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发展的新特征

2016-12-16何云福

中国质量监管 2016年5期
关键词:汽车制度产品

■文/何云福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发展的新特征

■文/何云福

缺陷产品召回原本是一项国际通行的制度,从2004年起,我国以汽车类产品作为切入点实施产品召回制度,随后出台了儿童玩具召回规定,2012年国务院又发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行政法规,缺陷产品召回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成效,促使生产者高度重视和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对维护产品质量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最新发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自2016年1月起实施,这标志着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并且呈现出新的特征。

2016年,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发展有了新的飞跃。2015年底发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作为《条例》的细化规章,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废止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另外,国家质检总局又发布了《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也是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笔者认为,《实施办法》以及《管理办法》的实施,使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更加丰富、完整,呈现出新时期新的特征。

召回监督管理呈现多层级

《管理办法》与《条例》、《实施办法》规定不同。《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召回组织管理工作以国家质检总局为主,可以委托省级质检部门承担召回监督管理的部分工作。《管理办法》将召回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按层级细分,明确规定,质检总局负责全国消费品召回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汽车制度产品
浅探辽代捺钵制度及其形成与层次
签约制度怎么落到实处
构建好制度 织牢保障网
一项完善中的制度
汽车们的喜怒哀乐
2015产品LOOKBOOK直击
3D 打印汽车等
新产品
产品
下一个酷产品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