还需将其与企业的二次创新、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等结合。

(三)专利集中管理的目的

专利集中管理目的主要受到产业竞争环境的影响,呈现多元化特点,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用于降低专利许可的交易成本。借助专利集中管理,关联专利权利人的专利能够实现有效聚合,在统一的平台上提高了专利许可效率、降低企业专利许可价格,成为利益分享的共同体。第二,用于提高企业风险应对能力。通过专利集中整合相关企业专利资源,形成互补网络,在专利资源集合放大和风险应对筹码聚集增强的条件下,大幅提高企业风险应对能力。第三,用于构建有序的竞争环境。通过专利集中管理的合同安排,弥补专利权关系间的不确定性,明确阻却障碍性专利、替代性专利、互补性专利的分布结构,进一步明晰专利权人关系,提前预防专利纠纷。第四,用于整合创新资源。企业一方面通过专利集中在更广的范围获得外部创新资源,弥补自身专利缺陷,一方面将不打算产业化的专利通过集中许可转让等方式获得创新收益。第五,用于实现开放创新。企业通过联合创新快速而系统地提升特定产业的技术,可借助专利集中管理一揽子处理好创新投入和权益分配问题,以此实现企业间的长期稳定合作。

二、专利集中管理的类型

按照专利集中管理目标与参与主体权利义务关系的差异,将专利集中管理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基于专利交叉许可的封闭式专利联盟

以内部专利交叉许可为主要内容的封闭式专利联盟,是初级专利集中管理形式。它一般是企业基于共同战略利益,以一组专利为纽带,通过专利交叉授权机制或者互惠使用专利机制而建立的战略联盟。这种“封闭式”专利联盟以分享专利权为目的,不存在外部第三方,许可与被许可关系均存在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封闭式”专利联盟专利集中管理内容相对简单,主要包括:确定目标,汇集专利,打包专利或者分配专利,签订免费使用专利合约或专利使用费定价合约,履行合约。

封闭式专利联盟作为一种企业联合形式,可在很短时期内改变产业竞争态势,给企业带来多重价值。一方面,它将不同专利权人的专利集中打包处理,降低了专利许可交易成本,促进了专利技术价值的发挥,是对市场竞争的优化。这种联盟大量出现在19世纪的美国,例如缝纫机、飞机制造等领域。另一方面,它在提供互补专利、避免潜在诉讼、解决专利纠纷方面效果明显,较好地保证了厂商在设计以及生产销售上的自由度。封闭式专利联盟主要通过专利交叉许可合同方式处理专利集中管理事务。专利交叉许可既可以是独占性的,也可以是非独占性的,体现的更多的是双方的合作关系,而不是单纯的买卖关系。

(二)开放式的专利联合经营

在封闭式专利联盟的基础上继续发展,专利集中管理进入第二层次,即由多个专利权人组成专利许可平台,平台上专利权人之间进行横向交叉许可,并以统一许可条件向第三方开放并进行横向和纵向的许可,在此称之为专利联合经营。这是一种开放式的专利联盟,目前得到最广泛应用。专利联合经营首先要建立由互补专利组成的专利池,建立专利池运营利益分配机制,并在专利交叉许可的基础上引入第三方,担负专利集中经营产品购买者的角色。专利联合经营可以理解为追求利润的专利权人彼此间、以及与第三方分享专利权的一种正式或非正式组织e袁晓东、李晓桃:《专利池的治理结构分析》,载《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9年第13期,第15页。。

这种“开放式”专利联合经营具有包容性特点。在对第三方许可的过程中,为了确保专利联合经营的竞争力和运营绩效,专利联合经营者必须不断对新的、先进专利进行吸纳,对旧的无效专利进行淘汰,用以保证联盟专利组合的先进性,获得更多的专利使用费。这就表现为其对第三方创新和成员进一步创新的吸纳和包容。这种开放式专利联合经营许可模型的优势是可以节省社会成本,当专利权人要将其技术在商业领域中实施时,不需要大面积寻找客户资源,并就许可费用分别谈判,这就提高了专利商业化实施的速度,也省去了当事人巨大的交易成本。

(三)专利聚集运营

专利丛林背景下高额的专利交易成本、频繁的专利诉讼、越来越多的“档案”专利,让一些企业嗅到商机,一个新的产业组织形式正在酝酿:系统化地聚集并制造专利,通过打包售卖专利、专利组合许可或专利威胁来获取市场利益。这就是当前专利集中管理的高级阶段——专利聚集运营,而以专利授权和执行为目的获取市场收益的公司就是专利聚集运营公司。这些公司以专利制度的合法排他权为基石、以大量授权专利为筹码、以诉讼、谈判甚至海关扣押等方式为手段、以高昂的专利许可费用或赔偿金为目的生存模式,引来社会诸多诟病。

与专利联合经营不同,专利聚集运营公司在获得专利的方式上存在一定差异。其更加追求对专利权的控制,要求权利转移或权利独占,是真正意义上的专利控制实体。专利聚集运营的“资本+智力”“专利+运营”的盈利模式,与原来“创新+专利”“市场+许可”的模式有巨大区别。它更具独立性,企业家对专利资本的控制力更强,专利运营效率更高,娴熟的资本运作手段也让公司竞争力如虎添翼。随着公司拥有专利组合的日趋庞大和完善,所具备的专利攻击能力也随之增长。

三、专利集中管理的演化特质

产权化了的知识是经济发展的新动力,知识资产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与有形资产相比,其组织结构和经营模式既有共性,也有个性,而专利集中管理则是对新经济时代知识资产管理的响应。本文进一步对专利集中管理的演化特质进行分析和归纳。

(一)从管理形式上看,强调从单件零散式管理转为组合一体化管理

传统的专利制度依赖于单项专利间的竞争。然而,过分依赖单项专利在专利丛林时代并不适用。业界流行着一个黄金法则:谁拥有金子(强有力的专利),谁就拥有市场。全球开始进入专利军备竞赛阶段,各大企业的专利申请量节节攀升。然而,与庞大的专利申请数字相比,真正产业化的专利仅是个零头。欧盟调查显示,并不是每项专利都能获得产业化和市场化,欧洲专利产业化率大约在8%~10%之间;美国IBM公司的专利产业化率在同行企业中表现最为优异,但也未能超过20%f国家知识产权局编:《企业知识产权状况调查》,2011年4月,内部资料。。这些大量以专利形式的创新成果,将其作为沉没资产处理委实是种浪费,于是配合着成套技术的转移,运营专利包成为盘活资产的一种方式。与此同时,企业面临的专利竞争日趋频繁和激烈,为更有效地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专利侵权诉讼、确保专利设计自由,企业内部倾向于将专利权按照产品线和产品元器件组合打包,形成以保护产品不受侵扰为导向的专利组合管理模式。

开放创新角度下的专利组合是应然也是必然。大部分产业领域都经历累积创新的过程。知识在积累中产生,不仅新的创新需要吸收旧知识,知识创造更体现为多学科相互交叉的结果。多学科交叉创造出新兴技术,不同组织间的研究与合作或开放交流途径下的研究开发不断增加,发明创造相互间的交叉度、依赖度不断增加,极大地增加了专利的关联性和组配性,也形成了各式各样的专利组合。实际上,产业界对专利组合的高度重视反映了专利世界正在经历一个重要转变,即以单个专利竞赛为特征的战术竞争转向以专利组合为特征的战略竞争。gBronwyn H. Hall, Rosemarine Ham Ziedonis. The Patent paradox Revisited: an Empirical Study of Patenting in the Semiconductor Industry 1979-1995[J]. 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 2001, (1).

(二)从组织方式上看,强调从单打独斗式的竞争向有组织的竞争过渡

经济全球化和开放创新使得创新价值链不断被拉长、细分,明显加速了创新的专业化分工,技术高度密集的产品越来越多,上下游企业间的技术关联度越来越高,一种基于产品供应链和价值链的专利网状格局正在形成。如果不通过联盟,而由企业自行彼此许可专利,所需投入的精力、时间和交易成本将十分惊人,显然这十分不经济。专利联盟通过专利权人的集中,一站式许可解决了企业间的许可成本效率问题,表明企业的专利资产管理已然突破企业内部边界,强调利益集团之间的组织协调和资源互补。

现代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增强直接推动了专利联盟的发展。截至2009年,全球标准化组织就有744个技术委员会(TC)和分委员会(SC)h张平、黄贤涛等:《标准中涉及知识产权在产业化进程中的关键问题研究》,201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项目。,近十年全球技术标准更是大行其道、蓬勃发展。任何一家希望参与主流市场的企业无法漠视它的存在,后进跟随者只能无条件选择参与这种以技术标准为载体的联盟。目前,标准层面的竞争越来越多的表现为跨国企业和产业联盟间的竞争。以专利技术标准管理为核心的专利联盟影响力越来越大,成为直接划分技术路线和市场范围的组织形式和主导力量。

(三)从管理内容看,强调从专利产品的管理转变为专利资产的管理

近年来专利角色的变化,使得企业对专利价值的认识日益深化。企业传统经营模式遵循“产、供、销、人、财、物的一体化”,生产资料输入和产品服务输出包含了从基础研究到产品营销的全部环节。由于流程长、风险点多,大量创新成果终难跨越“死亡谷”和“沙漠海”i在专利领域,死亡谷和沙漠海特指技术应用过程中的产业化和市场化。。此外,传统专利管理强调专利在商品化后能才创造价值,而在经济全球化的开放创新条件下,专利既是市场竞争工具,又是技术信息,还是可增值的资产。企业可直接利用专利制度的权利界定作用和利益分享作用实现价值,专利资产的收益能力成为企业利用全部资源寻求收益最大化的一种有效途径。

专利具有多元价值,业界将专利管理划分为保驾护航、获取收益和战略整合三类。相应地,企业将单纯的专利权利管理拓展为集创新管理、资产增值、竞争管理和风险管理于一体的专利资产管理。专利资产管理的出现取代了原有的最先进入市场者获得竞争优势的模式,成为公司之间获取现金的筹码和对抗的工具,并对公司战略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j郭民生、杜建慧、刘卫红著:《未来知识产权制度的愿景》,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版。。专利集中管理的演化反映出现代人们的专利策略理念的变化:从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到知识产权经营;从知识产权的侵权防御阶段提升到知识产权的战略规划;从知识产权的法律资产的桎梏释放出商业资产的活力,进而发展到策略资产的境界k袁真富:《企业知识产权的发展模式——从保护到经营之知识产权观念的改造》,载《知识产权》2006年第4期,第34-38页。。

四、专利集中管理的经济学价值

管理的意义在于形成或提高价值。专利集中管理之所以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产生,并迅速在全球范围蔓延,有其积极的经济价值。梳理各国经济学家的相关理论,总结专利集中管理能解决涉及“反公共品悲剧”和“专利敲竹杠”的两大经济学问题,同时也是对当前专利丛林现象和专利角色转变的积极响应。

(一)专利集中管理是对反公共品悲剧问题的解决

技术的发展呈现交叉和累积的性质,一项新技术往往由多个范围较窄的专利权共同保护。产品日趋复杂,一件产品囊括了多件、甚至成百上千件属于不同发明人的专利已经非常普遍。这些专利技术既相互依存,又相互补充,构成复杂的产品技术模块系统。例如集成了太阳能电池组件、控制器、蓄电池、逆变器的太阳能发电系统,涉及的专利申请近7万件l2012年5月,通过检索全球专利数据库(包括wpi、epodoc、paj)检索而得。,智能终端涉及专利量高达数十万个,一部智能手机产品至少包括六千项基础专利。由于产品涉及的专利密集,而这些专利为不同专利权人所有,出现了生产厂商生产某一产品或者开发一项新技术必须向多个专利权人请求获得专利许可的现象,即所谓的“专利灌丛”现象。专利丛林中的市场主体一方面在市场竞争中不断碰到“专利地雷”,遭遇专利勒索或遭遇诉讼,一方面是自身产品技术存在缺陷,改进成本很大、效率不高。

“反公共地悲剧”的概念最早由赫勒于1998年在《哈佛法学评论》提出:“公共地”作为一项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但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有正式的或非正式的权力阻止其他人使用稀缺资源,最终没有人拥有有效的、实质性的使用权。“反公共地”的支离破碎的产权,导致资源的闲置或使用不足。根据该理论,在专利领域,当(某一产品或技术)存在大量的障碍性或阻却性专利时,产权被严重分割,将上演“反公共品悲剧”,阻止了这些资源的有效利用。避免这一“悲剧”的办法是将分散的产权集中起来,交由单独的决策者进行控制。2000年,卡尔•夏皮诺(Shapiro)通过博弈模型做了实证研究。他假定由N个专利权人集合起来的专利都是必要的互补性专利。计算结果表明,各专利权人独立授权与这些专利权人结成专利联盟统一许可相比较,前者在最终企业生产成本上的加价百分比是后者的N倍。可见,联合许可在降低专利权人许可谈判成本的同时,为产品最终生产降低了成本,也可给消费者带来了更低的价格,提高了产品竞争力。

(二)专利集中管理是对专利“敲竹杠问题”的解决

技术创新必须建立在已有技术的基础上。创新者为确保自身创新的先进性,需要寻找创新的最高起点,会尽可能地参考最接近、最先进的技术,这是专利技术的积累性;如果某项技术及其改进能被预期产生丰厚回报,会吸引更多的创新者进入,每位创新者都在前人的基础上竭力进行完善性创新,这就是专利技术研发的连续性。专利法保护创新技术,其以专利权利要求书的形式给大多数实用技术的创新点以专利保护。其结果是,创新链中的上游技术被专利权人申请专利保护后,下游专利技术的应用要依赖于上游专利权人的专利许可。尤其在那些基础性技术专利被垄断以后,问题变得更加严重,这就出现了“敲竹杠”现象——当专利技术为相关行业所普遍使用后,权利人提高专利许可费或者设置苛刻的许可条件。在制造业、移动通信、半导体等知识产权非常密集的产业,“敲竹杠”现象日益严重。

专利集中管理是市场竞争者应对高科技时代“专利敲竹杠”等现象而寻求的解决办法,甚至它可以被理解为是一种为解决“专利敲竹杠”等市场失灵现象的一种市场的自我纠正与完善。勒纳(Lerner)和泰勒尔(Tirole)在古诺—夏皮洛模型(基于完全互补专利)的基础上,构建更为复杂的模型,其研究结论是,专利联盟可以很好地解决专利敲竹杠问题,如果专利联盟中专利之间的互补性越强,即使其中某项专利处于支配地位,这样的专利联盟毫无疑问也是增进福利的。

(三)专利集中管理是对专利丛林现象的响应

二十年以来,中国、美国、日本、韩国、德国、英国等在创新大潮的带动下,各国专利申请量均成持续上升态势,尤其是中国,近十年来本国发明专利申请量保持了年均20%的增长,2015年,世界有效专利量超过1000万件。企业持续增加专利申请,每个产品上聚集的专利越来越多,企业遭遇专利丛林,处处是专利“篱笆”陷阱。这源自以下因素。

一方面,是新一代通信技术的发展加速了专利增生和信息传播的速度,企业更倾向于快速开发出完善性和替代性的技术。抢先在基础性、前沿性、关键性技术领域获得技术突破并取得足够数量的专利,是各国市场主体在新兴产业知识产权竞争中最突出的表现m孟海燕、朱晓东:《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问题研究》,201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项目。。近五年来,全球新兴产业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速都在前五年的2~3倍以上,是同期传统产业申请增速的3~4倍n孟海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载《中国发明与专利》2011年第9期。。随着新兴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这种态势还有可能加剧。

另一方面,各国意识到专利保护力度和水平对营造良好市场竞争环境的重要性,大量的保护专利所有人的规则和程序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oRosemarie Han Ziedonis & Bronwyn H.hall, “The Effects of Strengtherning Patent Rights on Firms Engaged in Cumulative Innovation”: Insights from the Semiconductor Industry 12(June 2001), at http://emlab.berkeley.edu/users/bhhall/papers/HallZied onis 01%20libecap.pdf(diaft version).,以致于专利制度的利益保护更加倾向于专利权人。从2011年到2016年,全球专利保护有三大特点:司法判决赔偿额度高,专利侵权诉讼判赔超过10亿美元已屡见不鲜;多种措施并举,司法禁令、惩罚性赔偿、抬高关税等措施,将全球专利保护提高到新高度;程序设计更便于权利人维权,创新型国家都有站在权利人的角度设计程序的趋势。在一个创新竞争加剧、企业竞争高度依赖创新、专利保护水平较高的产业环境里,企业对单个专利的期望价值不断降低,更多从战略高度考虑专利组合的价值。

(四)专利集中管理是对专利角色变化的响应

进入新世纪以来,专利的角色发生了极大变化。公司的价值不仅由有形资产(土地、工厂和原材料)来贡献,而是越来越多地由无形资产来贡献,知识产权资产占公司价值的百分比则快速增长。据新产业技术产权交易所研究报告声称,1985年标普500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价值占公司市场价值的比例为32%,2005年上升至80%p新产业技术产权交易所:《指数研究报告•中国智能资产指数》第一版,2011年8月8日。。IBM前副总裁菲尔普斯这样评价专利的价值:既然现代企业80%的资产由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来控制,公司在市场上率领千军万马去打仗,如果不知道这80%的武器来源于哪儿,如何赢得这场战争?这一观点在业内广泛传播并得到认同。

对许多公司而言,专利申请获权已经不再是安抚发明者的一种代价高昂的方法,而是创造价值的首要手段q同注释m。。专利的最大价值不在于成为竞争者展开竞争的武器,而是与其他竞争者合作的桥梁,它能帮助公司获得成功所需的能力。在这种新型的战略理论统领下,专利由过去作为保护企业法务和技术部门的一种手段,逐步发展成公司整体战略完整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专利不再只是保护创新的手段,而是公司资产管理和经营策略的重要武器;利用非核心专利作为收入来源的典型商业模式不断增加,并一再被证明这是一个崭新的利润创造模式。专利经营正成为一个巨大产业,而专利联盟、专利联合经营的专利集中管理行为以及专利运营公司的诞生,意味着专利的结构性布局和专利的组合化管理,也预示了专利集中管理模式的独立性的存在具备市场价值和经济价值。

五、对我国专利集中管理的建议

在我国,专利制度是地道的舶来品,发展到现在也仅仅三十余年的历史。这期间,国人的专利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普遍知晓创新成果只有通过专利保护方能为产业化保驾护航;专利积累快速增长,发明专利申请连续六年跃居世界第一;专利运用意识逐步觉醒,专利联盟伴随产业联盟的发展开始兴起,专利联合经营已经开始尝试,但典型意义的专利聚集运营尚未出现。

在我国推行专利集中管理,不仅可以加强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技术创新合作,有效应对外国跨国公司的强势竞争,也能补足企业专利管理经验和技能的不足,快速做到抱团取暖、能力强化。对此,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专利质量,尤其关注专利结构与布局

数量、质量和布局是决定专利集中运营价值高低的三个重要因素。数量意味着规模效应和市场空间,质量意味着专利运营风险和技术价值,布局意味着专利组合的专利匹配度和结构价值。此三者相互关联、缺一不可。今后,产业界应当以创造数量足、质量高、布局优的专利组合为目标,以市场应用和竞争为导向超前部署知识产权。在具体策略方面,不仅要加强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攻关,形成核心专利,还要关注以此为基础的应用技术专利;不仅注重围绕产业链形成专利网,也要在专利布局空间上与产业分工布局和目标市场做好匹配。

(二)建立专利集中管理制度,规范并引导专利聚集运营

在半导体、云计算、高端装备制造等专利高度密集的产业,组建包括“产学研金介用”等多方主体参与的专利联盟,提倡开展“对内交叉许可,对外集中许可、联合防御”的专利集中管理,以消除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之间的专利阻滞,降低专利许可成本,同时整合互补性技术、助升网络效益。政府一方面应尽快细化专利联盟管理规范,加强行为监督,整治联盟中的不法经营行为,另一方面应加强对联盟的引导,例如,发布专利集中许可操作指南和专利池运营指南,引导联盟选择合理的治理模式从事专利集中运营。此外,应当尽快为专利联合经营和聚集运营进行政策松绑,应尽快通过地方立法或政策文件明确联盟的法律地位,解决联盟参与市场经营的身份之忧。我国还应从国家经济技术安全的高度预防,规范研究机构与外国专利聚集体之间的转让、许可等交易行为,完善公共投资形成的专利的对外许可转让审查备案制度。

(三)推行知识产权集群管理,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积聚区

区域经济是中国产业经济的基础单元,往往围绕特定产业聚集大量的企业,形成创新资源、资本资源、人力资源的高度聚集,企业间或因产品同质而横向竞争,或因供应链而纵向依存。在这些平台,可将知识产权集群管理作为公共服务项目引入产业集聚区。其内容包括:(1)围绕特定产业发展需求,搭建产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构建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一站式多元服务体,并积极链接外部知识产权服务资源;(2)对产业聚集区的知识产权发展进行顶层设计,制定区域特色产业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引导关联企业合作创新、有序竞争、联合发展;(3)组建专利联盟,围绕产业链,建立大型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为骨干的专利联盟,协调各企业间的利益关系,实施专利集中管理,强化园区的网络效应。

(四)完善反垄断法律法规,加强对外国联盟的规制

我国近几年技术市场、创新市场更加独立,联盟发展迅速,产业界有明确专利集中管理边界的诉求。我国2008年的《反垄断法》引入的知识产权有关内容过于原则,在实务方面也找不到参考细则、指南,相关法律法规衔接不够。建议尽快完善知识产权反垄断法相关实施规范,就知识产权垄断情形、滥用边界、垄断判断标准和程序等出台专门的规范和指南,同时明确政府部门的反垄断审查职能,理顺反垄断审查制度和机制。此外,还要强化相关法律的衔接,防止专利集中管理法律支持不足、矛盾或失配。

总之,专利集中管理是专利制度发展到专利丛林时代的产物。实践过程中,一方面要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开展专利集中管理活动,在推动专利价值市场化实现的同时有效应对外国专利集中管理带来的压力,另一方面要加强市场规范和法律规制,构建形成有序竞争、协作创新、充满活力的环境氛围,切实保障专利激励创新所带来的社会福利增进。

It has become a new intellectual assets operation model to carry out centralized management and commercial operation of patents, enhance patent transaction efficiency, avoid risk of infringement, and obtain market bene fits. The centralized patent management means collecting the patents in a speci fic field and held by a variety of patent owners according to certain intrinsic relation logic among the patents, and carry out centralized and commercial operation of them. The aim is to help enterprises to lower technology transaction cost in the market, and obtain differentiated advantages. The centralized management of patents can be classi fied as closed patent alliance, patent joint operation, and patent aggregated operation. The three forms all bear the feature of“transition from scattered management to integrated management, from individual competition to organized competition, and from patent products management to patent assets operation”, which helps a lot in solving the problems of tragedy of anti-commons and patent holdup caused by patent troll. It is a positive response to the phenomenon of patent troll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role of patent, whereby having strong economic meaning. Against the backdrop of innovation-driven national development strategy, China should actively cultivate the centralized management of patents, in order to support the internationalization and upgrade of Chinese industry.

patent aggregation; patent alliance; patent license; patent operation

孟海燕,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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