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传销的法律规制研究
2017-01-18聂玲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6年5期
聂 玲
(湖南商学院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0)
微信传销的法律规制研究
聂 玲
(湖南商学院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0)
“互联网+”时代经济飞速发展,微信传销作为新型传销模式在即时社交网络中肆意横行。微信传销具备的点对点发展下线、朋友圈图文教化以及较高隐蔽性参与者无法识别的特征,使得其规模迅速增长,暗中侵扰正常社会经济秩序。我国目前对微信传销行为的法律规制仍存在缺乏技术侦查手段、管辖权和法律适用冲突、侦查手段受限等诸多程序问题,以及微信平台责任空白和微信传销行为进行法律适用等诸多实体问题。通过明确微信传销案件的管辖权、实行微商身份注册制、明确微商责任和微信平台责任等法律规定将有利于对微信传销的治理。
微信传销;微商;监管;平台责任
一、微信传销案例导入
电子商务在信息化的时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腾讯公司开发的即时通信技术提供的微信平台使得传统的电子商务可以随时随地进行。近年来,以微商为代表的电子网络购物平台以及各类社交软件的大量涌现,使得网络卖家找到了新的销售平台。然而利用微信平台发展传销为我国法律所禁止,如2016年查处的“云在指尖”*截止2016年2月,云在指尖总会员246万人,1星会员是230万人,2星会员是18万人,3星会员是4227人,4星会员是1309人,5星会员是378人,人员层级总数为52级。传销团伙成为我国打击微信传销的典型案例。“云在指尖”微商城是一家集在线购物、在线支付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电商平台。……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