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和发展农村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的思考
2017-01-21刘冠英
中国农业信息 2017年5期
刘冠英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经济发展区管委会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潍坊 261208)
培育和发展农村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的思考
刘冠英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经济发展区管委会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潍坊 261208)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林业经营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同时,农村的经济合作组织也由传统模式转变为现阶段比较先进的模式。林业的发展不同于其他的行业,需要改进新的经济合作模式。文章综合国内外不同经营模式,给出几点建议。
农村林业 经济合作组织 培育 发展
农村林业经济合作组织不仅是要发展林业,也是为了顺应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改革。发展林业经济的前提就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模式,且无论从事流通林业还是生产林业的,都应该遵循这一原则。
1 必然趋势
自2005年开始,林业的生产经营方式就发生了根本性变革,集体的林业经营,包括多种经营形式,主要以家庭经营模式为主。不仅使农民成为了真正的主人,而且使包括收益权、处置权、经营权、所有权在内的权利都得到了落实。
农村的生产力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同时,农民的工作积极性也通过保护林地、发展林地得以实现,并增加了经济收入。现阶段,林区的主要经济模式就是一家一户的经营方式,虽然比较分散,但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取代了自然经济的一种新模式,这个过程中能够帮助有效地分析信息,帮助获取更多的林业市场渠道。同时,对于新技术的引进还是很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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