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及薪金所得纳税筹划分析
2016-12-14刘洋
刘洋
工资及薪金所得纳税筹划分析
刘洋
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纳税义务人的队伍也在不断壮大。合理合法降低税收成本就显得十分重要。本文纳税筹划主要基于现行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尤其是年终奖金的纳税筹划进行分析。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年终奖金;纳税筹划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公共职能的需要,凭借政治权利,按法律预先的规定,参与社会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是我国最主要的一项财政收入。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所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制度自实施以来,旨在使社会财富分配更加合理,降低两极分化,维护社会和谐。于此同时在人们纳税主动性的增强,社会逐渐树立依法纳税的观念,国家扩大聚财渠道、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英国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著作《国富论》第五篇第二章提出“公平、确定、便利、最少的征收费用”的四项税收基本原则,由此可见税收首要的是公平的问题,但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可能出现的某些现象,会造成社会财富分配时出现些许不公,并且在最少的征收费用原则下,公民理应尽力做好纳税筹划。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和意义
本文纳税筹划主要基于个人理财方面,为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下工资薪金所得尤其是年终奖金进行纳税筹划,不涉及个人所得税法律范畴之外。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以不损害国家利益为前提,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条例的情况下,在公民纳税人履行义务之前通过对收入进行缜密筹划,为达到减少纳税的金额的效果,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的经济活动。由此可以知道,纳税筹划首先要在遵守税收法律与尊重税收立法精神的符合法律前提下,与所谓“偷税、逃税”等违反法律的行为有所差别。我们应该以积极心态对待,把注意力集中在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筹划而非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上。在偷税、漏税案件的外表下,其实体现的是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合理合法的做好纳税筹划,不但是在帮助公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争取自己最大利益,更是在依法纳税的义务下可以争取到的一项公民权利。另一方面,在纳税筹划的同时,这也是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普及,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过程中具有积极的作用。
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筹划的基本思路
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可以使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发生变动,所以纳税筹划的基本思路能且只能从这两个方面入手,以法律允许的手段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或通过严谨的计算,将应纳税所得额适应到更低的税率。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条件下,为降低个人所得税额,而对工资、薪金所得的配比方法、配比时间和配比数量进行调整。
本文将从利用税收优惠,工资、薪金所得以及月度奖金、季度奖金,半年奖金等进行合理拆分,避免年终奖金发放超过临界点等降低应纳所得税额的方法方面出发,简述纳税筹划。
三、企业纳税筹划的可行性方法
(一)可利用税收优惠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规定等,都对个人所得税项目予以减税免税政策。因此,纳税人能够根据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对自己的经济活动进行适当安排,使其取得减轻税负的结果。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中有条文明确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规定的比例缴付的部分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对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定义不难发现,两者之间有重叠的情况。所以就一项收入是以工资、薪金所得计税还是以劳务报酬所得计税有一定的灵活性。
表1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
通常来讲,在应纳税所得额较少的情况下,工资、薪
金所得比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税率更低。这是可以经过双方协定通过更改劳动合同内容中的某些规定,将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相互转化,这样可以降低个人所得税。
(二)合理发放月度工资、月度奖金、季度奖金和半年奖金
在雇员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不变的情况下,除年终一次性奖金,将雇员月度工资、月度奖金、季度奖金、半年奖金以及各种绩效奖金等平均到每个月均衡发放,可以降低适用税率,达到雇员税纳税筹划的目的。
企业将季度奖金、半年奖金等按月均摊后,可有效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数额。在做奖金分配时,根据这个原理,将一部分按月发放,总体来说能够减轻了税负。
总而言之,本文所述的纳税筹划都可以归类为这两方面:以法律允许的手段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或通过严谨的计算使应纳税所得额适应更低的税率。无论是利用税收优惠降低应纳税所得,还是均衡发放月度、季度、半年和各种绩效奖金,使应纳税所得额可以适应更低的税率,亦或是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避免超过临界点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同时使之适应更低的税率等都是纳税筹划的方法,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纳税筹划,公司的员工减少了纳税的金额,企业又向着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方向迈进了一步。
纳税筹划作为一项合理合法的公民权利,理应得到认同与推广,但最后还应强调的是,所有的纳税筹划都应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进行。纳税筹划只是一种思路,具体的实施还是应该因人而异、因地制宜,生搬硬套反而会弄巧成拙。纳税筹划不能仅停留在维护个人利益层次,更应该上升到精神层次。不能一味地为了将个人利益放在首位,更应该看到纳税筹划的背后,是我国公民对依法纳税意识的增强和税法知识的普及。税收是我国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国家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在和谐、法治的税收的大环境中,每个人作为纳税主体,都在为这项“公共收入”添砖加瓦,为构建和谐社会尽着自己的力量。
(作者单位:哈尔滨金融学院会计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