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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明“五星”
——美军上将若干问题考察

2017-01-01肖石忠

国防 2017年9期
关键词:海军上将中将军衔

肖石忠

广义上的美军上将,是上将(海军上将、空军上将、陆战队上将)、五星上将(海军五星上将、空军五星上将)、特级上将(海军特级上将)军衔以及拥有这些军衔的将官的统称。狭义上的美军上将,则特指高于中将、低于五星上将的军衔以及拥有这一军衔的将官。

上将(海军上将、空军上将、陆战队上将)军衔为和平时期美军的最高军衔,五星上将(海军五星上将、空军五星上将)军衔只在战时授予或只授予战功卓著的将官。上将军衔的显著标志是4颗将星,五星上将军衔的显著标志是5颗将星。

在上将军官中,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为美军最高军事首长,副主席次之;陆军参谋长是美国陆军最高军事首长,海军作战部长是美国海军最高军事首长,空军参谋长是美国空军最高军事首长,海军陆战队司令是美国海军陆战队最高军事首长。其他将官依照各自军衔高低排列军衔顺序,军衔相同者按授衔日期排列,如果时间也相同,则依据国防部长的指示排列。

国会立法设置上将军衔

1866年7月25日,美国国会通过第129号公法《美国设置上将军衔的法案》,授权设置上将军衔(General of the Army),对上将的遴选、提名、任命、薪金待遇、工作人员配备等作出相应规定。上将军衔(General of the Army)标志为4颗将星,与当代美军上将军衔(General)级别相当,是这一军衔前身;与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设置的五星上将军衔(General of the Army)级别不同,后者级别更高。历史上拥有上将军衔(General of the Army)的军官具有唯一性,即在特定的时期内仅有1人,没有2人或2人以上并列的情况。

1866年7月25日,美国国会通过立法,授权设置海军上将军衔(Admiral)。

1899年3月2日,美国国会通过立法,授权设置海军特级上将军衔(Admiral of the Navy)。

1917年10月6日,根据《美国法典》相关条款的规定,美国总统提名并经美国国会批准,将时任美国陆军参谋长和美国远征军总司令晋升为上将军衔(General)。

1919年9月3日,美国国会通过第66-45号公法《关于设置美国特级上将军衔的法案》,授权设置美国特级上将军衔(General of the Armie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44年12月14日,美国国会通过第78-482号公法,授权为美国陆军设置五星上将军衔(General of the Army),为美国海军设置海军五星上将军衔(Fleet Admiral)。1946年3月23日,美国国会通过第333号公法,授权将五星上将、海军五星上将军衔明确为永久军衔。

1945年4月4日,根据《美国法典》相关条款的规定,美国总统提名并经美国国会批准,将时任美国海军陆战队司令晋升为陆战队上将军衔(General, USMC)。

1947年9月18日,根据1947年7月26日生效的美国《国家安全法》,独立的美国空军在美国陆军航空队的基础上组建,原美国陆军航空队军衔相应地改变为包括空军上将军衔(General,USAF)在内的美国空军军衔。

1949年5月7日根据美国国会通过的第81-59号公法,亨利·H·阿诺德被改授为空军五星上将(General of the Air Force)。

2008年11月17日,根据《美国法典》相关条款的规定,美国总统提名并经美国国会批准,将时任美国国民警卫队局局长晋升为空军上将军衔。

上将军官职位、提名与任命

美军的上将军衔是与特定职位对应的,被任命为相应职位是晋升上将军衔的唯一途径,所以,上将军衔一般来说是一种临时军衔(例外情况是:特级上将为永久军衔,五星上将于1946年3月23日由美国国会立法明确为永久军衔),军官的永久军衔通常只能晋升至少将,如果被任命为中将而获得上将职位,则会晋升相应军衔,如果不再担任相应职位,则将回到个人的永久军衔。晋升上将军衔,必须具有至少准将军衔,且经美国总统提名,通常总统会考虑美国国防部长、美国军种部长和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的意见。提名之后,必须经美国参议院表决多数通过,才能晋升为上将军衔并上任。

不论是在委员会还是议席上,美国参议院都极少表决反对某个提名,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个提名都能获得通过。通常有两种方式使某个提名流产。

第一种方式,在确认过程之前或过程中,为了避免引起争议,美国总统会放弃或收回提名。

例如,因在参议院遭到反对,1997年,美国总统放弃提名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副主席约瑟夫·W·罗尔斯顿空军上将担任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2004年,美国总统放弃提名刚离开伊拉克战场的美国第5军军长兼伊拉克多国部队司令里卡多·S·桑切斯中将晋升为上将并担任美国南方司令部司令①从2002年10月起,美国各联合司令部一号军事首长由“总司令”改称“司令”。;2007年,美国总统放弃提名彼得·佩斯陆战队上将续任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1994年,美国总统收回提名美国海军第一副作战部长斯坦利·R·阿瑟海军上将担任美国太平洋司令部总司令;2004年,收回提名美国空军器材司令部司令格雷戈里·S·马丁空军上将担任美国太平洋司令部司令。

第二种方式,如果总统不收回提名,美国参议院也不会真的对提名投反对票,通常的方式是拖延,即并不将该项提名诉诸立法程序,让它自然过期。

例如,在美国参议院被拒绝列入投票议程的提名:1986年,提名美国战略防御计划局局长詹姆斯·A·亚伯拉罕森空军中将晋升为空军上将;提名美国太平洋陆军司令部司令查尔斯·W·巴格纳尔中将晋升为上将;2010年,追授在越南战争中以空军上将军衔任美国第7航空队司令并以空军少将军衔退役的约翰·D·拉韦尔以空军上将军衔。

美军的上将军衔,一般是在军官的现役状态下授予、晋升的。但是,除特级上将之外,主要还有两类例外情况。

第一类例外情况,服现役时最高军衔为海军中将,但在退役之日晋升为海军上将。美国海军通常称这种海军上将为“墓碑海军上将”。

1925年 3月4日,美国国会通过法案,如果美国海军、海军陆战队和海岸警卫队的军官曾因在实战中表现优异而受到过特别表彰,允许他们在退役之时晋升一个军衔等级。因为他们可以由此而获得高一等级军衔所对应的津贴和声望,包括将高一等级军衔刻在他们的墓碑上,但没有额外增加的退役工资,这种作战嘉奖晋升被通俗地称为“墓碑晋升”。1942年2月23日,美国国会通过法案,“墓碑晋升”可以晋升到海军中将和海军上将。此后,“墓碑晋升”被限制在1947年1月1日之前颁发的嘉奖令,1959年11月1日完全取消。这种做法旨在鼓励高级军官在法定退役生效日期之前退役,以纾缓高级军官的超编问题。通常表述为“以海军上将军衔退出现役”。

第二类例外情况,服现役时最高军衔为中将,但在退役若干年之后晋升为上将。

1954年7月19日,美国国会通过第83-508号公法《美国陆军上将军衔的任命》。法案授权总统任命(晋升)曾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以中将军衔指挥陆军地面部队,指挥一个集团军,指挥包括一个野战集团军和支援部队在内的陆军部队,或指挥驻中国的美军部队并且担任中国战区最高司令的参谋长等的美国陆军军官(这些军官此时均已退出现役)的军衔为上将。通常表述为“在退役名单上晋升为上将”。

上将军官数量限制

美国法典对美军将官职位数量有着严格的限制。当前,美军各军种将官总数的上限为美国陆军231人、美国海军162人、美国空军198人、美国海军陆战队61人,下限为美国陆军85人、美国海军61人、美国空军73人、美国海军陆战队21人。各军种上将人数也有特别规定,上限为美国陆军7人、美国海军6人、美国空军9人、美国海军陆战队2人。

这项限制针对的是军种内部,有若干职位是不受限制的,分别是:美国国民警卫队局局长、各联合作战司令部司令、驻韩国美军司令部司令、当美国欧洲司令部司令担任欧洲盟军最高司令部司令时的副司令、美国国家情报局局长,以及美国中央情报局局长、副局长和负责军事支援的副局长。但并没有明确规定美国国家安全局局长和驻阿富汗美军司令部司令是否受限。即使这两个职位受限,由于美国国家安全局局长身兼美国网络司令部司令,是联合职位,而驻阿富汗美军司令可适用战时总统自由裁量权,所以,仍在法律规定的许可范围内。

除了职位数量限制外,法律还对各级别将官的比例有限制:美国陆军的中将、上将不能超过46人,少将不能超过90人;美国海军有海军中将、海军上将不能超过33人,海军少将不能超过50人;美国空军的空军中将、空军上将不能超过44人,空军少将不能超过73人;美国海军陆战队的陆战队中将、陆战队上将不能超过15人,陆战队少将不能超过23人。其中,各军种准将人数机动。而更早时期的法律,则直接限制了各级别的比例。

上将军官标准任期与例外

上将军官职位的标准任期是3年,绑定了2年外加1年扩展期,但有部分例外情况。

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副主席任期为2年,但美国总统可以连续提名并在美国参议院通过便可连续任职多年,6年甚至8年都有可能,但实际上大部分主席、副主席都续任1次,工作4年。

美国陆军参谋长、美国海军作战部长、美国空军参谋长和美国海军陆战队司令,任期均为4年。

美国陆军第一副参谋长、美国海军第一副作战部长、美国空军第一副参谋长,任期均为4年,但一些将官任职1~2年后即改任他职;美国海军陆战队副司令,任期为2年。

美国国民警卫队局局长,任期为4年。

美国海军核动力计划局局长,任期为8年。

美国总统、国防部长、军种部长和国会在法定限制内也可批准例外,但通常比较少见。任期限制在战时或国家紧急状态下可被取消或推迟。

上将军官退役规定

美军关于上将军官必须退役的规定共有3条法定限制:一是军衔满5年(再次任命的按新的上任时间计算);二是服役满40年;三是年龄满64岁。

美国国防部长可批准延迟2年退役,美国总统可再批准延迟2年退役,合计最多延迟4年退役。

由于美军上将是以职位为中心的,在上将军官退役的实际操作中往往会综合考虑职位的任期。

例如,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迈克尔·G·马伦海军上将,出生于1946年10月4日,1968年开始服役,2003年8月23日晋升为海军上将,如果没有新的任命,应在2008年服役满40年、完成4年美国海军作战部长任期后退役,但2007年10月1日被再次任命为海军上将并担任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完成2个任期共4年后,于2011年10月1日退役。此时,马伦海军上将离65岁生日只有3天,服役已满43年,担任海军上将共8年有余,最后任命海军上将时间为4年。

又如,美国海军陆战队司令詹姆斯·F·阿莫斯陆战队上将,出生于1946年11月12日,1970年开始服役,2008年7月3日晋升为陆战队上将,如果没有新的任命,应于完成2年海军陆战队副司令任期、2010年服役满40年后退役,但是,2010年10月22日,被再次任命为陆战队上将并担任美国海军陆战队司令,完成4年任期后,于2014年10月22日退役。此时,阿莫斯陆战队上将已接近68岁,服役44年,任陆战队上将共6年,最后任命陆战队上将时间为4年。

高级军官也常在到达法定退役条件前退役,以免妨碍其他军官的正常晋升。因为上将职位是非常有限的,需要对应一一交接,除非前任离开,后来者将无法晋升。一个军官卸任某一职位,可暂时空置,但如果60日内得不到新的任命,就必须退出现役。历史上,上将军官卸任职位后会被允许回到他们的永久军衔少将,担任低级职位以等待法定退役条件到达,但现在这样的军官会立即退出现役,避免阻碍正常晋升。

例如,2007年,帕特里克·M·沃尔什海军中将晋升为海军上将并担任美国海军第一副作战部长,前任美国海军第一副作战部长罗伯特·F·威拉德海军上将被任命为美国太平洋舰队司令,前任美国太平洋舰队司令加里·拉夫黑德海军上将被任命为美国海军部队司令部司令,而前任美国海军部队司令部司令约翰·B·纳思曼海军上将没有得到新的任命而退出现役。当时,纳思曼海军上将只有59岁,服役37年,任海军上将只有3年。

由于上将军衔是临时的,要以上将军衔退役,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通常是至少完成3年合格服役,由其军种部长确认。美国总统和国会也会接受以下三者之一提交的合格确认:国防部长、国防部负责人事战备的副部长或其帮办。如果该军官未因失职接受调查,美国国防部长可以将服役年限减少为2年。美国总统还可以进一步减少或彻底放弃服役时间要求。如果任何上将军官未达到上述要求,将恢复到下一级本人曾被授予的并至少有6个月合格服役的最高军衔,通常是中将。因为中将也是临时军衔,如果美国总统和国防部长未予认可,该军官将以本人被最后授予并合格服役至少6个月的永久军衔退役,通常是少将。20世纪90年代以来,上将军官不能以上将军衔退役的情况极为罕见。

例如,美国南方司令部司令小弗雷德里克·F·沃纳上将、美国空军参谋长迈克尔·J·杜根空军上将、北约阿富汗国际安全援助部队司令兼驻阿富汗美军司令部司令斯坦利·A·麦克里斯特尔上将,虽然没有达到法定最低服役期限,但得到总统认可并不经参议院确认,以上将军衔退役。珍珠港事件时的美国太平洋舰队总司令赫斯本德·E·金梅尔海军上将、美国太平洋司令部总司令理查德·C·麦克海军上将没有得到认可以海军上将或海军中将退役,最终以海军少将军衔退役。美国陆军训练与条令司令部司令凯文·P·伯恩斯上将在职超过2年,但被追究不当行为,以中将军衔退役。1972年,美国第7航空队司令约翰·拉韦尔空军上将被追究不当行为,被认可以空军中将军衔退役,但在美国参议院军事委员会投票中以14比2遭到拒绝,最终以空军少将军衔退役;2010年,根据新解密证据,拉韦尔被提名追授空军上将,但参议院没有安排投票使提名自然过期。虽然达到法定服役期限,美国海军作战部长弗兰克·B·凯尔索(第二)海军上将、美国大西洋舰队总司令小亨利·H·穆兹海军上将以海军上将军衔退役,但都经过了参议院投票,结果分别是54∶43和92∶6。

永久军衔与临时军衔

美国军官军衔主要分为永久军衔和临时军衔两种。

永久军衔,亦称正式军衔或个人军衔,是根据军官所任职务、军事素养或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对事业的贡献和在军队中服役的经历等综合因素,授予个人的军队等级称号。不经法律程序不得降级、停止或剥夺,为个人终身拥有。

临时军衔,亦称职务军衔,是根据军官所任特定职务、特定服役经历等因素,临时授予个人的军队等级称号。一旦失去与军衔相当的职务(职位),临时军衔也就随之消失,降回到原来的永久军衔。按照规定,美军军官的永久军衔与临时军衔的级差,一般不超过两级。

20世纪90年代以前,美军军官(包括将官)的晋升情况严格标注了临时军衔和永久军衔的不同晋升。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军军官(包括将官)的晋升情况不再严格标注临时军衔和永久军衔的不同晋升,但临时军衔和永久军衔仍然存在。

[1]美国众议院法律修订咨议局.美国法典(第十编武装部队卷)(英文版).美国政府印刷局.1989.

[2]美国国防部长办公厅.美军将官人事档案资料(英文版).美国国防部.1947~2016.

[3]美国国防部长办公厅.美军军衔档案资料(英文版).美国国防部.194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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