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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改革创新 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
——访湖南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刘崇斌

2017-01-13

财政监督 2016年24期
关键词:财政监督财政部门财税

●本刊记者

勇于改革创新 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
——访湖南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刘崇斌

●本刊记者

编者按:2016年10月19日至21日,湖南省召开全省财政监督工作会议。此次会议是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启动以来以及湖南省财政监督机构调整以后,该省召开的第一次财政监督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近年来湖南省财政监督工作取得的成就,进一步分析了当前财政监督面临的新形势,交流了财政监督工作经验,为今后一段时期财政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多年来,湖南省高度重视财政监督工作,积极创新财政监督机制,树立了全国财政监督工作的一面旗帜。本刊特对湖南省财政监督工作会议进行专题报道,以宣传其先进经验与做法,供广大读者学习交流。

湖南省财政监督工作在全国起步较早、发展较快、影响较大,各方面都卓有成效。在制度建设上,2000年,湖南省出台了全国第一个财政监督地方性法规——《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目前,该条例修订稿已经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在机构建设上,2010年财政监督检查局高配副厅级,2015年将高配副厅级的财政监督检查局改为四个正处级的“一局三处”厅内设机构,同时在厅内保留有编有人的财政稽查办公室,财政监督力量得到加强,机构人员建设力度走在全国前列;在监督检查工作方面,扎实开展了预算监督、收入监督、支出监督、会计监督和内部监督,积极探索建立嵌入预算执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新机制,为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和加强财政管理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卓有成效的工作得益于对财政监督面临形势的清醒认识以及对财政监督发展方向的准确把握。本刊特邀请湖南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刘崇斌与广大读者一起分享经验。

记者: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国情、省情、财情都发生了深刻变化。请您结合当前财政监督面临的形势以及湖南省情,谈一谈对新形势下财政监督工作的认识。

刘崇斌副厅长:充分认识当前财政监督面临的新形势,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南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财政监督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参与者和保障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强调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并把财税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中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重点对“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三大任务作出了全面规划部署。我省也已经出台了《湖南省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和具体任务,其中,有些改革内容直接由财政监督参与,有些改革事项需要财政监督作为保障。特别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在制度转型中最容易出现管理、执行等各种风险,尤其需要通过加强监督检查予以防范。财政监督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一环,就是要立足这个大局,参与和保障财税体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平稳推进。

其次,财政监督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践行者和维护者。财政部门作为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必须适应依法治国和依法理财的新要求,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监督工作。一方面,认真践行法定职责,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预算法》、《会计法》、《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都赋予了财政部门监督职责,这是法定职责,必须履行,而且还要认真履行好。特别是新《预算法》的实施,实现了从“帮助政府管钱袋子”的法律转变为“规范政府钱袋子”的法律,今后财政工作面临的法律约束将越来越严;另一方面,坚持依法监督,防范执法风险。通过财政监督法治化建设,对财政监督工作的各项程序、处理处罚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增强规范性,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特别是当前财政责任加重,问效问责已然成为常态。纪委、监察、司法、审计等部门对财政依法依规履职的监督越来越严格,财政部门当被告、工作人员被追责屡见不鲜,涉及财政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明显增加。这些都倒逼我们依法理财、依法监督,防范财政风险。

再次,财政监督是内控建设的牵头者和推动者。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是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的重点”,并要求“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这是党中央从依法治国的角度,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提出的权力制约新要求。就财政部门来说,对外将涉及财政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和众多服务对象,对内将涉及政策制定、预算分配、资金拨付等各种业务,这都需要加强对权力的约束和制约。当前,由财政监督部门牵头实施的财政内部控制工作,正是从源头上实现“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防控廉政风险和财政业务风险的重要举措,对于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减少自由裁量权的空间、用制度来防止权力滥用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这不但丰富了财政监督的工作手段,也进一步拓展了财政监督领域。

记者:前面您强调了新形势下强化财政监督的重要意义。那么,您认为财政监督应如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进行改革创新,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

刘崇斌副厅长:当前,财政监督正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只有不断改革创新,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才能使我们的工作跟上形势发展的需要,才能不断推向前进。

首先,找准财政监督定位。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的固有职能之一,是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预算制度、税制体系和财政体制的完善与运行,都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监督体系,从而真正建立起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三位一体”的财政运行机制和内控体系。在财政改革不断深化、财政管理不断细化的现实背景下,与审计等外部监督相比,财政监督要突出自己的特色,找准自己的位置,站在更高层面上重新定位工作角色,只有这样才能紧跟形势不断向前发展。财政资金管理部门主要从事的是财政资金的分配、收支、审核的管理,财政监督机构则是保证所有这些活动符合政策制度规定,确保各项财政政策的落实,相当于财政资金安全的再保险。因此,财政监督大体上要充当财政运行管理的“第三只眼”和“安全阀”,主动融入到财政管理当中和财政工作业务流程之中,积极参与到财税体制改革制度设计和政策贯彻落实各个环节当中,补齐财政部门内部特别是资金分配部门“重分配、轻管理”的短板,解决财政部门自身“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弊端,从而提升整体财政管理水平。

其次,突出财政监督重点。财政监督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一是要围绕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大局,强化对改革政策落实方面的监督,为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二是要围绕新《预算法》全面贯彻落实,严肃财经纪律,加大处理处罚和曝光力度,提升财政监督的震慑力;三是要围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来加强会计监督,服务和保障财政中心工作,提高市场主体会计信息质量;四是要围绕建立健全财政内控机制来提升财政监督工作,坚持将财政监督设计到财政管理制度和财政运行机制当中,防范财政业务风险,实现权力有效制约,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再次,革新财政监督方式。湖南省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后,全省上下财政监督系统,如何创新监督方式,提升财政监督效能,是当前财政监督工作破题的关键。当前,全省财政监督偏重于事后监督,检查手段创新不足,整体监督效能提升空间还很大。一是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始终紧扣财政资金流向和财政管理路径,实现全过程、全口径、常态化监督,特别是预算监督,要按照业务流程,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的各个环节;二是要推进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创新财政监督手段,提升财政监督效能;三是要探索推进财政监督购买服务的模式,建立健全中介机构和专家人员数据库,根据工作需要抽调专业人员参与财政监督工作,拓宽监督检查方式;四是要充分发挥省级财政监督部门分区域监管的优势,强化对归口区域财政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省直管县以后,部分市县财政监督工作出现脱节。各市州要履行好对县市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衔接和监督管理职能,县市要积极接受指导、做好配合,确保财政监督全省“一盘棋”,提升全省财政监督整体效能。

记者:财政监督工作离不开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长期以来,湖南省财政厅党组都高度重视财政监督工作。您认为应如何将财政监督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抓实?

刘崇斌副厅长:财政监督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维护社会财经秩序的重要力量。财政监督工作非常重要,但开展起来也有一定的难度,需要各级财政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就湖南省财政厅来说,财政监督工作由郑建新厅长亲自抓,同时他也是内控委的主任。我们还要求各市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不断夯实财政监督“一把手”工程。

首先,强化组织领导。我们要求,各级财政部门领导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高度重视财政监督工作,扎扎实实落实财政监督“一把手”工程。要加强对财政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财政监督工作汇报;要加大财政监督工作推动力度,对于重大财政监督工作要亲自决策、亲自部署;要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建设,重大财政业务必须有财政监督参与、重大专项资金必须有财政监督跟踪、重要财政政策必须有财政监督审议,有效地防范财政风险;要强化经费保障,进一步加大财政监督经费支持力度。

其次,注重监督成果利用。既要发现和处理问题,堵塞漏洞,更要注重举一反三,分析研判行业性、系统性、全局性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加强参谋服务,推动现有政策制度的修订完善,对制度办法缺失的要推动出台新的制度和管理办法。要完善财政监督检查成果与预算安排紧密衔接的工作机制,促进完善资金管理的激励制约机制。完善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和公告制度,发挥财政监督的震慑和警示作用。财政监督机构要定期和不定期向本单位党组报告有关监督成果利用情况。各级财政部门要把监督成果利用、内部监督等情况作为单位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再次,加强财政监督队伍建设。财政监督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对干部素质要求高。特别是新形势下,加强财政监督队伍建设,显得更为重要。一是要强化人员双向交流,选派年富力强、熟悉业务的专业人才充实财政监督队伍。各级财政部门要爱护财政监督干部,始终把财政监督机构视为“财政干部的业务培训基地,财政干部的成长摇篮”,在干部提拔交流中,对财政监督干部要优先考虑安排;二是要忠诚忠实,保持坚定的政治品格。我们不能只做工作上的专业人,更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对党忠诚、坚定信念,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在精神上缺钙才不会在工作中得“软骨病”,才能守得住纪律,守得住原则,这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非常重要的一环;三是要干净做事,增强廉洁的警觉意识。我们检查别人,首先应该正视自己,各级财政监督干部,特别是各位领导干部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带好头、作表率,及早发现并纠正一些苗头性问题,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要让每一位监督干部在具体的检查工作中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四是要敢当敢为,锤炼过硬的工作作风。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认真查找自己存在的不足,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政治规矩,强化权力监督,努力构建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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