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透式监管剑指互联网金融乱象
2016-12-27李敬龙
中国证券期货 2016年11期
关键词:金融
李敬龙
10月13日下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按照中央有关部署,要求有关部门配合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推动对民间融资借贷活动的规范和监管。
经行业专家分析,《方案》是从国家战略层面规范和监管互联网金融的实施方案,网贷监管方面理念和方向与8月2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基本一致,基调还是促进健康可持续发展。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专项整治的对象既包括按照《指导意见》要求从事信息中介服务的网贷机构,也包括以网贷名义开展经营、异化为信用中介的机构,并提出重点整治的问题。
在本次《实施方案》中,对推进各项整治工作,列出时间表,分为摸底排查、清理整顿、督查和评估、验收和总结几个阶段。
其中,在摸底排查阶段,“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本地区清理整顿方案,2016年5月15日前向领导小组报备”,以及“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完善本地区清理整顿方案。此项工作于2016年7月底前完成。”
清理整顿阶段的工作,要求“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督查和评估的工作,同步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验收和总结的工作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
《方案》要求P2P网络借贷平台应守住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落实信息中介性质,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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