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理论的形成与创新发展
2017-01-18陈凤林
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内容提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中国共产党解决宗教与社会主义关系的正确道路。“引导相适应”原则的确立有其必然性:唯物史观是它的立论基础;它符合宗教发展的历史规律;它也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共生发展的现实要求。十八大以来,“引导相适应”理论得到了新的发展: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总书记阐述了“引导相适应”基本要求的“四个必须”;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进一步阐述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目标方向和基本途径。
[关 键 词]引导;宗教;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理论;形成;创新发展
1949年新中国建立,一个问题不可避免地摆在新生的社会主义政权面前:如何处理与古老的人类历史文化现象宗教的关系?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社会主义政权与宗教在世界观上的差异---无神论和有神论。从新中国成立至今,中国共产党几代人不懈探索,成功找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道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后称“引导相适应”)。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中国共产党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总结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处理宗教问题的经验和教训,找到的解决宗教与社会主义关系的正确道路。其价值在于:理论上,创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实践上,确立解决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大原则、大方向。
一、我国确立“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原则的必然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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