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军地预算制度及其改革措施
2016-12-29牛力中吕育敏王榆淇
当代经济 2016年32期
牛力中,吕育敏,王榆淇,张 瑛
(1、空军勤务学院,徐州希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 徐州 221000 2、武警北京总队后勤部财务处3、陆军防化军代局)
我国军地预算制度及其改革措施
牛力中1,吕育敏2,王榆淇2,张 瑛3
(1、空军勤务学院,徐州希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 徐州 221000 2、武警北京总队后勤部财务处3、陆军防化军代局)
2014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预算法》修改版,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版《预算法》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出发,着重在预算监督、支出审核、专项转移、预算公开、债务风险、勤俭节约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军队预算是国家预算在军队领域的延伸,其改革发展离不开国家预算法规制度的指导和约束。但与国家预算改革相比较,还存在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地方,着重应在经费需求测算、绩效预算试点、经费预算与资金收付相分离等方面大力推进改革。
预算法;综合预算;绩效预算;零基预算
一、我国财政预算制度
1、综合预算制度
为了解决公共财政收支肢解成预算内、预算外、制度外三张皮问题,我国推行了综合预算改革,取消了预算外资金,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编制统一完整口径预算。新修订的《预算法》明确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对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与之相配套,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调整改革,取消了“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核算,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应当将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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