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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途径分析

2016-12-24段利云

经济研究导刊 2016年30期

段利云

摘 要:政府采购目前发展还不完善,缺乏统一的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是将各职能部门需求集中在一起,可以直接从厂家买,还可以把价格压到最低,另外便于管理和监督,不容易滋生腐败。对此论点有两种思考,一方面是各职能部门的基本法,另一方面是进一步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匹配法。

关键词:途径分析;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30-0188-02

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建立

当今,谈到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我们国家还处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最初阶段,还有很多人对政府采购这一概念了解不够深入、具体。我们为什么要认识政府采购的这种行为呢,大家想一下,一个国家,有这么多的职能部门,这些部门都有人,公务员,这些公务员要办公,他肯定离不开这些相应的办公用品,你比如说,现在都是信息化时代,政府职能部门需要电脑办公,大家都在用这个东西,既然要用,我们就要去买,是让各部门去买好呢,还是把大家的需求集中在一起,由一个部门统一去采购好呢,很显然如果让大家自己去买,第一个你买的量少,价格不好谈,肯定会贵。其次,既然每个部门都能自己去买每一个部门相应的都有权力,一旦有权力,就可能造成权利寻租,这样就可能造成滋生腐败。各职能部门需求集中在一起,就可以直接从厂家买,还可以把价格压到最低,另外便于管理和监督,不容易滋生腐败。因此,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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