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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桉树林年均生长量与消耗量分析

2016-12-19陈振雄谢国来

中南林业调查规划 2016年1期
关键词:桉树林蓄积清查

陈振雄,胡 觉,谢国来

(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长沙 410014)

广西桉树林年均生长量与消耗量分析

陈振雄,胡 觉,谢国来

(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长沙 410014)

以广西桉树为对象,依据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广西第八次、第九次复查数据,对全区桉树林的年均总生长量与消耗量进行了专题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广西桉树林的年均实际总生长量与消耗量要远大于现有森林资源清查统计结果,清查统计的年均生长量与消耗量仅占其总生长量与消耗量的87.45 %和82.76 %。因此建议对广西桉树林的生长量与消耗量,在森林资源清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专项调查与监测,确保得到更合理的生长量与消耗量结果,以便正确指导林业生产与经营决策服务。

生长量;消耗量;桉树;森林资源清查;广西

森林资源生长量与消耗量是分别表示在一定时期内森林的木材蓄积增加、减少的程度。在森林经理工作中,生长量与消耗量是确定森林成熟年龄和采伐量的基本依据。林分生长量与消耗量不仅与树种特性、年龄结构、立地条件以及气候等自然条件有关,而且与经营管理水平有密切的关系,它们既是预测森林资源消长规律的主要因子,又是评价林地生产力和经营措施效果的指标。

当前,我国省级以上宏观森林监测林木生长量与消耗量的主要调查方法是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简称一类清查),每5 a调查一次,通过对固定样地前、后两期胸径在5 cm以上的林木进行每木检尺,计算产出林木生长量与消耗量,得到的结果即为森林资源清查监测结果,该部分纳入清查监测结果的生长量与消耗量本文定义为“生长量I与消耗量I”。由于森林资源清查每5 a一次,林木生长量与消耗量存在一个明显的不足之处,即对于前期调查时胸径不足5 cm,但在5 a间隔期内快速生长并在后期调查前已消耗的林木生长量与消耗量未纳入清查监测结果,该部分未纳入清查监测结果的林木生长量与消耗量本文定义为 “生长量II与消耗量II”。

广西自然条件好,桉树林生长迅速,经营周期短,采用集约经营的桉树林成熟年限一般在5 a左右。广西桉树林分布面积广,种植面积位列我国第一位。为分析桉树林生长量II与消耗量II对总体结果的影响,得到更为客观的桉树林总生长量与消耗量结果,以便更好的为林业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服务,本文基于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数据,对广西的桉树林生长量与消耗量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分析。

1 研究区概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位于我国西南边陲,地处104°28′—112°04′E,20°54′—26°23′N之间,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具有沿海、沿江和沿边区位优势的省份。广西土地面积23.76万km2,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境内自然条件优越,气候宜林,孕育着丰富的森林资源,森林具有南亚热带、中亚热带和北热带森林的典型特征,林木生长迅速,是我国南方重点林区省份之一。根据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广西第九次复查结果[1]:广西林地面积1 629.5万hm2,森林面积 1 429.65万hm2,森林覆盖率60.17 %,活立木总蓄积7.44亿m3。广西桉树林地面积256.05万hm2,蓄积1.11亿m3,桉树林面积、蓄积分别位居全区优势树种第一、第二位。桉树林以短轮伐期用材林面积占优势,占桉树林总面积的97.19 %。

2 数据与方法

2.1 数据

数据来源于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广西第八次(2010年)、第九次复查(2015年)数据,其中第八次清查桉树林样地344个,第九次清查桉树林样地533个。

2.2 生长量I与消耗量I计算方法

2.2.1 样地生长量I计算

样地总生长量(T0)是保留木生长量、进界木生长量及未测生长量之和[2],即:

T0=T1+T2+T3。

其中:

1)保留木生长量:

式中:Yi为第i株树后期材积,Xi为第i株树前期材积,N为参加计算的树木株数;

2)进界木生长量:

T2=样地进界木材积之和;

3)未测生长量:

T3=M×P1×n/2

式中:M为样地消耗木(采伐木与枯损木)前期材积之和,n为复查间隔期,P1为保留木年生长率。

4)保留木年生长率:

式中:XP1为样地保留木前期蓄积,YP1为样地保留木后期蓄积,n为复查间隔期。

2.2.2 样地消耗量I计算

样地总消耗量(F0)是复查期内采伐木枯损木材积及未测消耗量构成,即:

F0=F1+F2+F3。

式中:F1为采伐木前期材积,F2为枯损木前期材积(枯损消耗量),F3为未测消耗量(等于T3)。

2.2.3 总生长量I与消耗量I计算

在上述各样地生长量及消耗量计算的基础上,分别计算总体的生长量I与消耗量I。

上述式中:A为总体面积,N为总体样地数,a为样地面积。

2.3 生长量II与消耗量II计算方法

2.3.1 样地选取

生长量Ⅱ与消耗量Ⅱ的桉树林样地分两种类型。

样地类型Ⅰ:前期为无任何检尺样木的桉树幼林(含未成林造林地),后期地类变化原因为采伐、人工更新及种植结构调整的样地。

样地类型Ⅱ:前期有部分达检尺样木的桉树幼林(含未成林造林地),后期地类变化原因为采伐、人工更新及种植结构调整的样地。

2.3.2 平均采伐年龄与单位面积蓄积确定

平均年龄:选取类型I、类型II样地,在间隔期内有采伐更新并且后期树种仍为桉树林的,可根据此类样地前后林分的年龄,可以大致推出桉树林平均采伐年龄。计算公式如下:

采伐年龄=前期年龄+间隔期(5 a)-本期年龄

单位面积蓄积:根据广西森林资源清查操作细则,桉树林5 a即为近熟林。因此,取前后期桉树近熟林单位面积蓄积,作为此类样地的单位面积蓄积。

2.3.3 总生长量II与消耗量II测算

生长量II与消耗量II=(类型I面积+类型II折算面积)×单位面积蓄积+枯损消耗量。其中,(类型I面积+类型II折算面积)×单位面积蓄积得到的消耗量为该部分桉树林的采伐消耗量。

类型I面积直接利用样地数量进行计算。

类型II面积折算方法,考虑桉树一般要到近熟林、成熟林后才进行采伐,取前后两期清查桉树林的近熟林、成熟林样地的株数平均值作为桉树林标准样地株数,以样地标准株数减去原已检尺的样地株数,得到类型II样地未检尺株数,累计所有样地未检尺株数与标准样地株数之比,得到样地折算面积。

枯损消耗量,按前面2.2节计算得到的枯损消耗量占年均采伐量的比例进行换算。

2.4 总生长量与消耗量计算

广西桉树林总生长量与消耗量为:

总生长量=生长量I+生长量II;

总消耗量=消耗量I+消耗量II。

3 结果与分析

3.1 年均生长量I与消耗量I结果

桉树林蓄积年均生长量I为2 301.79万m3。其中,年均进界生长量I为1 643.47万m3,占71.40%;年均保留生长量I为181.82万m3,占7.90%;年均未测生长量I为476.50万m3,占20.70%。桉树年均生长量占全区乔木林年均总生长量I(7 927.8万m3[1])的29.03%。

桉树林蓄积年均消耗量I为1 584.81万m3。其中,年均采伐消耗量I为1 580.56万m3,占99.73%;年均枯损消耗量I为4.25万m3,占0.23%。桉树年均消耗量占全区乔木林年均总消耗量I的31.75%。桉树林消耗量I基本为采伐消耗量,枯损消耗量I仅为采伐消耗量I的0.27%。

3.2 年均生长量II与消耗量II结果

经计算,类型I、类型II样地,在间隔期内有采伐更新且后期树种仍为桉树林的面积有35.56万hm2,占前期桉树幼龄林面积的62.17%,计算得到桉树平均采伐年龄约为4.8 a,采用整数为5 a。类型I的桉树林样地面积为15.37万hm2,类型II样地面积为25.48万hm2,类型II样地平均检尺株数为885株/hm2,标准样地平均株数为1 170株,类型II样地折算成无蓄积桉树幼林面积为6.21万hm2,标准样地平均单位面积蓄积为76.3 m3/hm2。

计算得到的桉树林年均采伐量II为329.31万m3,林木年均枯损量II为0.89万m3,桉树林年均生长量II与消耗量II为330.20万m3。

3.3 年均总生长量与总消耗量结果

广西桉树林的年均总生长量为2 631.99万m3,其中生长量I占87.45%,生长量II占12.55%。年均总消耗量为1 915.01万m3,其中消耗量I占82.76%,消耗量II占17.24%。年均总采伐消耗量为1 909.87 m3,其中采伐消耗量I占82.76%,采伐消耗量II占17.24%。

4 讨论

基于国家森林资源清查广西第八次、第九次复查数据,分析得到广西桉树林的总生长量与消耗量。结果表明,森林资源清查监测的广西桉树林生长量与消耗量结果明显偏低,未计入清查监测结果的桉树林采伐消耗量II占广西“十二五”期间短轮伐期用材林年均采伐限额的11.89%。因此,在利用清查成果编制采伐限额时,应充分考虑清查间隔期内未纳入统计的桉树林生长量II与消耗量II情况,使编制的采伐限额更切实际、更具合理性。由于森林资源清查时,没有对符合桉树林生长量II与消耗量II类型的样地进行特别调查记载,未考虑间隔期内桉树造林失败等因素,统一按桉树林近熟林阶段进行生长量II与消耗量II测算,得到的结果与实际情况难免存有一定的偏差。为得到客观准确的结果,建议对桉树林生长量与消耗量开展专项调查与监测,如在森林资源清查期的中间年度增加一次对桉树林样地的复位调查。

[1] 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广西森林资源清查成果(2015)[R],2015.

[2] 国家林业局.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S],2014.

AnalysisontheGrowthAmountandConsumptionAmountofEucalyptusPlantationinGuangxi

CHEN Zhenxiong,HU Jue,XIE Guolai

(Central South Forest Inventory and Planning Institute of State Forestry Administration,Changsha 410014,Hunan,China)

Based on the data of the eighth and ninth China forest resource inventory(CFI) in Guangxi, the growth amount and consumption amount of eucalyptus plantation in Guangxi was analyzed.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actual total amount of growth and consumption of eucalyptus plantation in Guangxi was much larger than CFI results, the amount of growth and consumption of eucalyptus plantation in CFI accounted for 87.45 % and 82.76 % of the total. Therefore, in order to get the more reasonable amount of growth and consumption of eucalyptus plantation, so as to correctly guide the forestry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decision-making service, the suggestion to carry out the special investigation and monitoring on the amount of growth and consumption of eucalyptus plantation in Guangxi was put forward.

growth amount;consumption amount;eucalyptus; china forest resource inventory;Guangxi

2016 — 02 — 24

陈振雄(1979-),男,湖南新邵人,工程师,主要从事森林资源监测及林业数表研究工作。

S 758;S 792.39

A

1003 — 6075(2016)01 — 0027 — 03

10.16166/j.cnki.cn43 — 1095.2016.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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