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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辅新政出台的历史回顾与战略思考

2016-12-16郑汉阳

出版广角 2016年19期
关键词:战略思考教辅

【摘要】我国教辅读物的出版发行改革与教育体制改革、课程改革、考试制度改革密切相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出版社改制、深化改革为出版业走内涵式可持续发展道路提供了活力;教材教辅出版发行管理规范为出版发行业持续发展、转型升级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教辅材料散滥乱象必须彻底整治。在一个新技术、新业态、新媒体共生的时代,形式丰富、优质高效、简洁实用的教辅读物出版的春天必将到来。

【关键词】教辅;新政出台;历史回顾;战略思考

【作者单位】郑汉阳,浙江出版联合集团。

2012年2月,教育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颁布了教基二〔2012〕1号《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业界称之为教辅新政。至今,该教辅新政颁布已有5个年头。纵观历史,国家教辅新政的出台,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与其深刻的时代背景、教育需求、行业发展等密切相关。我们只有把教辅新政放在社会现实的大背景下,客观、深入、辩证地全面分析和解读这些内容,了解历史,才能更好地认识现实、把握方向。

一、国家教辅新政出台的教育背景

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文件。1985年,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1995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8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9年,颁布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 2001年,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我国教育工作开始走上正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为未来全国教育改革和发展、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指明了工作路线图。

20世纪末21世纪初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上述政策精神,我国基础教育领域的一系列困难、问题如适龄儿童入学率不高、合格教师短缺、校舍安全不达标、教育经费拖欠等逐步得到了克服和解决。近年来,我国教育投入大幅度增加,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的办学条件显著改善,课程改革、“两免一补”、营养餐等稳步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全部普及,孩子有学上、有书读,基础教育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并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依靠政策的推动,特别是1999 年开始实施的高校扩招等措施,总体规模持续扩大,普通高校从2000年的1041所增至2015年的2561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逐年上升,已实现了由精英教育阶段向大众化教育阶段的转变,正在快速向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迈进。

我们必须看到,我国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发展在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同时,存在并陆续积累了一些问题。基础教育方面,存在促进教育公平的道路依然漫长、提高教育质量的任务十分艰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措施缺乏力度、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效果甚微、保障学校安全的责任重大等问题。高等教育方面,虽然高校扩招有力地推动高等教育发展走上了大众化的道路,缓解了高等教育需求压力,保障了更广泛的公民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但不可否认,发展问题包括教育公平问题、质量问题等还较为突出。教育公平问题主要体现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不同社会阶层之间,质量问题主要体现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所导致的各区域在教育投入、办学观念、信息获取等方面的严重差异。

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存在的上述问题,实际上体现了我国特定历史时期教育规模、优质资源、发展多样化等的有限性和不均衡与社会公众对教育的巨大需求之间的矛盾,是对我国教育发展提出的巨大挑战。

二、国家教辅新政出台的教材工作背景

1.组织并完成义教、高中课标教材编写工作,实现教材出版多样化,人教版教材垄断局面被打破

发端于20世纪末新中国成立以来基础教育领域的第8次课程改革,掀开了我国新世纪教育出版的新篇章。这次课程改革站在国家未来发展需要和人的发展需要的高度,从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结构、教学实施、考试评价、课程管理等方面进行顶层设计,对我国基础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做了整体规划,也为出版业服务教育提供了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机遇。

在深入推动素质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下,教育部组织课程专家完成了对1993年秋起实施的九年义教课程的调研,提出了“建立和完善以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为目标”的课程体系建设要求。1999年1月,成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家工作组”,着手起草新一轮课改总纲并形成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2000年1月,公布《基础教育课题组改革项目概览》及课改重大项目。2001年6月,颁布《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7月,制定幼教指导纲要、义教段各科课程标准实验稿并组编各科实验教材。2001年9月,印发18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审定20个学科49册实验教材并首次在部分省市38个实验区试用。2002年,义教课标实验教材在实验基础上开始全国推广。2003年,对实验的课程标准和教材进行全面修订。2005年,全国义教起始年级原则上启用新教材。2008年,全国义教1—9年级顺利完成一轮课改实验。2010年,教育部成立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对义教课程标准及教材的修订送审。2014年秋,全国小学、初中学生全部启用新版教材。2015年秋,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教材启用,标志着我国义教课程标准教材主要学科修订与出版工作基本告一段落。

在高中课程改革方面,教育部在2003年3月颁布《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15个学科的课程标准实验稿,规定高中学制仍为3年,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分方可毕业。2004年,教育部开始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新课改实验,以省级为单位在全国范围内推进。2012年,各省区市全部实施高中课改。目前,教育部已启动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修订和教材修订重审工作。

为确保教材编写质量,教育部门、出版单位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许多教育家、科学家、院士、专家教授、教研员和骨干教师参与了具体工作。截至2008年10月,全国77家出版社共出版义教教材248种/套(版本)3600多本,其中小学教材121种、初中教材127种;全国35家出版社共出版高中教材732种/套(版本)。教材多样化使人教版教材垄断局面被打破,教材出版领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

2.教材出版发行实施招投标试点, 教材价格执行印张基准价制度,国家财政免费提供的教科书实行政府采购

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和教材编写使用的推进,全国各省区市教材的出版发行、价格政策、选用推广、培训宣传及售后服务等工作提上了议事日程。

2001年6月,国办发〔2001〕3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改办等部门关于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深化教材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印发,同年10月国务院批准的新出联〔2001〕22号《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出版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和〈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发布,2002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管理条例》对教材招投标予以认可。至此,备受业界关注的教材出版发行改革全面启动。

教材出版发行实行招标对出版业而言无疑是一场大地震。新中国成立后至20世纪80年代,我国中小学教材基本采用“租型”的方式在全国出版供应,教育部委托人民教育出版社组编出版教材,原新闻出版总署委托各地出版单位造货并由新华书店发行,各地出版单位按照教材总定价的3%-4%向人教社支付租型费用,具有行政垄断色彩。20世纪80年代末至教材招标改革之前,课程改革、教材编制采取一纲多本的措施,教材原创社研发、出版教材之后,由各地教育部门选定教材品种,再由新华书店发行销售,教材进入学校试用后,出版社根据意见反馈对教材内容进行修订。教材招投标工作的实施,把教材出版发行、选用全面推向了市场。

根据国办发〔2001〕34号文件精神,从2001年起,国家计委、教育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制定了一系列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措施,建立价格调整机制;国家发改委、原新闻出版总署发改价格〔2006〕8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教材正文印张基准价制度等,对全国各地教材价格的规范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与指导作用。

2002年9月至2004年9月,福建等省进行了第一轮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试点,教材出版发行机构以竞争性投标方式产生。2005年3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教材招投标试点,从2006年开始招投标工作扩大到11个省区。教材招投标对打破行政垄断、降低价格、出版发行让利起到了一定作用。因为各种原因,包括众多教材原创社的强烈反对,原拟于2008年2月底进行的新一轮全国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工作中止。

目前,各省区市教材出版发行主要存在代理、代印、直供三种基本模式。按照合作模式的不同,教材原创社和代理单位对教材经营有关的事务有相对明确的分工与经济责任界定。

为切实减轻农民经济负担、保证农村贫困学生接受义务教育、保障农村义务教育,从2001年秋季开始,中央对中西部农村义教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制度,计划从2005年秋季开始由中央财政免费提供的教科书实行政府采购。国发〔2005〕43号《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中西部地区的由中央全额承担,东部地区的由地方自行承担,2008年起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扩大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根据国办发〔2001〕34号文件精神和政府采购法,教育部、财政部制定了指导免费教科书实施政府采购的工作办法。2008年各省区市开始按中央精神,对义教免费国家课程教科书和地方课程教材实行政府采购。

三、国家教辅新政出台的出版发行市场回顾

教材教辅出版是出版业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支柱,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材多样化为出版业进一步繁荣带来契机的同时,也使教材教辅出版发行领域的固有问题更为突出,并产生了新的乱象。

1.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设置了必要的门槛,也带来一些变数

按照《中小学教材出版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出版单位必须具有经国家确认的中小学教材出版资质。这从根本上排除了民营出版者介入。如果中标者都是当地的出版单位,虽然其不拥有教育部批准通过的教材,但与未中标且拥有教材的出版社谈判,则有绝对的话语权。

教材招投标也使主管图书出版发行的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面临两难处境,既要打破教材出版和发行垄断,又要确保整个出版业和新华书店系统的经济效益,对行业发展负责。各种势力博弈的结果是,地方出版单位力保与人教社合作获得的经济利益,承诺中标后人教版课标实验教材市场份额达到50%,以继续获得人教版教材租型权;有些省区为维护当地出版发行单位的既得利益,在教材招标程序上对教材租型方式、发行资格等提出了一些明确要求。事物的发展总有其两面性。回顾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工作,必须承认,动机、出发点、目标都正确,取得了预期的实际效果,但在实施过程中以及对教材推广的监管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2.教辅出版发行适应社会需求蓬勃发展,有序与无序并存,存在盲目竞争等问题

我国现有中小学生近2亿人,中小学教材及教参规模接近250 亿元,各类教辅读物市场规模至少为 300 亿元左右。我国图书市场上,“二八现象”依然突出,图书销售总量的75%是教材教辅,真正意义上的全国人均购书量不足1册。因此,包括580多家出版社、12441家国有发行单位、97000家民营策划与发行机构在内的出版发行企事业单位,其经营业绩多与教材教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教辅依托教材发展。事实上,20世纪80年代以前,由于全国中小学教材只有人教版一个版本,教材市场呈现行政垄断局面,教辅产品也相对单一。从20世纪90年代起,随着教材一纲多本的兴起,加上应试教育教学理念的影响,教辅图书出现较大的市场需求。21世纪以来,出版单位整体改制,由事业单位向企业转轨,经营压力加大。适逢基础教育领域第8次课程改革推行,社会已形成巨大的教辅市场需求,教辅出版门槛降低,新华书店也开始设教辅专柜,出版单位于是逐步把注意力集中到教辅出版发行上。

众所周知,作为国有出版单位,由于体制机制的原因,出版单位虽有“书号”这种相对稀缺的出版资源但经营方法单一,因而教辅产品竞争力不足;民营出版发行机构,有策划能力但缺乏“书号”资源,需要依附于出版资源。有需求就有合作,于是民营出版发行机构与出版单位的合作应运而生,民营出版发行机构的教辅图书在市场上开始大行其道,一发不可收拾。各种力量竞争的结果,终使我国教辅图书市场基本呈三足鼎立之势,1/3的教辅与教材一起征订发行,1/3的教辅依靠渠道直销,1/3的教辅在零售卖场包括各地的批发市场中销售。

教辅新政出台前的一段时间,教材教辅图书的营利特性日趋明显,各种市场势力的博弈逐渐激烈,各地教材教辅出版印刷发行问题日益突出。出版单位内部管理混乱,如买卖书号、一号多用、以书代刊、违反发稿程序、对合作者违规行为听之任之等现象不胜枚举;不法书商、印刷厂唯利是图,违反法规政策,联手盗印教材教辅;新华书店内部管理检查不严,盗版教材教辅图书堂而皇之进入卖场销售;书贩书商游走于学校周围,通过“打游击”、背麻袋上门推销、给学校有关人员回扣等方式,里应外合摊派教辅资料甚至盗印教辅。至此,由于教辅编、印、发各环节缺乏监管,产品供过于求,内容同质化现象严重,终使出版发行由最初的拼质量、拼品牌、拼营销、拼服务转为拼装帧、拼时间、拼价格、拼折扣,导致退货率居高不下,形成恶性循环,严重影响行业正常发展。

3.教材原创社知识产权意识增强,要求教材配套教辅著作权授权经营

综观历史,我国教辅出版一直是一个公共的出版领域。教辅码洋在整个图书市场销售中的比例及其为整个出版发行业带来的可观利润,包括已有的教辅报刊、教辅电子音像制品和近年来发展迅猛的教辅网站所带来的预期收益,加之出版单位转制伴随的经营压力,使教材原创社本已十分明确的知识产权意识更为强烈,于是理所当然地把教材配套教辅著作权授权经营工作提到了议事日程。

以人民教育出版社为代表,2009年该社发表声明,称“编写、出版、发行配人教版各类教科书使用的教学辅导用书、报纸、杂志,开发、销售配人教版各类教科书使用的电子期刊、电子产品”,未经其认可的均为侵权作品。教辅新政出台前后的一些年,人教社对于侵权教辅图书一直采取向出版单位发函、发律师函和民事诉讼等方式,加大维权力度。事实上,教材著作权维权之路漫漫,任重而道远,如果以著作权为核心的教材教辅出版权益未能清晰甄别,导致缺乏法规形式的真正保护,那么,单纯依靠出版发行企业的维权意识、自律行为,教辅市场恶性循环、无序竞争的乱象很难从根本上得到扭转。

四、国家教辅新政的出台及主要目标

1.国家高度重视教辅出版发行管理

根据国办发〔2001〕34号文件精神,2001年6月新出联〔2001〕8号《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颁布,明确要求各地新闻出版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辅材料的出版、发行和使用等环节认真进行一次清理整顿;要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明确中小学教辅材料是指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各种学习辅导、考试辅导等方面的图书,禁止将一切形式的教辅材料编入《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校订购、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购买、发行部门不得向学校征订或随教材搭售一切形式的教辅材料,教辅材料的出版实行总量控制;要不定期对社会流通的教辅材料进行抽查,坚决取缔质量低劣的教辅材料并向社会公布,新闻出版和有关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非法从事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发行活动的人员与单位坚决予以取缔和打击。

2001年11月新出联〔2001〕26号《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发布,再次重申要认真执行《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特别规定每年3月和10月,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地区流通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印装质量进行检查,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检查结果;对出版低劣教辅材料的出版社,将取消其教辅材料出版资格。

此后,每年各地新闻出版和教育行政部门都根据“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的要求,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类图书的出版、发行和使用的情况,进行清理整顿,但由于各种原因,效果并不理想。

2.多管齐下,严肃整治教辅出版发行乱象出新政

有鉴于教辅市场存在的严重问题,2011年起国家多部委办决定联手进行清理整顿。

2011年8月,原新闻出版总署下发新出政发〔2011〕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出版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管理、印刷复制管理、发行管理、质量管理、价格管理、市场管理;要求各地出版管理部门必须切实强化管理责任,坚持严格依法行政,全面开展清理检查,查办一批重点案件,结合改革深入治理,以震慑犯罪者、警示违规者、教育从业者、鼓舞广大群众。

2011年12月,原新闻出版总署下发新出政发〔2011〕17号《关于加强图书出版单位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的通知》,明确图书出版单位以中国标准书号出版教辅材料,严格实行资质管理,必须具备专门的中小学教辅材料编辑机构、学科出版业务能力,并须报原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2012年2月,教育部等下发教基二〔2012〕1号《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要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的使用;要建立健全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并组织成立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实行“一科一辅”制度;要合理确定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范围,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科书编写出版的同步练习册应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要认真做好教辅材料自愿购买和推荐教辅无偿代购或统一代购工作;要严格规范教辅材料编写行为;要大力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监督,建立信访举报等有效机制。

2012年4月,国家发改委等下发发改价格〔2012〕975号《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明确价格监管目标和重点是中小学教辅材料,按保本微利原则,对各省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试行政府指导价,对各省评议公告以外的教辅材料实行出版单位自主定价;要全面加强对教辅材料市场的监督,按照治理行业腐败的要求加强对各环节违规收费行为的治理。

自此,一场全国范围的、大规模的、针对2010年以来出版发行的中小学教辅材料的整顿、清理、规范行动在出版领域、教育领域迅速展开,各省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要求规范工作、落实职责,明令查处违法违规出版发行行为。

3.国家教辅新政的细化实施及进一步完善

遵循国家上述4个文件,到2013年底,各省区市除每年两季对中小学教辅材料进行例行检查外,还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意见,并开始切实推行。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2015年8月新广出发〔2015〕45号《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颁布。2016年5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号《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颁布,文件再次界定了中小学教科书的范围,并对其编写、出版、印制、质量、发行、评议、授权、选用、价格、监督等各项内容做了严格规定。

上述文件,对规范各地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工作,保护知识产权,推进教材出版产业链有机整合,服务教育教学工作,切实促进教辅材料管理,确保教辅出版发行稳定有序,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国家教辅新政的行业战略应对

通过以上对历史背景、教育需求、行业状况等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2012年2月颁布的教基二〔2012〕1号《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有关教辅管理的文件,站在历史发展的高度,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行业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尊重知识产权为己任,体现了政府管理部门的责任担当,对于确保教辅出版发行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效并重及市场管理规范、健康发展,无疑是一个强有力的促进。

教辅新政的出台是历史的必然,其实施推行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在认可教辅新政有利于社会稳定、行业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尊重知识产权,有利于治理中小学教辅过多、过滥、过贵乱象的前提下,一些法律层面的问题及程序细节可以交由专家去研究、交由民众去讨论。中小学教辅出版发行单位和各级学校必须树立发展意识,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第一,规范意识。出版发行单位要做到“经得住八项检查”,即要经得住出版资质的检查、出版规范的检查、作者资质的检查、著作权授权的检查、印刷复制资质的检查、内容和印制质量的检查、发行资质的检查、价格政策的检查。

第二,诚信意识。出版单位要有长远目光,牢固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诚信为根本,以国家政策指导企业自身发展,对列入公示目录的教材配套教辅品种,主动联系教材原创社,请求著作权授权使用,同时也要增强自我版权保护意识。

第三,质量意识。出版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做好中小学教辅选题、组稿、编辑加工、出版校对、征订宣传等工作,一手抓管理、抓规范,一手抓生产、抓质量,确保出版最优秀的教材配套教辅图书供师生选用;要严格执行发行费标准,不得以任何借口变相降低价格;要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学生减负规定,密切联系市县教育部门、学校,为有条件的地区、单位出版定制免费采购的优质教育指导读物。

第四,渠道意识。新华书店要牢牢把握主渠道,严格按照教辅管理办法要求,坚持“一科一辅”和学校自愿订购原则,提高服务水平,适应现实需求,细化宣传介绍,在零售卖场把服务于学生素质提高、学业进步、中高考必备的教辅材料备足备好,真正杜绝盗版教辅、学校摊派、非法销售,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家长孩子们的真实教辅需求提供便利,做维护教辅市场发行秩序的模范。

第五,共赢意识。教材原创社在考虑教材配套教辅著作权授权时,既要立足知识产权维权、促进自身经济发展,又要考量教辅出版单位生产成本费用实际,特别是教辅印张定价限高后的利润空间,更要着眼产业健康发展,制定与公示目录教辅、市场教辅相区别的著作权授权政策,实现合作各方双赢、多赢。国家要考虑建立机制,限制某些教材原创社著作权授权的漫天要价行为。到2014年,人教社基本完成了全国范围内各地方集团、部分民营教辅单位的教辅授权与合作,在控制配套教辅授权数量、确定著作权使用费率等方面堪称楷模,成为从源头上避免教辅出版发行恶性竞争的榜样。

第六,严管意识。各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要以社会效益、公众利益为先导,加强对本地区出版单位、印刷企业、发行网店、图书批发市场、中小学校的指导与经常性监督,在每学期开学前后或期中,把学校的需求目录与政府确认的公示目录相对照、把学生实际使用的教辅用书与新华书店提供学校征订的目录相对照,设立举报电话,打击盗版教辅,严格价格审查,严禁各环节索要回扣、赞助等行为,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切实促进行政处罚、奖励制度、公示宣传、舆论监督相结合,使管理监督经常化、长期化。

我国教辅读物的出版发行改革与教育体制改革、课程改革、考试制度改革密切相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出版社改制、深化改革为出版业走内涵式可持续发展道路提供了活力;教材教辅出版发行管理规范为出版发行业持续发展、转型升级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教辅材料散滥乱象必须彻底整治。在一个新技术、新业态、新媒体共生的时代,形式丰富、优质高效、简洁实用的教辅读物出版的春天必将到来。

[1]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N]. 教育部政报,2001-08-28.

[2]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2001)[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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