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完善权益保障,让空巢老人“不空心”

2016-12-13宿云龙

人民论坛 2016年22期
关键词:空巢老人养老

宿云龙

【摘要】当前我国进入人口老龄期,空巢家庭与空巢老人数量激增,使得空巢老人的权益保障备受关注。应积极推进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立法、培育居家养老服务和建立义工制度、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投入,完善空巢老人权益保障。

【关键词】空巢老人 权益保障 养老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医疗水平的提高,65岁甚至70岁左右的老人不再是人到“七十古来稀”,对年老的界定不应是通过生物年龄而不加区别进行划分了,而应是包括生理、心理、精神功能等在内的综合评价。据统计,老年人中半数是空巢老人。空巢老人指的是进入老年阶段,与子女分开居住且距离相对较远,在生活上、精神上不能时时得到子女照顾与关爱的老年人。

基于人道主义和法律视角来分析空巢老人的权益,老年人有别于其他人群的权益有健康权、被赡养权、再婚自由权、自由处分遗产权等。健康包括生理和心理健康两个方面。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老年人享有家庭赡养与扶助的权益。对空巢老人的赡养包括对空巢老人经济上的供给、生活上的照顾和精神上的慰藉。在老伴去世后,空巢老人享有晚年再婚的权益,不受子女们的意志左右。对于其生前财物,有根据自己的愿望进行分配与处置的自由,他人不得干涉。当然,空巢老人的权益远不止这些。

社会转型下空巢老人权益保障面临的主要问题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空巢老人养老
养老生活
养生不是养老
养老更无忧了
以房养老为何会“水土不服”?
社会支持理论下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研究
空巢老人生活状况调查研究
农村空巢老人养老困局何解
农村“空巢老人”权益保护值得关注
“空巢老人”一样老有所乐
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赡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