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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劣币驱逐良币的根源

2016-12-16崔慧永

商业经济 2016年9期

崔慧永

[摘 要] 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在金银复本位制的货币制度下最为典型。究其原因,在流通内部,同时作为币材的两种货币金属在货币和商品两种形态之间转化时价值不一致,是劣币驱逐良币的直接原因;法的力量强加于流通,确立起本位币兑换的固定“标准”以扭曲金银自身价值,是劣币驱逐良币的深层原因;法的力量由政治权力赋予,因而政治权力通过法对流通施加作用力是劣币驱逐良币的根本原因。

[关键词] 劣币;良币;市场标准;法定标准;政治权力

[中图分类号] F820[文献标识码] A

The Root Cause for Bad Money Driving out Good

CUI Huiyong

Abstract: It is typical that bad money drives out good in a monetary system of gold and silver bimetallism. The direct cause is the value difference of the two monetary metals in the money-commodity transformation process. The power of law is imposed on currency circulation and a fixed exchange standard, distorting the value of gold and silver of themselves, is set up for the functional currency, which is the underlying cause of the phenomenon. The force of law is endowed by the political power. As a result, the root cause is the acting force of political power over currency circulation by means of laws.

Key words: bad money, good money, market standard, mandatory standard, political power

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在“金银复本位制”这种货币制度下演绎得最为精彩。金银复本位制是货币制度史上重要的一段,它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以金币和银币同时作为本位币,均可自由铸造,自由输出、输入,同为无限法偿的货币制度。同时作为本位币,最初金币和银币按其实际价值流通,其兑换比率完全由市场比价决定,这就是金银复本位制下的“平行本位制”形式。由于金币和银币的市场价值经常波动,使得用金币和用银币表示的商品价格也随之经常发生变化,造成了市场交易的紊乱。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些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了金币与银币的比价,使二者的比价保持不变,这使金银复本位制由“平行本位制”形式过渡到“双本位制”形式。双本位制是金银复本位制的主要形式,正是在这种货币制度下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一、劣币驱逐良币的直接原因

良币与劣币属于流通范畴,劣币驱逐良币发生在流通领域,从流通中探寻劣币驱逐良币的原因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流通中劣币驱逐良币的原因在于,同时作为币材的两种货币金属在货币和商品两种形态之间转化时价值不一致,促使劣币驱逐良币。一是金币与银币同时作为本位币,同时流通,这为其中一个成为良币而另一个成为劣币提供了现实基础。若只有一种货币,就没有优劣之分,也就无所谓劣币驱逐良币,所以其他货币制度就不存在这个问题。货币的本性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在金银复本位制下,两种本位币并存,二者之间存在矛盾,因而劣币一定要将良币驱逐出局。二是金与银在货币与商品两种形态之间自由转化,为劣币驱逐良币提供了实现条件。本位币的铸造与熔化自由且无成本,正是在这种运动过程中,劣币才有机会驱逐良币。三是金与银在两种形态之间转化时价值的不一致,是劣币驱逐良币的奥秘所在。金与银在两种形态中的每一种形态都有一个价值,在货币流通中是法定价值,在商品流通中是市场价值。当法定价值与市场价值不一致时,同是金、银在不同场合呈现出不同的价值。金与银的法定价值是固定的、必须执行的标准,起决定的作用;金与银的市场价值是根据各自的实际价值量确定的,是随市场变化而变化的。这样,用固定的标准衡量变化的金银价值,必然使金银的实际价值比例被扭曲,结果产生了按照法定价值衡量价值被低估的良币与价值被高估的劣幣。人们看到金与银的两种价值比例关系的差异,很容易就会发现良币与劣币,用劣币驱逐良币,轻轻松松地获取利润。

二、劣币驱逐良币的深层原因

仅仅从流通中探寻劣币驱逐良币的原因是不够的,其结果也是表面性的,揭去这层面纱还可以进行更为深入的分析。流通中的活动受价值规律支配,商品形态的金块与银块的交换是遵循价值规律的。将金块、银块铸币就是货币。货币是用来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因而货币从本质上讲也是商品——特殊的商品——固定充当交换媒介的商品,货币存在于流通之中,按理说其活动应该遵循价值规律,受价值规律支配。然而在金银复本位制下,流通中的特殊领域——货币流通中的金币与银币的价值比例关系是由“法定”的。“法”的力量不是来自于流通内部,而是来自于流通之外,是强加于流通的力量。法的力量进入流通领域,作用于货币流通,它排斥了价值规律的作用,使金币与银币之间的比例关系不再由其实际价值量决定,不再随着自身价值量的变化而变化,而是被强制的固定下来。法的力量控制了货币流通,规定了金币与银币的比价关系,形成了一个强制性执行的金银兑换的标准;而在商品流通中,金块与银块的运动受到的是价值规律的支配,形成的是以价值量为基础的交换标准。这两种标准同时存在于流通之中,使货币形态的金、银和商品形态的金、银出现了双重的评价标准,这就是金与银自身在流通中的矛盾。所以,法的力量强加于流通——确立起本位币兑换的固定“标准”以扭曲金银自身价值,是劣币驱逐良币的深层原因。经过这样的分析可以看到,劣币驱逐良币的真正原因来源于流通之外,并非是流通内部的简单作用。

美国的货币历史上出现过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美国在1791年时建立起了金银复本位制的货币制度[1],规定金币与银币的法定比价是1:15。当时的国际市场(如法国等实行金银复本位制的国家)金、银的比价是1:15.5。当时的情形是,美国国内金、银的法定比价低于国际市场上金、银的比价。如此一来,有人在美国国内获得1盎司的黄金,运送到法国后兑换15.5盎司的白银,然后拿出来15盎司的白银运入美国兑换1盎司的黄金,结果是剩下半盎司的白银,扣除运费后还有部分多余的白银作为收益。于是黄金很快就在美国的流通界消失了,金银复本位制实际上变成了银本位制。美国在1834年时重建金银复本位制[2],规定美国国内金、银的法定比价是1:16,而当时的国际市场金、银比价还是1:15.5,结果出现了相反的情形。考察此段历史,美国国内金银比价“法定”形式的变化,经典的演示了劣币对良币的驱逐。

三、劣币驱逐良币的根本原因

法的力量强加于流通确立起本位币兑换的固定“标准”,是劣币驱逐良币的深层原因。考量这一原因,既然法的力量可以强加于货币流通,这就要求法的力量足够大,以至于大过价值规律在流通中的支配力量,否则法的力量将被价值规律的作用力抵消而无法发挥确立新标准的作用,这样法的力量的大小成为关键。法的力量的确可以足够大,这是因为法的力量有坚实的后盾,它就是政治权力。政治权力是凌驾于整个社会之上的终极力量,整个社会就是在这种力量的指挥下运行的。政治权力可以赋予任何事物以力量,而且赋予它足够大的力量;政治权力可以对任何事物施加影响,而且施加足够大的影响;政治权力也可以改变其它事物,如若遭到抵制,那么政治权力将会加大作用力度,最终直到以摧毁它作为结果,这就是政治权力是终极力量的体现。尽管经济决定政治,但在一定程度上政治对经济具有决定作用,“政治同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是列宁著名的论断。政治权力作为终极力量是力量的源泉,它将自身的力量赋予给“法”;“法”得到力量,成为政治权力的载体与外在化身。法是政治权力的“表”而政治权力则是法的“本”。此时的法已经拥有巨大而且是足够大的力量,它有能力强加于货币流通以排斥价值规律的作用。顺着劣币驱逐良币的深层原因这条藤,最终挖到的根儿是政治权力,政治权力通过法对流通施加作用力是劣币驱逐良币的根本原因。没有政治权力的坚实后盾,法的力量是不足够大的,法定标准也是一纸空文,也不会在流通中立足。

在我国古代历史上,不难找到政治权力对经济施加影响而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的范例。唐代将绢帛作为货币使用就是一例。绢帛充当货币的状况却得到了国家的维护,唐玄宗曾针对市场交易愿用铜钱不愿用绢帛的现象而下令:“绫、罗、绢、布、杂货,交易皆通用。如闻市肆必须现钱,深非道理。自今以后,与钱货兼用,不遵者准法罪之!”[3]大宗的商品交易、政府征收赋税等都以绢帛计价;出门在外的盘缠也大都是绢帛;豪富们积攒家财用的是绢,炫示富裕用的也是绢。此种情形足见政治权力的效果。

政治权力对经济的决定作用在汉代王莽政权时期表现得淋漓尽致。王莽政权虽然只有十几年,却进行了四次货币制度的改革,货币共有“金、银、龟、贝、钱、布”五物六类二十八品,称为“宝货”;货币币材名目繁多,光怪陆离,这种货币制度“在世界货币史上都堪称是一种破天荒的制度”[3];而且将早已失去货币性能的原始货币如龟、贝壳也拿来使用,造成了严重的金融混乱。价值规律是决不会允许已经退出历史舞台的龟、贝再次登台成为货币的,而无论王莽政权是为了搜刮民财还是其他何种目的,的确是让龟、贝再次成为货币,这正是政治权力赋予给龟、贝以灵魂让其死而复生的缘故。历史上的币制失败,多有别的原因,而不是制度本身的缺点,唯独王莽政权的失败,完全是制度使然,完全是政治权力摧毁经济的表现。王莽政权和唐玄宗时期的货币制度实际上都是由政治权力操纵的,足见政治权力强加于流通之上排斥价值规律的作用,表现出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形。

综上所述,从表面上看,由于同时作为币材的两种货币金属在货币和商品两种形态之间转化时价值不一致形成了劣币与良币;然而,两种价值的背后对应的是两种标准即市场标准和法定标准;法定标准的确立在于政治权力强行作用于流通。如果没有政治权力的强行介入,流通领域只执行其自己的唯一标准即市场标准;有了政治权力的强行介入,出现了平行于市场标准的法定标准,两套标准共同发挥作用必然会改变经济的自然运行。从根本上讲,政治权力制造了劣币与良币。劣币与良币共同执行本位币的职能,其结果必然是良币在流通中绝迹而劣币充斥流通,最终变成单一的货币本位制,从而使金银复本位制不复存在。因此劣币驱逐良币导致了金银复本位制自身的崩溃,金银复本位制只不过是货币制度史上属于过渡性质的货币制度。政治作用于经济,劣币最终摧毁了复本位的货币制度。概括劣币驱逐良币的直接原因、深层原因与根本原因,一句话:政治权力支撑的强制执行的外在标准即“法定標准”扭曲流通领域自发确立的真实标准即“市场标准”是劣币驱逐良币的真正根源。

[参 考 文 献]

[1]罗剑朝.货币银行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32

[2]曹龙骐.金融学(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32

[3]王玉茹.中国经济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75,79

[责任编辑:王凤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