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原则视角下的中菲南海仲裁案
2017-01-24罗萨
中华海洋法学评论 2017年1期
罗 萨
善意原则视角下的中菲南海仲裁案
罗 萨*
文章以善意原则这一抽象的国际法基本原则为视角,分析南海仲裁案中菲律宾和仲裁庭之行为。第一部分研究善意原则在海洋划界背景下所具有的内涵。一方面,海洋划界争端的当事国受到善意原则的规制,特别以善意协商为代表,包括积极开展协商、充分进行协商和持续欢迎协商等;另一方面,善意原则也指引着争端解决机构作出真正合法合理的裁决。具体到仲裁案中,第二部分将菲律宾在仲裁过程中的行动与善意原则蕴含的主要要求相对应,指出菲方在种种方面对善意原则的违背。第三部分阐述仲裁庭作为争端解决机构,在审理过程中展示的做法,表明其判决也绝非善意之裁决。最后,文章以菲律宾和仲裁庭反以善意原则评判中国的行为,总结两者诚信的缺失,是对这一国际法一般原则的根本破坏。
善意原则 中国 菲律宾 仲裁庭 南海仲裁案
一、前 言
善意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规制着国际法主体行使其权利的方式、履行其义务的态度,在国际法实践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随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等海洋法公约逐步界定了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概念,国家对这些海域的主张也引发了新的分歧与冲突,海洋划界争端不断引发世界关注。而善意原则也指引着海洋划界行动,对于沿海国之间争端的解决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依据《公约》第十五部分及附件七,单方面就与中国的南海争端启动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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