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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互联互通保障措施探索

2017-01-18

关键词:一带一带一路法律

吴 娟

(1. 福建师范大学 经济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2.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管理系,福建 漳州 363000)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互联互通保障措施探索

吴 娟1,2

(1. 福建师范大学 经济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2.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管理系,福建 漳州 363000)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互联互通是成就“一带一路”战略构想之核心。互联互通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沿线区域不同层面,需要进行统筹协调:多措并举建立投融资平台和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加强互联互通人才资源开发,突破人才瓶颈;构建立体化区域安全框架,为“走出去”提供海外安全保障;完善法律保障体系,化解法律风险。

“一带一路”;互联互通;保障

一、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互联互通之要义

2013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宏伟倡议。“一带一路”致力于亚欧非大陆及附近海洋的互联互通,建立和加强沿线各国互联互通伙伴关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互联互通网络[1]。互联互通之内核是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五位一体”。

“一带一路”和互联互通相融相近、相辅相成[2]。“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互联互通是成就“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核心,是联通中国与亚欧非合作新未来的战略支撑[3]。在世界经济进入后危机时代和中国经济处于“新常态”的历史背景下,“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互联互通将提升区域经济增长质量,促进区域经济繁荣和韧性。

二、“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互联互通的保障命题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互联互通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国内国际不同层面。需要进行统筹协调,破解以下难题,为互联互通提供坚实保障。

(一)要素制约

1.资金瓶颈。“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互联互通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尤其“设施联通”的融资需求相当庞大。据亚开行估计,2020年以前亚洲每年基础设施投资需求7000多亿美元。解决资金瓶颈问题是互联互通的重要保障。

2.人才短缺。大业欲成,人才为重。在共建“一带一路”中,资本、产能、技术、理念与政策、贸易、货币的互联互通都需要人才。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商务知识、精通所在国语言、熟知所在国文化等的高层次国际化复合型人才颇显匮乏。破解人才瓶颈已成为必须直面的重大命题。

(二)安全威胁

在“一带一路”沿线,传统地缘政治、文化、民族和宗教等矛盾盘根错节,某些地区“三股势力”十分猖獗。此外,随着中国近年来“走出去”步伐加快,绑架、扣留、诈骗、恐袭、劳务纠纷等频发,中国企业和公民的海外安全风险问题日益凸显。可见,“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互联互通面临各种风险——政治风险干扰政策沟通,安全风险威胁设施联通,经济风险阻碍贸易畅通和资金融通,道德风险影响民心相通[4]。安全保障问题,已成为互联互通中的关键命题。

(三)法律风险

“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除了在基础设施、贸易投资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投资规定等与中国迥异,各国法律体系也不尽相同,甚至某些方面仍缺失法律规范。此外,沿线许多国家未加入世贸组织,国际贸易仲裁制度便无法对其形成约束。还有一些沿线国家并非《纽约公约》缔约国,这样就使得在境外知识产权、劳动用工、环境保护、税收、贸易方面产生争议时,即使国际仲裁结果对中方有利,但后续具体执行时会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可见,“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的互联互通存在法律风险。

三、“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互联互通的保障措施

(一)要素保障

1.资金保障。多措并举构建资金来源渠道广、配置效率高、投资收益有保障的投融资平台和机制。

昨天和今天一样,今天和明天一样,他一眼都能看到自己坟头上一摇一摆的狗尾巴草,没劲儿透顶。人生就应该这样吗?

(1)建设利用好三大“资金池”(见表1)。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上合组织开发银行的陆续运营,将为区域基建、资源开发、产业合作等项目提供丰沛的投融资支持,弥补资金缺口,为沿线各国互联互通保驾护航。

表1 “一带一路”三大“资金池”

资料来源:“丝路基金”网站,外交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成立新开发银行的协议》。

(2)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设施联通”项目大多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应发挥开发性金融在克服“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方面独特优势。首先,加大开发性金融机构资本金补充力度,完善国开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的资本金补充机制,提高以上缴税收、利润作为资本金再投入比例。其次,密切与商业银行合作,采取定向宽松、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互联互通项目。

(3)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以人民币加入SDR为契机,推动企业开展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及境外人民币贷款,在民生领域援助中也逐步扩大人民币使用范围和数量,保障并与“设施联通”“贸易畅通”“民心相通”等形成良性循环。推动货币互换和跨境人民币结算,拓宽人民币回流渠道,让人民币在境内外流转融通。

(4)构建跨区域综合投融资体系。首先,促进沿线国家投融资合作。支持互设银行分支和代理机构,推动以联合体方式开展银团贷款、授信担保等业务,尤其是深化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务实合作。鼓励沿线国家联合成立“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基金。其次,加强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欧洲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合。再次,拓展债券融资渠,推动亚洲债券市场开放发展;允许资质好的境内外合格投资者,或联合组建项目投资主体,发行“丝路债券”。最后,开展金融创新,提供满足互联互通需求的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产品。

2.人才保障。人才资源是“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互联互通顺利实施、持续推进的重要保障。

(1)加快国内人才开发。这是推进互联互通的根本。首先,加快实施专项人才培养和培训,打造一支规模宏大、业务精、通晓国际规则的人才队伍[5]。其次,加强“走出去”人才培养和培训。在有条件的学校强化相关语言、对外商务和外交等专业人才培养;建立专业机构,重点培训沿线各国国情、法律、文化、民俗和商业规则等。再次,吸纳留学归国人才。将他们的语言和国际视野等优势转化为互联互通动力。最后,建立“一带一路”智库,组织专家学者研究沿线各国国情,为互联互通战略规划和决策提供智力成果。

(2)推进沿线各国人才开发。这是互联互通的社会根基。首先,开展沿线国家高层次人才培训。资助沿线政府官员、高管和社会精英来华受训,凝聚知华、友华、亲华国际力量。其次,扩大沿线国家来华留学规模,设立专项基金资助。再次,推进互联互通人才当地化。支持“走出去”企业在沿线国家培育当地业务骨干。鼓励高校与沿线各国合作办学,甚至在沿线国家办分校,发挥孔子学院和对外文化交流机构等作用,涵养校友资源。

(3)开发华人华侨资源。这是互联互通的关键。自古以来就是丝绸之路的先行者和实践者。“一带一路”沿线分布着4000多万华人华侨,目前已融入当地各领域,必须充分挖掘利用该宝贵资源。首先,完善华人华侨关系网络,打造互联互通中的信息交流、参谋咨询支点。其次,密切与华人华侨社团、商会合作,吸引华人华侨成为“一带一路”建设中坚力量。最后,充分发挥华人华侨桥梁纽带作用。通过他们的人脉和宣传,推动沿线国家理解、支持和参与互联互通。

(二)安全保障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互联互通是国家利益的延伸,必须推动相应的安全保障体系的延伸。在实践中贯彻总体安全观,构建立体化区域安全框架。

1.建立国家海外安全体系。在东道国无法提供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中国必须立足自身为境外中国公民和法人提供安全保障。首先,借鉴发达国家领事保护经验,强化和创新海外利益保护机制,增强领事保护和安全服务能力。其次,加快军事力量“走出去”步伐,有效地执行应急救援、海上护航、撤离海外公民等非战争军事任务[6]。

2.建立区域安全合作体系。加强与国际组织、国家集团尤其是区域安全组织与安全机制联动,构筑区域安全合作网络,有力地保护中国海外利益。例如,与上合组织国家联合反恐,为跨边境地区提供安全保障。还可借助国际安全机构维护中国公民和法人海外安全。

3.建立市场化安全服务体系。在官方武装力量力所不及之处,采用市场化手段为“走出去”提供安全保障,例如,聘请私营安保公司、为员工购买保险、加入国际SOS组织等。支持中国安保公司沿“一带一路”路线“走出去”,为沿线各国的中国公民和法人提供海外安全服务。

(三)法律保障

法律比政策更具刚性。只有用法律对“一带一路”沿线区域互联互通设置合理的实施和争议解决机制,才能为互联互通提供法律保障。

1.为“贸易畅通”提供法律保障。支持律师积极为国际贸易、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等提供法律服务,保护中外当事人正当权益[7]。为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发展保驾护航,推动与沿线各国贸易畅通。

2.为“资金融通”提供法律保障。引导和鼓励律师积极为亚投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丝路基金等运营以及深化多边金融合作提供法律服务,降低融资风险。为沿线国家政府、企业及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以及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境外发行债券出具律师法律意见书,保护投资者正当权益。

3.为“设施联通”提供法律保障。组织和引导律师围绕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等活动提供法律服务,防范投资风险。参与合作工程、项目的谈判、合同文本的起草等,严把合同订立法律关。通过代理诉讼、仲裁等方式,依法妥善处理互联互通项目建设中发生的合同纠纷,维护中外企业的合法权益。

4.为“民心相通”开展对外法制宣传。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法律制度的了解和认知。将“一带一路”沿线的国际会议、论坛、博览会等打造成中国开展对外法制宣传的有效载体,传播中国“法治声音”。

5.加强与沿线国家法律和司法交流合作。利用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等多边合作机制,加强法律和司法行政领域交流合作。推动建立中国—东盟司法部长会议机制,拓展区域合作和交流空间。积极成为相关领域国际规则制定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在“一带一路”沿线法律事务中发出更多“中国声音”。

[1]国务院.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2]习近平.习近平主持加强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对话会并发表重要讲话[N]. 人民日报,2014-11-09(1).

[3]黄茂兴.“一带一路”沿线区域互联互通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6.

[4]王义桅.“一带一路”:机遇与挑战[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5]朱国仁.落实“一带一路”战略要优先投资于人[J].行政管理改革,2015(6).

[6]赵可金.“一带一路”应强化安全为基[EB/OL].http://opinion.china.com.cn/opinion_83_131683.html,2015-06-15.

[7]法制网.司法部:努力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EB/OL].http://finance.sina.com.cn/sf/news/2015-11-26/093411620.html,2015-11-26.

[责任编辑 薄 刚]

A Probe into Safeguard Measures of Connectivity among the Countrie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WU Juan1,2

(1.School of Economics,Fujian Normal University,Fuzhou 350007,China;2. Department of Economic Management,Zhangzho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Zhangzhou 363000,China)

Connectivity among the countrie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is the core of The Belt and Road strategy. Connectivity is a systematic project, involving different levels of the countries along, needing coordination: take measures to establish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platform and mechanism to strengthen financial security; strengthen the development of human resources to breakthrough the bottleneck of talents; build three-dimensional regional security framework to provide protection for the safety of overseas Chinese “going out”; improve the legal system to resolve the legal risks.

the Belt and Road;connectivity;safeguard

2016-08-10

吴 娟,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讲师,研究方向:宏观经济统计与中国对外开放。

F01

A

2095-0292(2016)05-008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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