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2017-01-24甘肃省政协副主席黄选平

中国民政 2017年22期
关键词:救助城乡对象

◎ 甘肃省政协副主席 黄选平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 甘肃省政协副主席 黄选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要求“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弱有所扶”。这一系列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共享发展理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思想指南和实践遵循。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努力开创新时代社会救助事业新局面。

一、深入推进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共享发展理念和“弱有所扶”要求的落地生根

在新的历史时代,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共享发展理念和“弱有所扶”的要求,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科学掌握精髓要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要真学真懂、入心入脑、见之行动,用新时代新思想统一思想和行动,以“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为检验标准,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全面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共享发展理念和“弱有所扶”的要求落地生根,确保党的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困难群众共享更多实惠,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制度与脱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衔接

(一)要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脱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衔接。精准把握衔接的重点。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和农村特困人员“三保障”问题已解决的,应计入“兜底”对象范围予以保障,不应再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中因病因学产生大额支出和住房安全存在问题的,应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给予相应的专项救助帮扶;农村低保三、四类对象剔除低保补助金后收入仍低于贫困退出验收标准的,继续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予以扶持,促其实现稳定脱贫。正确认识建档立卡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重合问题。低保和扶贫是两项各自独立的制度和政策体系,各自的认定条件、认定程序、认定标准都不一样,实现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人口完全重合,是不可能做到的。即使到了“后小康时期”,仍然有一定数量的困难群众需要低保制度长期“兜底”保障。因此,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能片面要求提高或降低两类对象重合比例。妥善处理贫困发生率和农村低保覆盖面的关系。目前,国家将“贫困发生率低于3%”作为西部省份贫困县、贫困村脱贫退出验收的基本指标。基层在实际操作中普遍反映这样一个问题:为了确保整县脱贫,必须确保贫困发生率和农村低保保障面都低于3%。事实上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和农村特困人员,通过政策性“兜底”保障,已实现了收入上的政策性脱贫。因此,不能将贫困县“摘帽”时允许存在的贫困发生率3%,视为脱贫之后的农村低保覆盖面。

(二)要做好医疗救助制度与脱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衔接。要规范医疗救助对象认定。结合各地实际,研究完善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救助对象认定办法,在统筹考虑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医疗保险支付、个人负担能力等因素基础上,全面开展低收入群众医疗救助工作。要使城乡基本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制度紧密衔接。推动医疗保险部门细化大病保险倾斜性支付政策,加快推进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信息平台建设。理顺两项制度在费用结算上的逻辑关系,强化救助资金使用监管,努力提高医疗救助实效。要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落实健康扶贫“三个一批”工作要求,切实核实核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罹患特定病种大病患者信息,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参保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三)要做好社会救援救助制度与脱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衔接。自然灾害救助、五保供养和孤儿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残疾人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等制度,都与脱贫攻坚政策密不可分、息息相关,都关系决战贫困、决胜小康大业,必须从脱贫攻坚、实现小康的大局出发,统一规划、统筹推进,有效衔接、相辅相成,努力实现脱贫攻坚政策效应、社会救助政策效应和困难群众受益效应最大化。

三、积极推进城乡社会救助政策机制的创新集成

(一)要推进城乡社会救助政策的并轨集成。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共享发展理念和“弱有所扶”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研究制定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措施。根据新的时代特点和困难群众的深切期盼,可率先推进城乡救灾救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城乡五保供养和孤儿救助、城乡残疾人救助、城乡教育救助、城乡临时救助、城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等政策的并轨集成,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救助体系。

(二)要推进城乡社会救助机制的创新整合。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政策机制、统一管理服务、统一资金使用、统一共享信息、统一考核评估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负责(拟可组建社会建设大部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形成“城乡一体、一家管事、一门办事、统一高效”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四、全力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法制化、精准化、规范化

(一)要精准救助、规范管理。下绣花功夫,搞精准救助,做到社会救助政策、救助对象、救助项目、救助资金、救助标准、救助责任、救助办法、救助目标等“八个精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科学认定各类救助对象,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援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全面实行低保对象认定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即通过入户调查,全面了解居民家庭成员户籍状况、财产情况和收入情况,对三项内容进行评估量化,再与村(居)委会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加权,以“打分定救助”。利用“互联网+”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对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信息核对。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社会救助体系,重点落实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切实做到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精准管理、规范管理,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法制化、精准化、规范化。

(二)要加大投入、强化基层。多渠道筹集社会救助资金。各级政府通过财政拨款、专项彩票公益金、社会捐助等渠道筹集社会救助资金。引导、鼓励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充分发挥个人、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等各方面作用,为社会救助提供必要的补充。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网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社会救助工作。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要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为己任,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要加强基层机构、队伍建设,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有机构管、有人抓、有保障。加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和服务网络,不断改善社会救助工作手段,及时、准确、动态地掌握社会救助信息,提高社会救助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要提升能力、担当作为。党的十九大对加强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抢抓机遇,全面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齐配强社会救助机构和人员,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探索建立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充分发挥村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的作用,促进社会救助工作有效落实。加大对社会救助队伍的培训力度,努力提升整体素质和救助能力。各级领导和广大社会救助工作者要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送温暖,自觉做一名社会“安全网”的“编织者”、社会“稳定器”的“推动者”、社会救助工作的“阳光使者”。

猜你喜欢

救助城乡对象
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城乡融合
由“中华富强”轮失火救助引发的思考
涉税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以纳税人举证责任为考察对象
判断电压表测量对象有妙招
水下救助抢险
救助小猫
城乡涌动创业潮
攻略对象的心思好难猜
区间对象族的可镇定性分析
缩小急救城乡差距应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