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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改革及其困局

2017-01-02★

军事历史 2017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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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以上军兵种或两支以上军队的作战力量,在联合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共同实施的作战称为“联合作战”。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自卫队受“和平宪法”的制约,从法律上丧失了发动战争和交战的权力,因此日本规避使用“联合作战”或“联军作战”等敏感用词,而是使用“联合运用”这一特殊政治用语。*“联合运用”主要含义相当于“联合作战”,但又不仅限于联合作战。根据日本学者的解释,“联合运用”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其中除核心的联合作战指挥外,还包括平时的教育训练、后勤和管理运营等内容。参见志鳥学修:《統合運用の意義》,载《国際安全保障》,2007(3)。尽管日本出于各种原因用“联合运用”代替“联合作战”,但本文统一使用“联合作战”或“联军作战”。目前,以美国为首的世界军事强国都在深化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改革。日本的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改革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短短几年便形成独具特色的联合作战指挥体制,值得我们关注。

一、联合参谋部和联合情报部的成立

日本成立自卫队后,一直实行陆上自卫队、海上自卫队和航空自卫队分立的作战指挥体制。按当时《自卫队法》规定,防卫厅长官在内阁总理大臣的指挥与监督下领导防卫厅工作,并通过陆海空自卫队参谋长指挥陆海空自卫队,陆海空自卫队分别按照自己制定的作战计划实施作战。同时设立辅佐防卫厅长官的参谋机构——参谋长联席会议,负责协助防卫厅长官指挥自卫队作战,以及协调陆海空自卫队的指挥与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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