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 《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7-01-23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 2017年11期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省级相关单位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推动实施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的精细化、信息化和社会化水平。
《意见》指出,实施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使安全监管体系延伸到最基层,是新形势下创新安全监管模式、增强安全监管的迫切要求,对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构建全覆盖、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工作格局意义重大。力争到2018年底,初步建成运行高效、覆盖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监督管理对象的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
《意见》要求,明确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功能定位,通过加强信息化管理,实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与网格员的互联互通、互为补充、有机结合;依托既有网格,最大限度协调利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网格或其他既有网格资源,积极推动安全生产网格与既有网格资源在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工作绩效、信息平台等方面的融合对接;根据辖区内的监督管理对象情况,划分为若干个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厘清网格内每个监督管理对象对应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为相应网格配备专职或兼职网格员,确保每个网格都有对应的网格员,可适度调整网格员的分布,使网格员的配备与当地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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