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价格对不同竞争市场药品价格影响分析
2017-01-07庄园柳鹏程马爱霞
现代商贸工业 2016年8期
庄园+柳鹏程+马爱霞



摘 要:发改委取消对大部分药品的限价,拉开药品价格改革的序幕。据此,通过对江苏省医保目录招标价格和最高限价的比较,反映出药品招标采购和最高限价对不同竞争市场药品价格管制效果的差异,并根据经济学原理进行解释。指出建立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可通过减少企业从研发到上市所需成本以及实施药品价格谈判机制降低垄断药品价格,且不影响其研发积极性;对非垄断药品可通过进一步完善招标采购制度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
关键词:药品价格改革;药价放开;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08.033
根据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发出的《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此次改革,取消了绝大多数药品的政府定价,仅保留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改变了十余年来药品定价的机制,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取消药品限价对药品价格将带来哪些影响?药品价格改革需要哪些配套措施呢?本文将药品市场根据不同的药品种类简单地分为完全竞争市场和垄断市场,并对不同的药品市场分别讨论。
1 药品价格政策对药价的控制能力
自2000年以来,药品价格主管部门对医保目录药品和除医保目录外的特殊药品实施政府指导价,又称“天花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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