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看环境监管的转变
2017-01-21王依臧宏宽孙钰如
中国环境管理 2017年2期
王依*,臧宏宽,孙钰如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北京 100012)
从《“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看环境监管的转变
王依*,臧宏宽,孙钰如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北京 100012)
“十三五”时期是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时期,完善环境监管制度转变是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本文研究提出了加快实现环境监管的三个重要转变:环境管理向环境治理的转变,环境监管能力向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转变和环境监管方式向环境综合监管的转变。另外,本文还对三个转变如何落地提出了建议。
十三五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管;转变
引言
2016年11月27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这是落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指导生态环保领域的战略安排,更是对“十三五”和今后一段时期环境监管工作进行顶层安排的工作指南。环境监管是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的守护神,在新形势下,顺应变化改革监管是提高环境质量、补齐短板的必然要求,规划中蕴含有三个明显的转变要求,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并深化。
1 实现从环境管理向环境治理的转变
“环境管理”到“环境治理”,一字之差,内涵却有着深刻变化。环境管理是指在环境容量允许的情况下,以环境科学理论为基础,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教育和科学技术手段,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使社会经济发展在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同时,防止环境污染和维护生态平衡。……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