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发展不能受制于“药”和“人”
2017-01-13
中国卫生 2017年8期
关键词:中医药
现阶段,我国中医药事业主要面临四重挑战:服务不足以支撑需求,资源总量、体系建设难以支撑人民群众的需求;技术不足以适应社会,人才、能力、理论与实践脱节;制度不足以发挥优势,政策法规缺乏专业规律;组织不足以权责相应,权责分离、职能分割、医药分开。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中医药事业向前发展的脚步。
《中医药法》作为中医药行业的“母法”,其地位显而易见。《中医药法》施行后,这一系列问题将得到较好的解决。比如,对于具有中医药独特规律的饮片、验方、院内制剂、师承和确有专长技术人员、纯中医诊所等制度设计的创新,也将进一步促进中医药行业走向“继承与创新并举,传统与现代交汇”的新格局。
中医药行业的发展,一直受制于药和人的问题。在药的方面,表现为中药材、中药饮片、院内制剂质量不佳和应用受限;在人的方面,则是合格的中医医师、药师缺乏;当药和人的问题交杂在一起,则是整体中医药服务力量的不足。《中医药法》为改变这一现状,做出了不少实质性的规定。
以药中的中药饮片为例,《中医药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保护中药饮片传统炮制技术和工艺。支持应用传统工艺炮制中药饮片,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开展中药饮片炮制技术研究。”这一规定既表达了对传统饮片工艺的保护,又表达了对饮片技术进步的渴望。而在过去的《中医药条例》中并未出现任何关于中药饮片的详细规定,仅提及“中药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依照《药品管理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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