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学导教学法”在公安法医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以湖北警官学院为例
2016-12-13刘泉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刘泉
(湖北警官学院,湖北武汉430034)
“案例—学导教学法”在公安法医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以湖北警官学院为例
刘泉
(湖北警官学院,湖北武汉430034)
寻求既能教给学生扎实的知识基础,又能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教学模式,是目前公安政法院校明确的教学改革方向。“案例—学导教学法”是案例教学法与学导教学法的有机结合。以湖北警官学院为例,通过统计分析,可以发现该教学法在公安院校法医学教学中,与传统教学模式相比,能加强学生知识点的记忆,培养学生自学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创新能力等。同时,本文也探讨了该教学模式能取得良好教学效果的原因、实施中的注意事项及将来需要改进的问题等,为其在公安教学中的应用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案例—学导教学法;法医学;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教学方法
一、引言
目前,公安人才培养有关加大实践课程的改革报道已有很多,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缩短了入警后工作的适应过程。但是,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增加实践环节,必然要压缩基础知识学习的过程,这有可能会使得学生知识结构中的理论部分不完善、不扎实,从而可能导致某些学生能熟练使用某个技术,但对该技术的转化和发展却受到阻碍。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式,多是照本宣科,容易助长学生的思维惰性,不利于学生学习主动性及综合能力的培养[1]。如何在公安教学中,使得学生能达到“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的双赢,本课题组以湖北警官学院为例,选取了一门专业课程——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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