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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枢纽型社会组织发展探寻

2017-01-23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2017年3期
关键词:枢纽共青团体系

■ 刘 洋

(南开大学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天津 300350)

共青团枢纽型社会组织发展探寻

■ 刘 洋

(南开大学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天津 300350)

共青团可将枢纽型社会组织作为自身参与社会治理的可行的组织形态之一。共青团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优势表现在:组织体系健全、社会动员能力突出、资源优势明显、与业务相近的社会组织存在诉求契合性与资源互补性;但其也存在思想观念滞后、运行机制固化、社会参与路径单一等不足。通过参与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建设,共青团的桥梁纽带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聚合效应不断增强;但同时暴露出重“量”轻“质”、发展路径单一、资源垄断、延续“双重管理”逻辑等发展偏向。在未来发展中,共青团要明确自身职能定位,不断创新发展理念,运用有效的治理机制保障组织体系高效运行,不断拓宽社会参与路径,正确处理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同时为自身参与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建设寻求制度保障。

共青团 枢纽型社会组织 人民团体 社会治理路径

2014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指出:“尽快把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工作能力都提高起来,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更加有效运转。”[1]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本文将群团组织作为与人民团体含义相近的术语,不作详细辨析。要重点解决脱离群众的问题,要积极联系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提出,共青团改革要走在群团改革的前列。

枢纽型社会组织作为凝聚同领域社会组织的有效载体,可以作为新时期人民团体联系相关社会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组织形态,即作为人民团体与相关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方式。北京市《关于构建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的暂行办法》将枢纽型社会组织界定为:在对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的发展、服务、管理工作中,在政治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业务上处于龙头地位、在管理上经政府授权承担业务主管职能的联合性社会组织[2]。该暂行办法指出,枢纽型社会组织原则上要从现有符合条件的人民团体中选择认定。广州市《关于加快构建枢纽型组织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枢纽型组织应具有合法性、代表性、权威性、示范性等特征,并强调积极构建以人民团体为核心的枢纽体系[3]。

基于上述背景,本文以人民团体中的共青团组织为例,对共青团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优势与不足进行分析,结合北京、广东、上海、浙江等地的实践经验,通过总结共青团参与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建设的运作成效、发展偏向,提出未来的发展路径。

一、共青团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优势与不足

(一)共青团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优势

第一,拥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突出的社会动员能力。共青团作为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按照行政区划构建了纵向组织结构,以实现紧密联系广大青年群众的政治使命。其不仅有国家层面的统一领导机构,还有省、市、县等不同层级的地方领导机构,以及深入街道、乡镇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军队中的基层组织,从而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完备的组织体系。这种遍布全国的系统性、成建制的组织网络,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架构,具有上传下达、一呼百应、不可忽视的社会影响力[4]。

具体来看,按照团章规定:团员在三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支部。据团中央组织部公布的全国团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共青团员8 746.1万名,基层团组织387.3万个[5]。各级团组织还内设功能不同的职能部门,如权益部、国际部、志工部、青工部、青农部、城区部、学校部、少年部、实业部、宣传部、研究室、信息中心等,以及青年宫、团校、少年宫、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等直属单位。共青团作为我国规模最大的青年组织,拥有团员人数最多、基层覆盖面最广,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等组织特征,在国内青年中具有最广泛的群众性和最强大的吸引力、凝聚力、影响力,具有其他青年组织无法比拟的主导地位,是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一个理想模型[6]。

第二,资源优势明显。共青团集聚了大量优质的政治资源、行政资源及社会资源。(1)共青团通过参加政治协商会议及人民代表大会等途径参与国家政权建设。共青团中的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能及时了解其所代表的青年群体的意见和建议,以提交议案等方式,反映民意、汇聚民智,对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领域中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充分履行参政议政职能。(2)作为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助手,共青团还承担了大量协助管理性事务,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管理,其行政性功能有体制和制度作为保障。(3)共青团代表青年群体的共同利益,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较强的社会公信力。具体来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基本要求,依托党团政治方向一致的先天优势,畅通青年政治参与渠道,不断为党和国家培养、输送工作骨干;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维护青年具体利益,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切实为青年服务,是广大青年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青年组织。

第三,与业务相近的其他社会组织存在诉求契合性与资源互补性。一方面,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社会公共空间的开放,我国的社会组织呈现出数量快速增长、种类不断扩展的发展局面,其在提供多元化公共服务选择以及成员自我组织、自我治理等方面表现出独特优势。然而,大量处于创立和成长阶段的社会组织,因自身规模和能力的局限,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障碍,最终制约了其功能的有效发挥。另一方面,在经济社会成分日趋多元化的新形势下,共青团也出现了一些组织覆盖盲区,迫切需要通过借鉴新型社会组织形式灵活、活动载体新颖的经验,创新与青年群体的联系机制,凝聚、引导青年社会组织,从而持续发挥其代表性、服务性、倡导性等社会功能。因共青团具有与生俱来的群众性,加之自身组织体系健全、社会联系广泛、社会动员能力突出、资源优势明显,从而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易于成为青年寻求社会组织帮助的最佳选择。

总体来看,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思想文化在世界范围内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加之新型信息网络技术的兴起与国内市场经济的发展,青年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组织方式日益多样化、非正式化、虚拟化。近年来新兴的青年类社会组织因趣缘性、自治性、灵活性等特征,吸引了大批青年参与其中,在参与社会建设和成员自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这些社会组织也面临着合法性不明、资源不足、内部治理不规范等发展瓶颈。在这种形势下,共青团面临着覆盖面下降、影响力减弱的挑战,迫切需要转变工作观念,积极构建与青年类社会组织的网络关系,扩大互补型资源的有效供给,通过重构团青关系实现共青团的主导性。

(二)共青团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我国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单位制被打破,“总体性社会”的基础发生松动。在此背景下,共青团等人民团体面临改革的压力。有学者认为,人民团体已经出现功能失衡,并将其概括为“体制嵌入性的功能失衡”,即政治属性吸纳社会属性,社会功能低下[7]。更有学者认为,人民团体已经处于边缘化的位置,并且这一边缘化的趋势不可避免[8]。因此,共青团在将自身建设成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过程中,面临着克服自身不足的巨大挑战。

第一,思想观念滞后。历史上形成的共青团与党和政府的密切关系,使得共青团仿照政府系统采用行政化和科层制的管理模式进行运作。这一模式造成共青团在思想观念上更加重视党和政府的要求,并将更多的精力用于完成党和政府交办的工作事项,而对其所代表的青年群体的诉求缺乏了解,逐渐脱离了青年群众的生活实际。具体来说,工作方式上,共青团习惯于按照党和政府的指示开展工作,活动内容和形式缺乏创新性,不能切实满足所代表的青年群体的现实需求;经费来源上,共青团主要依赖政府拨款,或者习惯于依靠行政摊派来获取公众捐赠,组织自身独立性不强。

第二,运行机制固化。建国以来,鉴于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共青团等人民团体参照政府机构采用准行政化的运行机制,将更多的工作时间用于参加或召开各类会议、转发或拟定各种文件。而用于下基层深入所代表的社会群体、了解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解决具体问题的时间相对较少。由于共青团的政治性重于群众性,普通青年难以自由加入其中,因此造成共青团与所代表的青年群体疏离。共青团固化的运行机制具体表现在:人员构成方面,工作人员享有行政事业编制,是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领导人多由党委直接任命,管理人员享受政府相应级别行政管理人员的政治及社会生活待遇;资源获取方面,行政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可以依托政府权力获取公众捐赠;社会动员方面,习惯利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自上而下层层贯彻工作要求,重管理轻服务,重监督轻引导。与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其他社会团体不同,共青团等人民团体未采用专业化、社会化的现代组织管理制度,缺乏自主性和发展动力。此种“类政府”行为极易导致官僚主义、行政主义并逐渐吞噬公共理性、公民精神[9]。

第三,社会参与路径单一。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作惯性使然,共青团更多地是在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内部设立基层组织、开展活动,因此难以覆盖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内部以及游离于正式组织之外的原子化个体。有学者将此概括为“所有制区隔现象”[10]。共青团建立于单位体制背景下单一的社会参与路径,难以了解新形势下不同阶层、不同领域青年群体多样化、复杂化、矛盾化的具体需求,因此与市场经济体制下日渐分化的社会构成不相适应。相比之下,新兴青年类社会组织因自身贴近社会和参与式的行为特点,对于识别、满足不同人群的具体需求更加灵活、细致,不仅可以深入微小的、宏观视野无法顾及的地方提供多元化的公共服务,还因专业性强、分工细致、反应迅速、作用力持久而使公共服务更具效率、更有效益,由此对共青团原有的活动空间形成挤压。

二、共青团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实践效应

共青团在参与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建设的过程中,一方面,依托自身优势显现出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成效;另一方面,由于自身不足也暴露出一定的发展偏向。

(一)共青团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运作成效

第一,共青团的桥梁纽带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建设的骨干力量,共青团将其传统优势与新形势下社会发展的新任务进行有机融合,探索新思路,开创了新局面。一方面,明显扩大了工作覆盖面。以北京市为例,截至2013年11月,13家市级人民团体总计管理和联系17 314家社会组织,比2008年全市社会建设大会之前的1 458家增加了15 856家。其中,团市委的增幅最大,由认定为枢纽型社会组织之前主管16家,增长到管理联系8 058家[11]。另一方面,拓展了活动阵地,拓宽了工作渠道。以广东省为例,团省委通过整体规划,全方位、立体化推进枢纽型组织体系建设,为社会转型期共青团开展青年群众工作探索出一条新的路径。如深圳共青团打造的青年社会组织总部,为全市青年社会组织提供了“一站式”综合服务;珠海共青团扎根工业园区和异地务工青年生活区,建立互助服务和对话协调窗口,以回应青年群体诉求,化解各种矛盾;顺德团市委着力建设的街镇“青年坊”,是集青少年成长辅导、技能培训、社团培育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12]。

第二,青年社会组织聚合效应不断增强。共青团在将自身打造成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过程中,通过多种形式聚合青年社会组织,依托组织间网络建设,吸纳社会资本,激发了青年社会组织的创造活力,有力地改变了青年社会组织活动各自为战、无序竞争的局面。(1)以服务促聚合。如上海团市委通过建立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为初创期的青年社会组织提供场地保障、制度建设、人员培训、绩效评估等多项基础性服务,为青年社会组织的起步助力。(2)以活动促聚合。如北京团市委通过举办“青少年社团文化季”“青年社团领袖训练营”等活动,实现了青少年社会组织的聚合。(3)以项目促聚合。如广州共青团依托自身与政府间的良好合作关系,积极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通过整体承接等方式,为青年社会组织发展提供资金支持。(4)以资源促聚合。资源对于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关键性作用,然而,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社会组织常常面临资源缺乏的发展瓶颈。共青团依托自身的资源优势,可以为管理联系的青年社会组织提供资金、场地、信息、政策等多方面支持。如湖州团市委按照“把青年社团凝聚在团旗下”的工作定位,牵头组建湖州网络公益联盟,对湖州分散的网络公益组织进行整合,利用共青团社会公信力强的突出特点,吸引社会各界的资金投入,对联盟内计划实施的52项公益活动给予小额资金支持[13]。

(二)共青团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发展偏向

在实际运行中,由于共青团等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官办性质与行政化运作方式,使共青团这一新的实践探索暴露出政社不分、重“量”轻“质”、资源垄断等影响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不良倾向,急需端正方向,兴利除弊。

第一,重“量”轻“质”,发展路径单一。受数字政绩观影响,共青团在参与枢纽型社会组织管理模式构建的过程中,较为注重宣传其所管理和联系组织的数量及覆盖面,而忽视对枢纽型组织实际作用发挥情况的研究。主要有两点:(1)共青团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管理联系的社会组织数量超出一定限度,影响了管理和服务质量。(2)因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人民团体数量和类型有限,难免会有一部分社会组织被不当归类,造成其业务职能与对应的共青团组织的管理范围存在差距,从而使共青团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的发挥偏离了预期[14],同时也使该部分社会组织难以对共青团产生认同感。另外,从各地的实践情况可以看出,共青团参与枢纽型社会组织管理模式构建的路径大同小异,缺乏针对当地实际,开展有特色的分类指导。

第二,资源垄断突出。共青团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可能形成一种对相关资源的垄断,即仰仗自身的特殊身份,在其管理联系的社会组织之间厚此薄彼、有失公允[15]。由此造成对公共空间的挤压,甚至将此特权转化为自身攫取利益的便利条件。这种现象的产生,主要与相关制度中对枢纽型社会组织的监督不严有关。目前,各地关于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的政府文件,仅规定对枢纽型社会组织实行动态管理,但对于不能有效履行枢纽型社会组织职责的具体情况并未做出详细说明或出台评估标准。

第三,“双重管理”逻辑延续。枢纽型社会组织因上述发展偏向被质疑为“新瓶装旧酒”“换汤不换药”,实为“双重管理”逻辑的延续。不少社会组织认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设立,实际上使他们在原有的“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之外又多了一个“婆婆”。作为新增加的管理层级,使现行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行政性不减反增。即原有的业务主管部门不放手,枢纽型社会组织又插手,在对社会组织的管理过程中,多了一个层次和一道手续。由于枢纽型社会组织过于强调自身与政府的联系,形式化地替代业务主管部门的角色,因此从根本上无助于“双重管理”体制的变革。上述现象之所以产生,究其原因在于治理主体的改变缺乏相应的配套政策与措施,即治理方式的改革并未同步跟进。

三、共青团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建设路径

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共青团可以说是介于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桥梁型组织。因此,在未来发展中,其既要克服“行政化”倾向,又不能走完全“社会化”之路。如何掌握好其中的平衡,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明确职能定位创新发展理念

共青团在参与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构建过程中,首要的是明确其在新时期的职能定位,即在保持和增强政治性的前提下,大力拓展社会服务职能,以服务创新吸引凝聚广大青年。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切实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的群众性。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要以群众为中心,坚持面向基层,积极联系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共青团不能仅靠被动地承接政府交办的事项维持运转,而是要通过不断创新理念,获得社会认可,延续发展动力。例如,运用国际上流行的“跨部门合作”理念,与企业加强联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形成二者间稳定的互惠型伙伴关系。

具体来说,共青团要全面认识改革开放后青年群体日趋多元化的生存状态与行为逻辑,以青年群体喜闻乐见的方式,特别是通过为青年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方式,融入青年、联系青年,从而实现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的协调发展。通过构建枢纽型组织,逐步转变共青团传统的行政动员方式,淡化自身“准政府”的形象,积极引进兼具国际化和本土化、具有实操性的工作方法,如项目运作、公益营销、品牌管理等,进一步增强自身的品牌优势。

(二)运用有效的治理机制保障组织体系高效运行

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共青团对其管理联系的社会组织的治理机制是指为达到双方间网络体系的结构稳定与长效发展的组织和管理方式,包括动力机制、信任机制、评估选择机制、沟通协作机制、激励机制以及学习机制等[16]。具体表现为:为管理联系的青年社会组织提供发展资源;凭借自身良好的社会声誉赢得青年社会组织的信任;通过全方位评估确保网络内组织的行为具有合法性,实行违规组织动态退出机制;构建信息平台、交流平台以及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确保组织间的资源共享与可持续合作;明确管理标准,对于优秀组织进行表彰和宣传;营造组织间相互学习的文化氛围,促进先进理念和技术的传播与推广。

(三)探寻多样化的社会参与路径

共青团参与枢纽型组织工作体系构建的路径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发挥自身优势,搭建助力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的服务平台;另一方面,联合其他群团组织,合力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服务。就前者来说,具体参与路径包括:(1)阵地供给吸引。即依托现有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等阵地建立青年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初创期的青年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和活动场地。(2)骨干培训凝聚。即多方引进师资,吸引青年社会组织骨干人员参与培训,提升青年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能力。(3)资金项目扶持。即依托既有的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新成立的青年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以整体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等形式,为青年社会组织发展多方募集资金。(4)活动交流聚合。即通过开展青年社会组织风采展、公益行、议事会等活动,加强青年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17]。就后者来说,四川省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的做法是一个很好的尝试。该中心通过整合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残联等多家群团组织的相关资源,创建了“大群团”工作格局,旨在将该阵地打造成为社会协同的服务窗口、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重要平台、爱心企业的“公益伙伴”、服务群众和基层的有效路径,以此不断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有效推动当地公益事业的发展。

(四)正确处理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

(1)与政府的关系。一方面,作为党和政府重要的工作助手,共青团要充分发挥自身特殊的政治与行政资源优势,充分利用、合理分配政府让渡的各类公共服务资源。另一方面,要明确组织定位,即共青团属于群众组织而非政府部门,避免大包大揽政府的青年事务。(2)与管理联系的青年类社会组织的关系。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共青团,绝不能成为“二政府”,更不能成为青年类社会组织的第三个“婆婆”,而是要特别重视发挥自身的服务功能,包括汇聚青年类社会组织发展所必须的各类资源、协助青年类社会组织开展能力建设、代表青年类社会组织表达诉求等。(3)与其他枢纽型组织的关系。共青团在将自身打造成枢纽型组织的同时,还要创造条件在本领域内部培育出一批制度健全、公信力强、影响广泛、功能细化的枢纽型组织,全面构建组织间的协作网络,从而扩大枢纽型组织体系的覆盖面,降低枢纽型组织的管理幅度,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4)与公众的关系。党的群众工作路线始终强调:“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作为群众性组织,共青团要善于了解广大青年的服务需求,更有效、更广泛地动员、聚集社会公益力量,努力搭建社会协同发展的平台。

(五)为共青团参与枢纽型组织工作体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共青团参与枢纽型组织工作体系建设的制度保障主要包括整体规划、政策支持、资源保障三个方面。(1)整体规划。各级政府要把枢纽型组织工作体系建设纳入城市社会建设总体规划,负责社会建设的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枢纽型组织工作体系建设的规划、指导与协调,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2)政策支持。目前尚缺乏能促进枢纽型社会组织能力提升的专项政策,急需尽快建立健全枢纽型社会组织发展的相关制度,出台专项指导意见,规范政府向枢纽型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经费安排、工作流程、业务标准、机构资质等。鼓励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率先制定并实施本领域枢纽型组织工作体系建设方案。(3)资源保障。各级财政应将共青团等人民团体参与枢纽型组织工作体系建设的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在专项资金使用方面征求人民团体的意见。具体来说:一是通过“政府购买管理服务”的方式,对共青团等枢纽型组织承担的政府授权的管理工作给予财政支持。二是对枢纽型社会组织在本领域内组织开展的公益活动由公共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三是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设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的形式,支持枢纽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

结语:构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事关我国深化改革的全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因此,要以全局眼光看待枢纽型社会组织这一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创新。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群团工作是党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工作。在新形势下,要“把群团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持有力,使之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18]。枢纽型社会组织是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可行的组织形态之一。共青团在参与枢纽型组织体系构建的过程中,要对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功能有清晰的认识,对自身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优势与不足进行分析,对参与枢纽型组织工作体系建设的运作成效及时进行总结并认清发展偏向。在未来发展中,共青团要明确自身职能定位,不断创新发展理念,运用有效的治理机制保障组织体系高效运行,不断探寻新的社会参与路径,正确处理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通过政策制定为自身参与枢纽型组织工作体系建设寻求制度保障。

[1]《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载《人民日报》,2014年2月18日。

[2]《北京市关于构建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的暂行办法》,http://www.chinanpo.gov.cn/1940/80956/nextindex.html

[3]广州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快构建枢纽型组织体系的实施意见》,http://zfw.gdd.gov.cn/News/933.html

[4]马福云:《人民团体参与社会治理初探》,载《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年第4期。

[5]马云飞:《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共青团员8746.1万名》,http://news.youth.cn/gn/201605/t20160503_7945975.htm

[6]叶 林:《“陌生人”城市社会背景下的枢纽型组织发展》,载《中国行政管理》,2013年第11期。

[7]褚松燕:《人民团体的基本问题》,载《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2015年第4期。

[8]王 名:《点评:人民团体改革路径》,载《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2015年第4期。

[9]沈荣华 鹿 斌:《制度建构: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行动逻辑》,载《中国行政管理》,2014年第10期。

[10]郑长忠:《从打破体制性区隔到构建枢纽型组织——深化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与推动城市团的组织形态发展》,载《中国青年研究》,2011年第10期。

[11]《北京: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 http://www.gdshjs.org/2013nh/zzfy/content/2013-11/18/content_84854862.htm

[12][17]曾颖如:《共青团构建枢纽型组织的路径与思考——以广东共青团为例》,载《中国青年研究》,2014年第5期。

[13]施敏锋:《青年自组织与共青团组织的诉求契合》,载《当代青年研究》,2011年第3期。

[14]李 璐:《分类负责模式: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创新探索——以北京市“枢纽型”社会组织管理为例》,载《北京社会科学》,2012年第3期。

[15]马庆钰:《纠正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发展偏向》,载《行政管理改革》,2014年第9期。

[16]冯志明 阮平南:《基于社会网络的共青团对青年自组织治理研究》,载《中国青年研究》,2013年第12期。

[18]《习近平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强调 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开创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新局面》,载《人民日报》,2015年7月8日。

(责任编辑:邢 哲)

2017-02-26

刘 洋,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社会组织。

本文系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现阶段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社会政策研究”(课题编号:11ASH00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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