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2016-12-24陈泽伟
财经界·下旬刊 2016年22期
陈泽伟
摘要:2016年5月1日起,房地产业被纳入了“营改增”改革的的试点范围,这对于房地产行业机会与挑战并存。这项重大的税制改革对于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营改增 房地产企业 影响 对策
一、概述
(一)“营改增”的进程
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进程开始于2012年1月1日,上海率先设立试点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营改增”改革。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也被纳入“营改增”改革的试点范围。这标志着我国营业税全面实施。并且抵扣范围包括企业新增的不动产需缴纳的增值税,起到很好的减税效果。
(二)“营改增”的意义
1、有利于减轻房地产企业的税负
营业税的征收对象商品和劳务的收入总额,在商品流通的环节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而增值税的征收对象是商品流通过程中的增值额,其可以避免商品在流通中重复征税的问题。我国房地产企业在征收营业税时期,采购时缴纳的销项税无法抵扣,在销售时需按售价全额缴纳营业税,重复征税加大了企业的税负,最终将税费转嫁到房价上,这对于房地产的发展带来过大的负担。
2、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税收链条
房地产行业与许多原征收营业税的行业相关,房地产企业从上游企业购进的商品劳务所产生的增值税无法抵扣,增值税进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当不动产开发完成进行销售时,因房地产企业不是增值税纳税企业,其下游的企业也无法进行增值税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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